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對南洋豐富資源覬覦已久的日本瘋狂推行南進計劃。立足剛穩(wěn),日軍就勒令所有居民必須更換日本頒發(fā)的“身份證明書”,收取每人2.5盾登記費,而當時1公斤白米還不到0.3盾。此后不久,日軍又強行封掉所有商店,登記各種商品并貼上封條,由日軍“官價”收買,不許私人買賣,一切物資都憑票供應。 日軍還在印尼大肆抓人強征“兵補”。呂茂榮的父親當年被抓去修建飛機場,每天在日軍刺刀下工作12小時,稍有反抗,便遭拳打腳踢或全身被涂滿瀝青在烈日下暴曬。藍貴良回憶說,當時錫礦公司萬名華工被日軍抓去開采石油,每天只發(fā)一杯米,根本不夠吃,天天都有人餓死累死,吃的青菜中還有石油味,很多人腹瀉而死。 早在進軍印尼前,日軍就已把踴躍捐款支持中國抗戰(zhàn),號召抵制日貨的印尼華僑視為眼中釘,秘密派特務將他們的資料一一登記。日軍占領印尼后,便大肆搜捕進步人士和華僑領袖,有542人被關進西泠集中營和芝馬墟集中營,大多數(shù)人被投入硝鏹水池中,尸骨無存。 為達到“分而治之”的目的,日軍到處散布華人是“支那狗”、“吸血鬼”,只有“皇軍”和印尼才能“共榮共進”。在華人聚居的西加里曼丹省,日軍對華僑成立的抗日組織先后展開三次大屠殺,估計被害華人達21037人。 1945年5月,日軍眼看大勢已去,宣布成立“印尼獨立籌備委員會”。日本人當時抱著寧可默許印尼獨立,也不給荷蘭人的心態(tài),希望為日后繼續(xù)在印尼謀取經(jīng)濟利益埋下伏筆。同時他們擔心華僑的影響,蓄意加劇當?shù)鼐用衽c華人的矛盾。戰(zhàn)后,印尼宣告獨立,荷蘭軍隊企圖重新控制印尼,雙方發(fā)生武裝沖突。當時荷蘭軍隊控制的地區(qū),要求華人組織保安隊自衛(wèi)。于是日軍和印尼極端集團就借機煽動“華人親荷蘭”的敵視情緒,日軍甚至蓄意制造兇殺案,誣蔑是華人所為。于是印尼許多地區(qū)掀起排華大浪潮,燒殺搶劫華人住家商店。 (據(jù)《新民晚報》張穎/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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