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有個菜市口
刊于《歷史學家茶座》2009年第二輯 趙剛 到北京觀光的游客,甭管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提到北京城的去處,不外乎“長城、故宮、頤和園;東單、西四、鼓樓前”,說到玩的內容,也多半是“升旗、看廟、逛公園,烤鴨、涮肉、景泰藍”。奧運了,頂多再加上鳥巢、水立方。其實,真要想了解北京城,體會北京文化的底蘊,不到城南,就算枉來! 提起“城南”,一準兒叫人想起臺灣著名女作家林海音所寫的《城南舊事》,眼面前兒就會浮現(xiàn)“長城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的情景。林海音小時候家住在城南,現(xiàn)在的宣武區(qū)南柳巷40號和42號院的晉江會館。小說《城南舊事》,既是她自己童年生活的點點滴滴,也是當年北京平民生活的真實寫照。1990年、1993年,林海音兩次回到北京訪舊尋根,老街坊們還記得,林海音站在晉江會館的門口,想起小時候看到的瘋女人,“她就站在這個門口,沖著我笑瞇瞇的,我一點也不覺得可怕。”林海音回憶道。也就是在那次,林海音傷感地問道:“我的城墻呢?” 女作家林海音念叨的那段城墻,其實就是宣武門。宣武門是老北京的內城西門,與東邊的崇文門東西相望。不過,跟東邊被稱為“景門”的崇文門相反,宣武門被視為“枯福”之門,俗稱“死門”,不僅平常送葬出殯常出此門,而且官府殺人也途經此處,然后到菜市口處決。所以,早年間,北京人也把宣武門叫做鬼門關。城門箭樓的西側,還立了一塊石碑,上刻“后悔遲”三個大字。細琢磨,這也對!出了事,犯了案,五花大綁,出城門就要掉腦袋,可不后悔也遲了。中國人講究風水,明朝最后一個皇帝是崇禎,清朝最后一個皇帝是宣統(tǒng),兩個皇上的第一個字都是崇文門、宣武門的第一個字。您說巧不巧。后來,北京城里流傳下童謠:“正陽門,連西東,左亡明,右亡清。”大清國時,宣武門的城樓曾加以修葺,民國年間箭樓被拆掉,文革期間(1967)北京修地鐵,宣武門的門樓和城墻全都給扒了,宣武門整個兒算是壽終正寢。 明、清時期,外省人士進京靠得是水旱兩條道兒,水路順京杭大運河過通州進京城;旱路沿京漢路線過盧溝橋由廣安門進京城。一進廣安門,就是菜市口。早在唐朝,菜市口所在的檀州街(現(xiàn)廣安門內大街)就是幽州城的鬧市,據(jù)考證,金代大將兀術的宅邸也在這條街上。因此,這里客棧會館云集,商鋪茶樓林立,終日行人不斷,熱鬧非凡。據(jù)楊懋建在《京生雜錄中》描述:“宣武門外大街南行近菜市口,有財神會館;少東鐵門有文昌會館,皆為宴集之所,西城命酒征歌者,多在此,皆戲園也”。 菜市口大街路北中心地段,有間鶴年堂藥店。店門上方的正匾“鶴年堂”三個大字赫然醒目,此為明朝首輔、權傾朝野的嚴嵩親筆所題。招牌醒目,地界兒自然也就成了京城明顯的標志。那時節(jié),人們談起進京之路,常把鶴年堂掛在嘴邊兒,當成確定方位的物件兒,“過了盧溝橋,就是廣安門,進了廣安門,瞅見‘鶴年堂’就算進了北京城嘍。” 論起來,始建于明永樂三年(1405年)的“鶴年堂”可算是真正的“老北京”,不光比同仁堂(1669年)要早260多年,而且比故宮早15年,比地壇更早上125年。 “鶴年堂”的創(chuàng)建人丁鶴年是個回回,博文廣學,生于醫(yī)藥世家。