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9月2日《淮海晚報》報道:日前,經過淮安市公安局清河分局水渡口派出所仔細核查:清河工業(yè)新區(qū)境內的張末(化名)夫婦一晚上捕捉并殺死了186只青蛙。目前,此案已移送檢察機關,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嚴厲的制裁。讀罷此文,讓人拍手稱快,同時也使人思緒萬千。
眾所周知,青蛙以捕食害蟲而被人們親切地譽為“害蟲的天敵、莊稼的衛(wèi)士、人類的朋友”,這是連小學生都懂的道理,而一些成年人卻置之不理,為一點蠅頭小利而大肆捕殺。孰不知,這樣做不僅使青蛙數量越來越少,更使莊稼蟲害加劇,破壞了生態(tài)。
為何捕殺、販運青蛙的現象屢禁不止?筆者認為其癥結是蛙肉有市場和監(jiān)管不嚴。試想,如果大家都能提高保護青蛙的意識,從自身做起,拒買、拒吃蛙肉,讓捕者、賣者無市場,那么不需采取任何打擊手段,也就沒有人再捕殺青蛙了。
當然,保護青蛙僅靠宣傳、教育很難達到預期的效果,光靠一個部門的力量也是遠遠不能解決問題的。環(huán)保、林業(yè)、工商、水產、公安等相關部門應聯手介入,嚴管重罰,堅決打擊捕殺、販賣青蛙的不法行為;一些農貿市場要嚴格檢查,杜絕出現販賣蛙肉的現象;廣大市民也要提高保護青蛙、保護生態(tài)的意識,自覺不買、不吃蛙肉;同時,還應積極發(fā)動群眾,發(fā)現有捕殺青蛙的行為應予以制止或向有關部門舉報;另外,一些飯店也應行動起來,堅決不推出“青蛙肉”這道菜肴,等等??傊挥袕亩喾矫嫒胧?,才能有效地保護青蛙,才能不讓青蛙再成為人們的盤中餐。 (盧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