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認為股指期貨投資損失僅以保證金為限
由于股指期貨保證金交易的杠桿效應,有些投資者誤認為買賣一手股指期貨合約僅需要合約價值幾分之一甚至十幾分之一的保證金,一旦行情有利,可以賺取幾倍甚至十幾倍的利潤;一旦行情不利,損失的也僅僅是這點保證金。
殊不知,股指期貨交易的保證金制度在放大盈利的同時也放大了虧損。一旦資金管理不當或者行情發(fā)生不利變化時,投資者持有股指期貨頭寸不僅會把保證金虧光,甚至還會倒欠期貨公司的錢。這個風險是股市投資所沒有的。
因此,不能混淆股指期貨交易的保證金和買賣其他商品或簽訂一般合同時預先交付的定金這兩個概念,錯誤地認為投資股指期貨的最大損失僅以保證金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