秉承家風,丁鶴年少年時便立下“不為良相,只做上醫(yī)鴻儒”的志向,最終創(chuàng)出了一條中醫(yī)養(yǎng)生之道。丁鶴年為藥店取名鶴年堂,不光是承其名,往深里說也是取《淮南子·說林訓》中“鶴壽千年,以極其游;蜉蝣朝生而暮死,而盡其樂”的意思。言外之意,鶴與蜉蝣雖壽命長短不一,但同樣都游樂一生。作為醫(yī)生懸壺濟世,自然應一視同仁,救死扶傷,把人生游樂奉獻給不同的病人。 1644年,大清朝順治爺“定鼎燕京”,君臨天下,宣武門外的菜市口也就成了京城法場。菜市口之所以有此“榮幸”,全靠著繁華所賜。“爵人于朝,與士共之。刑人于市,與眾棄之”(《禮記·王制》),鬧市做法場的歷史在中國很悠久,順治爺不過是前有車,后有轍罷了。殺人刑場就設“鶴年堂”藥店對面兒。“鶴年堂”后來的600多年風風雨雨中,菜市口法場伴隨了它大半生,以救人性命為己任的藥店,卻要時時面對殺人無數(shù)的刑場。這可是丁老爺子萬萬沒有想到的。 菜市口作為刑場,到底這兒一共砍掉過多少犯人的頭,每次的法場監(jiān)斬官姓甚名誰,都是誰操刀執(zhí)法,被砍頭的死囚犯年方幾何,因何致罪,恐怕沒人統(tǒng)計過。 一般說,處決犯人都在秋天。《左轉》中說:“賞以冬夏,刑以秋冬。”原因是,到了秋景兒天,草木凋零,一片肅殺之氣。此時行刑順應天道肅殺之威,這叫“秋決”。大理寺、都察院、刑部與九卿共同對犯人會審,冬至前處斬。處決砍頭的行話叫“出紅差”,為什么叫“紅差”?說法兒有三:一曰砍頭斬首之時血噴滿地,濺灑黃土;二曰劊子手一身粗麻赤紅行頭,頭裹紅頭巾,懷抱鬼頭刀,刀無鞘,刃不見天,用赤紅的蒙刀布罩著;三曰囚犯驗明正身后,當場紅筆勾魂,監(jiān)斬官用朱筆在處決罪犯的名字上惡狠狠地打個對勾,剩下的就是“喀嚓”一刀。 每逢到“出紅差”當天,臨街鋪面都要在門口放一張條案,上擺三碗白酒,講究的擺放一把酒壺,壺嘴朝外,示意送行。更講究的還要擺上幾碗蒸菜。宣武門外大街路東有一“破碗居”。“破碗居”得名也是和殺人有關,囚車過“破碗居”,犯人可要求停車吃酒。掌柜的急忙叫伙計把摻有烈性白酒和黃酒的二混酒,盛在大海碗里端上來。這酒勁兒大,喝了上頭,一碗下去,囚犯已是腳步踉蹌,隨即,借著酒勁兒,解差將空碗摔得粉碎。 中國人禮數(shù)周全,有殺頭的罪過兒,沒有餓死的罪過兒。犯人可以不停不看,也可以不吃不喝,可兩姓旁人送人上黃泉之路,不能沒酒沒菜,沒吃沒喝。據(jù)講,囚犯在誰家門口喝了酒吃了菜,誰家就會積德有報。沿街的鋪面前有的還要掛紅綢子貼紅對子,像辦喜事一樣。知情懂行的念叨:閻王爺有知,會在生死簿上記下陰德。那年月,菜市口名氣旺,“出紅差”時比吉祥、廣和戲院里唱戲還熱鬧、紅火。 老北京有個說法:“先有鶴年堂,后有菜市口。”意思是,菜市口還沒有特別之處時,“鶴年堂”已聲名遠播,很多人是要找“鶴年堂”看病才來到菜市口。大清朝,菜市口成了法場,就擱在懸壺濟世的“鶴年堂”門口,把殺人與救人就這么著摻合在一起,叫人心里總有點五脊六獸的。每次行刑,“鶴年堂”都在頭一天得到通知:搭席棚,備酒食,勿外傳,日后付款。得到信兒后,“鶴年堂”當下就得備下飯菜,飯菜分為兩種,一種官差們享用,另一種是為死囚準備的。到了日子口兒,監(jiān)斬官、劊子手先在“鶴年堂”聚齊,推杯換盞,大吃大喝,待酒酣耳熱,吃了個肚兒歪,“午時三刻”也就到了。這里還得多說兩句,“午時三刻開斬”,也有講究,“午時”指現(xiàn)在的十一點到十三點,一個時辰分作八刻,從十一點起計,每十五分鐘為一個刻。