《老子秘解》六十九章 畢敦一著
六十九章 原文 譯文 用兵有言: 古有用兵格言說: 吾不敢為主而為客, 我不敢主動出擊而寧取守勢, 不敢進寸而退尺。 不敢前進一寸而寧后退一尺。 是謂行無行, 這就是隊伍行進并不見隊伍, 攘無臂, 手臂高舉并不見手臂, 仍無敵, 與敵對壘并不見對面之敵, 執(zhí)無兵。 手拿兵器并不見什么兵器。 禍莫大于輕敵, 災(zāi)禍沒有比輕敵更嚴重的了, 輕敵幾喪吾寶。 因輕敵幾乎丟掉我身命之寶, 故抗兵相加, 所以兩軍相遇勢均力敵, 哀者勝矣。 毀敗耗損就必定勝利。 內(nèi)容淺說 此章繼前章之后,接言行武火之法。前言行武火須是武而不武,為而不為,爭而不爭;此則言行武火的戰(zhàn)術(shù)思想,即不可輕敵、輕舉妄動,不可頭腦發(fā)熱、貿(mào)然從事。要始終冷靜,慎之又慎,確保萬無一失。 全章分前后兩部分,前部分言戰(zhàn)守進退之要;后部分則言輕敵之害。 注釋秘解 1、前部分,戰(zhàn)守進退之要。 用兵有言,一直流傳在人們中間的兵家成語格言。 不敢為主者,主為動,為出擊進攻。動雖能干靜,然因?qū)Ψ诫y以悉明,不免有失于一偏之虞,故為盲目妄動之類;而為客者,客為靜,為保護防守。守能以逸待 勞,順勢而取,故可以靜制動,后發(fā)制人,是為沉著謹慎之徒。此喻行火之際,要一意不動,靜靜以俟,順氣之動而動,氣行則行,氣住則住,故曰“不敢為主而為 客”,氣是主,我(神)是客。 不敢進寸而退尺,此言并非不愿前進,而是惟恐因貿(mào)然前進招致毀敗之果;并非愿意后退,而是為了確保萬無一失,雖暫事后退卻能取得最終勝利。此喻行火必要小心謹慎之至,決不可稍有馬虎大意,寧退勿進,寧不得也要不可有失。 是謂攘無臂,是謂,表明攘無臂等四言,是從上二句用兵之言中概括出來的。攘者,撩、挽,手與臂一起運作。意即:本來手臂抬起來了,可是卻見不著手臂。這話是什么意思? 這實際上是喻比為道行武火,并不見行武火之相,武火要似同于文火,無為無執(zhí),自自然然。與此類同,行無行,仍無敵,執(zhí)無兵,也都是講的這一個道理。行,運 行,行進;仍者,因襲,沿襲。延義為追尋、尋覓;執(zhí),手持;兵,兵器。四言皆謂,行武火必須讓人覺察不到火的存在,虛無自然,藥與火融熔為一。此四言是對 正確行火方法的十分形像描述。 張伯端《悟真篇》云:“用將須分左右軍,饒他為主我為賓。勸君臨陣休輕敵,恐喪吾家無價珍”。此四言詩句,基本上將本章內(nèi)容全都概括進來了。翁葆光注 曰:“此章明火候作用也。左為文火,右為武火。‘饒他為主我為賓’者,主為陽而雄,好爭也;賓為陰而雌,好靜也。即是守雌而不雄,持靜而不爭,此慮險防危 之意,畏敬之至也。兵法曰:以逸待勞。又曰:致人而不致于人。此之謂也”。 2、后部分,輕敵之害。 禍莫大于輕敵,輕敵者,為道行火疏忽大意,不謹慎。敵,喻指行功時所遇到的危險。因?qū)赡艹霈F(xiàn)的危險認識不足,所以行火之際,意念參雜,火跡顯露,氣不 回精不化,陰物積而不去,故而終有傾毀之日,所以曰“禍莫大于輕敵,輕敵幾喪吾寶”。吾寶者,即指身中道物。常言:“天有三寶日月星,人有三寶神氣精”。 神氣精即是道。四十六章亦有“禍莫大于不知足”之言,不知足,就是輕敵的主要表現(xiàn)。 抗兵相加哀者勝矣,抗兵喻指擅行武火,武火不該行而行,或者過執(zhí)過重不得要領(lǐng),均謂抗兵,為道行功之大忌。執(zhí)意強行,沒有和緩余地曰“相加”。哀者,由 三十一章“殺人之眾,以悲哀蒞之;戰(zhàn)勝,以喪禮處之”可知,即是毀敗耗損,“殺人之眾”損兵折將、損失慘重,不是悲哀么?“勝”指最后結(jié)果。義即:擅行武 火,或一意執(zhí)著、抗兵相加,最后得勝的就只有大損大敗這個慘重結(jié)果! 臨爐行火之法是為道者所必知必用,其中有文、武之別,文時必文,武時必武,必須明之又明,熟之又熟。行火又如行兵對陣,有勝有負,勝負就在一念之間,尤其行武火,必須謹慎冷靜、心中有數(shù),有為行之必如無為,如此臨陣不亂,才能每戰(zhàn)必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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