“午時三刻”,差十五分鐘就到正午,按照陰陽學家的說法,此時陽氣最盛,陰氣即時消散,在這個時候開刀問斬,“連鬼都不得做”,以示嚴懲。于是,眾人抬出一張“鶴年堂”的書案,放在事先搭好的席棚內,桌面上排放著錫制筆架和朱筆等。監(jiān)斬官更衣之后,緩步走進監(jiān)斬大棚,還要特地戴上一副茶色墨鏡,表示不忍視刑。 被執(zhí)行的死囚要向東而跪。那位問了:為什么向東不向西,不是說人死了,要上西天嗎?其實,這里邊也有說法兒,上西天,那是好人,有造化,或者與佛有緣的主兒!您犯的是掉腦袋的罪過兒,被砍頭是罪有應得,甭打算去西方凈土,只能臉兒朝東。另外,法場東邊兒有虎坊橋,死囚面向東,意味著落入虎口。不過,凌遲處死的死囚就不能朝東而跪,因為罪大惡極,連老虎都不吃他的靈魂,這樣的死囚,死后不能超度,也無法轉世投胎。自然,這都是中國“酷刑文化”的一種說法。 歷史上在菜市口被處決砍頭的誰也沒數(shù)個數(shù)兒,不過,算下來有頭有臉兒的倒有這么幾位: 明朝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嵩; 明朝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左懋第; 清雍正年間,年羹堯幕僚汪景祺; 清嘉慶年間,刺殺嘉慶皇帝的刺客陳德 ; 清咸豐年間文淵閣大學時柏葰; 清同治年間兩江總督何桂清; 同治帝顧命八大臣之一肅順; 太平天國林鳳祥、李開芳等八名將領; 清光緒年間“烈宦”寇連材 ; “戊戌六君子 ”譚嗣同、林旭、劉光第、楊銳、楊深秀、康廣 仁; 戶部主事,總理衙門章京袁昶 ; 翰林院編修許景澄; 總理衙門大臣,兵部、刑部、吏部侍郎徐用儀; 戶部尚書立山; 內閣學士聯(lián)元; 禮部尚書,軍機大臣兼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啟秀; 刑部左侍郎徐承煜; ...... “無風三尺土,有雨滿街泥”的菜市口,是個丁字路口,三條土路都不寬。一到殺人的日子,老百姓踏著滿街的土塵,前呼后擁,烏泱烏泱的。按說,砍頭殺人,是件挺血腥的事,本不該上前湊熱鬧??刹恢罏槭裁?,中國的百姓就偏好這一口兒,尤其是京城的老百姓,扎堆兒起哄架秧子,而且個個還都是幸災樂禍,美不滋兒地欣賞別人送命。 在菜市口被殺的,最多的是刑事犯。聽老輩人說,當年在菜市口殺人最多的一次是光緒初年(1900年)7月,在半個月中,以白蓮教謀反的罪名,在菜市口冤殺百姓一百余人;7月15日這一天砍了78人。其時,“市口兩旁鋪戶門外,無首之尸堆滿……大半皆鄉(xiāng)間愚民,臨刑時呼兒喚女,覓子尋妻,嚎痛之聲,慘不忍言。”(《庚子記事》中國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第三所編輯,科學出版社 第27頁) 因斬處的是朝廷叛逆,怕劫法場,行刑當天,好家伙,光兵勇就出動數(shù)百人,刀出鞘,箭上弦,鳴鑼開道,殺氣騰騰,煞是森嚴,后邊跟著拉尸首的馬車就七八輛。菜市口地方不大,犯人按規(guī)矩向東跪下,兩行排開。時辰一到,報時官扯破嗓門報時,監(jiān)斬官手握朱筆,連連勾畫,劊子手各就各位,鬼頭刀上下翻飛。犯人太多,劊子手人手有限,盡管心狠、手重、刀快,可連著砍上四五個,也就氣短手軟。這時,有人托上紅托盤,上有三大白瓷盅,分別是酒、水、茶,喝什么全在劊子手。按照規(guī)矩,一般是先含一盅水,清水漱口,吐了,再干那盅酒。不過酒是含在嘴里,不喝,“噗”的一口,噴在刀刃上,讓刀喝酒。因為殺人多了,刀面上會沾上過稠的血液,血一旦滲入刀內很難去掉,而且造成刀具生銹,用酒洗刀,是防止血粘在刀上。最后,那盅茶是要喝的,喝了以后再拖刀砍頭。眼瞅著一顆顆的人頭,嘰里咕嚕地滿地滾,脖腔里噴出的血,下雨般地濺落,再瞧殺人如麻的劊子手,由于勞神費力而面目猙獰,跪在后面的犯人,早都嚇松了,有的沒等刀落,就昏死過去了。 菜市口被殺的既有無辜受冤枉的平民百姓,也有殺人越貨的江洋大盜;既有扯旗造反的太平軍、義和團,也有直言敢諫的當朝官吏;既有統(tǒng)治集團內部斗爭失敗的監(jiān)下囚,也有反抗封建王朝的愛國志士。1898年戊戌變法中的“六君子”,在菜市口大義凜然,從容就義,一直為人稱道,尤其是譚嗣同在刑場上的絕命詩:“有心殺賊,無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至今叫人回腸蕩氣,感奮不已。(字數(shù):4252) 中國歷史上的酷刑及殘忍程度,在世界史上是少見的。筆者手頭有一本英國倫敦中央刑事法院工作人員凱倫.法林頓所寫的《刑罰的歷史》,這本書主要介紹了歐洲、美洲及大洋洲的刑法歷史。在人們印象中,中世紀或許是人類歷史進程中最愚昧、最黑暗、最荒謬、同時也是最殘忍的時期,發(fā)明過許多慘無人道的折磨犯人的手段,其中包括了像:生祭、活埋、沸煮、溺斃、絞吊、斬首、由動物咬噬、用石頭砸死等這樣一些花樣迭出的酷刑。但若將這些與中國的刑罰比起來,差得可就不止一星半點兒,用咱老北京的話說,差得就是大鼻子的父親——老鼻子了! 您光聽這些刑罰的名稱,就夠教人毛骨悚然,觸目驚心。在《古今圖書集成·祥刑典》卷八十四《推原用刑本意》一文中說:“后世暴君酷吏始有法外之刑,如炮烙、鍛煉、抽腸、懸脊、剜膝、剝皮、鼎烹、甑蒸、腰斬、寸斬、刷洗、鴆毒之類,何其慘哉!”明末吳爾塤所著《仁書》也羅列了各種刑罰,“曰湛身,曰焚,曰炮烙,曰炙,曰自剄,曰不食,曰閉口,曰雉經,曰扼吭,曰立槁,曰沒陣,曰觸,曰墜,曰鴆,曰烹,曰菹醢,曰臠,曰斬,曰車裂,曰磔,曰鋸,曰囊撲,曰剝,曰剖拉,曰杖,曰笞,曰槌擊,曰刺,曰幽,曰凍,曰疽發(fā)背,曰慟哭。”以上兩處所列名目包括了一些法內之刑和其他死法,但更多的是法外之刑。這里見到的名目顯然不是中國古代酷刑名目的全部,散見于正史及其他典籍中的法外之刑的名稱還有很多。只要翻一翻二十四史中的刑法志、酷吏傳,查一查《太平御覽》、《淵鑒類函》等書的刑法部分,僅那里面記載的各類刑罰名稱、各種刑具、各樣用刑方式以及許許多多血淋淋的事實,足以令人瞠目結舌。 中國各種殘酷的刑罰中,最慘無人道的莫過于凌遲。這種刑罰就是要犯人“慢死”,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一點一點地折磨,直到差不多把肉割盡,才剖腹斷首,使人畢命。凌遲的刀法一般從上至下,先割雙眉;再切雙肩;然后割雙乳;再去兩手至兩肘部分.....直至削手去足、片大腿、刺心臟、砍腦袋。行刑時,劊子手用漁網緊纏在犯人身上,使其肉從網眼中鼓出,然后一刀刀切割。所以,凌遲也叫臠割、剮、寸磔等,老百姓常說的“千刀萬剮”其實就是凌遲。把活人零刀割死的作法早就有了。南朝宋后廢帝皇帝劉昱曾親手將人臠割。北齊文宣帝高洋也常常用臠割的手段來殺人。唐中期安史之亂時,顏杲卿抗擊安祿山兵敗被俘,與袁履謙等人同時被零割。但凌遲作為正式的刑罰,多數(shù)專家和學者認為始于五代。詩人陸游說:“五季多故,以常法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遲一條。肌肉已盡,而氣息未絕,肝心聯(lián)絡,而視聽猶存。” 菜市口受凌遲之刑的是太平天國將領林鳳翔、李開芳等八人,后來捻軍首領張洛行、賴文光兵敗被俘,也押到菜市口受凌遲之刑。太平天國著名將領石達開兵敗大渡河,被清軍俘獲,原本也是要押解進京處決,但滿清王朝怕途中生變,于是下令在四川執(zhí)行凌遲。 中國傳統(tǒng)文化以儒、釋、道三家為代表,儒家主張仁政,提倡“愛人”認為人皆有惻隱之心;佛教宣揚“以慈悲為懷”,反對殺戮;道家更是崇尚生命自然,反對逆天人為。以此推論,中國文化中應當充滿人性和慈愛??蔀槭裁?,中國的嚴刑峻法明目之多,手段之殘忍,在歷史上存留之長久,都超過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呢? 細細思量,問題并不難解釋,這與數(shù)千年來封建帝王專制的政治制度,以及中國的“游民文化”息息相關。 首先來說,盡管在中國占統(tǒng)治地位的是儒家學說,但“歷來都行秦政事”,中國法家的“霸道”思想,早已深入統(tǒng)治者的骨髓。中國唐朝以前的法律制度,基本上都是按照法家思想制定的,即使唐朝之后的法度,也是貫徹了大量的法家思想。法家思想的一個突出之處,就是提倡嚴刑峻法,又是“嚴”,又是“峻”,必然帶來“酷”。韓非子說:“鑠金百溢,盜趾不輟。”這就是說,您看,金子值錢吧,可要把一百斤重的金子燒得通紅,甭說是您,就是像盜趾這樣江洋大盜也不敢伸手。為什么,怕燙著!言外之意,惟有酷刑才能制止犯罪。在法家眼里,別說是“亂世用重典”,就是平常也離不開“重典”。所以春秋、戰(zhàn)國,以及秦、漢時期,都是中國酷刑實施得最泛濫、最興盛時期。吳起活埋士卒、齊湣王鑊烹文摯、商鞅車裂、李斯腰斬、孫臏刖足、司馬遷腐刑...... 歷代的刑法都是當時的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體現(xiàn)統(tǒng)治階級的政治需要,并維護統(tǒng)治階級的利益??嵝淘谑┯眠^程中表現(xiàn)出來的殘忍意義,反映出統(tǒng)治者暴虐的一面。酷刑的施用對象,一般是普通官吏和平民,他們一旦犯罪,總逃不脫各種酷刑的折磨,特別是農民起義軍的將領、抗糧罷稅的百姓、殺死主人的奴仆等。不過,在統(tǒng)治集團內部,玩政治,也充滿血腥。對最高統(tǒng)治者來說,最不能容忍的就是那些威脅到自己權力,侵犯到利益階層的犯上作亂者、叛逆者,對這些人必須下重手,寧可錯殺。像在菜市口被誅殺的肅順。 其次,專制的原則就是恐怖的原則,而恐怖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殺人,而且是變著花樣殺人。盡管,歷朝歷代都有正式頒定的法規(guī)法典,但若翻遍中國歷史,很難找到科學的完整的法制系統(tǒng),國家基本上實行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最高統(tǒng)治者隨心所欲,像朱元璋就由著性子胡來。《大誥三編》中專有一條講這個問題,即“秀才剁指”條。該條說:儒士夏伯啟叔侄二人都把左手大指剁去,目的是不出仕作官(因為當時作官沒有絲毫的安全感)。官府把他們捉拿到京,由朱元璋親自審問。朱的處理是“爾宜梟令,籍沒其家,以絕狂夫愚夫仿效之風。”說白了,就是抄家砍頭,以儆效尤。歷來新朝不殺遺民,文人士大夫愿不愿做官皆是個人意愿,可朱元璋不行,太平盛世的大明朝請你做官,你不來,給臉不要臉,反了你了!不殺你,殺誰! 上梁不正下梁歪,各級官府上行下效,在執(zhí)行法律的過程中也各取所需,變著法兒地鉆空子,根據(jù)眼前利益,既可隨時改變既定的法律條文,又能隨時發(fā)布新的法律條文。在專制政治的淫威之下,法律被擠壓,被扭曲,被強奸。在專制統(tǒng)治下,什么叫法?法,就是網住小蟲,管不住鵂鹠的蜘蛛網。要不,怎么說“縣官不如現(xiàn)管”呢!另外,非法的酷刑一經官方使用,它也就取得了一定的合法性,后世的酷吏重新使用這種非法酷刑時,便把前代的非法行為作為合法的依據(jù)。有時,前代的非法之刑會正式列入后世的法典,如凌遲在唐代之前是法外之刑,到了宋代之后以至于明清,就成法律規(guī)定的死刑之一了。 其三,各種酷刑不僅作為朝廷與官府的官刑,而且也作為民間的私刑而常存在。實施恐怖主義的專制統(tǒng)治者,原以為靠酷刑可以嚇唬住老百姓,未曾想,“久居蘭室不聞其香,久居鮑市不聞其臭”,這也使民眾習慣于恐怖,安于殘酷,學會暴虐。換一個說法,就是統(tǒng)治階級有意無意地培養(yǎng)出暴民。在專制制度下,存在著人與人之間的利害沖突,存在著人身依附關系,就使得酷刑成為人們可以接受的社會常態(tài),也使接受酷刑者在長期的暴力下自我意識喪失,從而產生認同施暴者的心理變態(tài)。 最后,不能不談談中國的“游民文化”。李慎之先生在為學者王學泰的《游民文化與中國社會》一書所寫序言中有一段極為精彩的論述,不妨抄錄如下:“游民是在主流社會失去容身之地的人。他們所托命的空間稱做江湖。不過這個‘江湖’與文人學士‘處江湖則憂其君’的‘江湖’是完全不同的,那里風波險惡,一飽難求。他們朝不保夕,因此輕生忘死,所追求的只是‘大秤分金銀,大碗吃酒肉’,有朝一日能‘發(fā)跡變泰’。‘若要官,殺人放火受招安’是他們的美好愿望;‘皇帝輪流做,明年到我家’是他們的最高理想。他們沒有原則,‘有奶便是娘’就是原則。他們與法制完全是對立的,更不用說法治了。他們一方面顯得很英雄豪邁,一方面也魚肉良善,全不覺得有何矛盾而于心有愧。他們醉心的是無法無天的自由,是‘哥不大,弟不小’的平等,然而一旦組織起來,忠義堂上交椅卻不容有絲毫差池。其紀律不但嚴格而且殘酷,所謂‘欺師滅祖,三刀六洞’。入盟都要發(fā)重誓:‘五雷轟頂”、“萬刀砍殺’。他們的最高規(guī)則,也是最高的道德標準是‘義氣’,有時也叫‘忠義’或‘仁義’。既然是‘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那么朋友靠得住靠不住,全要看夠不夠義氣了。”筆者以為,正是這種“游民文化”,一方面造就了“中國政治革命不成就及社會革命不發(fā)生”,一方面也使得中國酷刑文化得以流傳。 所謂“游民”,歸納學者王學泰先生的定義,“主要是指一切脫離了當時社會秩序(主要是宗法秩序)的人們”(王學泰:《游民文化與中國社會》同心出版社 16頁)其重要特點:其一,沒有穩(wěn)定的收入;其二:沒有固定住所;其三:靠出賣體力或腦力,或以不正當?shù)氖侄文踩∝斘餅樯?;其四:生活窘迫,掙扎在社會底層或死生邊緣。這些人在艱難的生活中飽嘗世態(tài)炎涼,倍受主流社會排斥,都曾親身經歷和體驗過官府的霸道與殘忍。因此,他們從本能上就有一種仇視現(xiàn)實生活與反抗社會的沖動。正因為生活給予他們太多的痛苦與不公正,他們并不認為活著有多美好,多幸福,認為活著就是活受罪、是一種煎熬。由此,他們對于自身和他人的生命也就相當漠視。無論在現(xiàn)實中,還是在小說、影視、戲劇中,常見那些被綁赴刑場的亡命之徒,會扯著嗓子大吼:“二十年后,老子又是一條好漢!”其實,并非他們不怕死,而是他們根本就沒有感悟到生的意義,甚至覺得生不如死。但在中國的民間說唱、故事、小說、戲劇中,卻常常能夠發(fā)現(xiàn)對這類“游民”的頂禮膜拜,將他們的人生態(tài)度作為行為準則來頌揚。最典型的要算是《水滸傳》,這本書影響深遠,甚至毛澤東也將此作為啟蒙革命,造反有理,陪伴終身的教科書。 誠如王學泰先生所言:此書是“講述游民的成功與失敗故事的”。仔細分析《水滸傳》中一百零八位好漢的所作為,盡管有路見不平,殺富濟貧,反抗社會的黑暗與不公的一面,盡管有信奉“四海之內皆兄弟”的人生信條,有為弟兄出生入死,兩肋插刀的壯舉,但,的的確確是一部游民暴力的“匪魂頌”。在這本書中我們看到的多是對生命的漠視,對眾生冷酷,對民命的蔑視,對婦女兒童的作踐。梁山好漢們?yōu)榫缺R俊義、石秀,沖入城中,四處放火,大開殺戒,“北京城內百姓黎民,一個個鼠竄狼奔,一家家深號鬼哭,四下里十數(shù)處火光亙天,四方不辨”。如此慘烈,如此恐怖!這難道是替天行道嗎?分明是屠城。山寨領袖如此,手下更是肆無忌憚:李逵江州劫法場,兩把板斧砍去,不知多少百姓死于他手;武松血濺鴛鴦樓,馬夫、丫鬟、親隨等十二條無辜性命,都成了張都監(jiān)、蔣門神陪葬的冤魂;揚雄將妻子開膛破肚,盧俊義對妻子和奸夫割腹剜心。更有甚者,為了要將朱仝賺上梁山,黑旋風竟然將朱仝照管的人見人愛的小衙內的腦袋劈作兩半,為圖報復,又把官府中人黃文炳生生活割,將其腿上的肉割下來,放在炭火上炙,烤熟后下酒。最后,將黃開膛,取出心肝,與眾頭領做醒酒湯。而這些非人道的殘酷行為,數(shù)百年來都是被民間百姓當作大英雄、大豪杰的作為稱頌的。 這種“和尚打傘——無法無天”的意識,這種報復社會,濫殺無辜的快意恩仇,深深地植根于“游民”心中,形成了其文化特色。直至今天,在草莽革命中,仍不時留下它的陰影。李慎之先生曾說:“近讀《血泊羅霄》,才知道秋收起義之后,工農紅軍在湘南也有過‘燒、燒、燒!燒盡一切土豪劣紳的屋;殺、殺、殺!殺一切土豪劣紳的人’的政策。‘目的就是要讓小資產階級變成無產者,然后強迫他們革命’。”(《游民文化與中國社會》序言:“發(fā)現(xiàn)另一個中國”同心出版社第3頁)由此,就會明白,為什么我們民族的國魂中會“有一個官魂,一個匪魂”(魯迅:《華蓋亭續(xù)編.學界三魂》);就會懂得為什么我們民族的精神中,總有一種暴戾之氣;由此,就會感悟為什么在“十年動亂”中會出現(xiàn)紅衛(wèi)兵、造反派的的“紅色恐怖”的癲狂;就會反思為什么我們這個民族一直保留著不愿懺悔,愿意遺忘的痼疾。魯迅先生所言極是:“群眾,——尤其是中國的,——永遠是戲劇的看客。犧牲上場,如果顯得慷慨,他們就看了悲壯?。蝗绻@得觳觫,他們就看了滑稽劇。北京羊肉鋪前常有幾個人張著嘴看剝羊,仿佛頗愉快,人的犧牲能給與他們的益處,也不過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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