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陳士鐸《本草新編》七方論。
七方論 注《本草》而不論方法猶不注也?!侗静荨分校菽纠ハx介屬之氣味寒熱,必備悉于胸中,然后可以隨材任用。使胸次無出奇制勝方略,則如無制之師,雖野戰(zhàn)亦取勝于一時(shí),未必不致敗于末路。與其焦頭爛額,斬殺無遺,何如使敵人望風(fēng)而靡之為快哉。此七方之必宜論也。七方者,大小緩急奇偶復(fù)也。吾先言其大方。岐伯夫子曰∶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
凡病有重大,不可以小方治之者,必用大方以治之。大方之中,如用君藥至一兩者,臣則半之,佐又半之。不可君藥少于臣藥,臣藥少于佐使。設(shè)以表里分大小,是里宜大而表宜小也,然而治表之方,未嘗不可大。設(shè)以奇偶分大小,是奇宜大而偶宜小也,然而用偶之方,未 嘗不可大。設(shè)以遠(yuǎn)近分大小,是遠(yuǎn)宜大而近宜小也,然而治近之方,又未嘗不可大。故用大方者乃宜大而大,非不可大而故大也?;騿柎蠓绞侵卮笾畡禽p小之藥也,重大必用藥宜多而不可少矣。何以君一而臣三佐用九耶?是一方之中計(jì)止十三味,似乎名為大而非大也。不知大方者,非論多寡,論強(qiáng)大耳。方中味重者為大,味濃者為大,味補(bǔ)者為大,味攻者為大,豈用藥之多為大乎。雖大方之中,亦有用多者,而終不可謂多者即是大方也。
或疑大方不多用藥,終難稱為大方,不知大方之義在用意之大,不盡在用藥之多也。譬如補(bǔ)也,大意在用參之多以為君,而不在用白術(shù)、茯苓之多以為臣使也;如用攻也,大意在用大黃之多以為君,而不在用濃樸、枳實(shí)之多以為臣使也。推之寒熱表散之藥,何獨(dú)不然,安在眾多之為大哉。(〔批〕更說得圓通。) 或疑大方在用意之大,豈君藥亦可小用之乎。夫君藥原不可少用也,但亦有不可多用之時(shí),不妨少用之。然終不可因少用而謂非君藥,并疑少用而謂非大方也。 小方若何?岐伯夫子曰∶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二,制之小也。中即小之義。 凡 病有輕小不可以大方投者,必用小方以治之。小方之中,如用君藥至二錢者,臣則半之,佐又半之,亦不可以君藥少于臣,臣藥少于佐也。夫小方所以治輕病也,輕病多在上,上病而用大方,則過于沉重,必降于下而不升于上矣。小方所以治小病也,小病多在陽,陽病而用 大方,則過于發(fā)散,必消其正而裒其邪矣。故用小方者,亦宜小而小,非不可小而故小也。(〔批〕小貴得宜,不使膽怯而不敢用大者借口。) 或問小方是輕小之劑,所以治小病也。然君一臣三佐五,方未為小也。若君一臣二而無佐使,無乃太小乎。不知小方者,非論輕重,論升降耳,論浮沉耳。方中浮者為小,升者為小也。豈用藥之少者為小乎。雖小方多用,而要不可謂少用藥之方即是小方也。 或疑小方不少用藥,終不可名為小方。不知小方之義,全不在用藥之少也。病小宜散,何嘗不可多用柴胡;病小宜清,何嘗不可多用麥冬;病小宜提,何嘗不可多用桔梗。病小宜降,何嘗不可多用濃樸。要在變通于小之內(nèi),而不可執(zhí)滯于方之中也。(〔批〕論得大妙。) 或疑小方變通用之,是小可大用矣。小方而大用,仍是大方而非小方也。曰小方大用,非大方之可比,藥雖多用,方仍小也。 緩方若何?岐伯夫子曰∶補(bǔ)上治上,制以緩。緩者,遲之之謂也。上虛補(bǔ)上,非制之以緩,則藥趨于下而不可補(bǔ)矣。上病治上,非制之以緩,則藥流于下而不可治矣。然而緩之法不同。有甘以緩之之法,凡味之甘,其行必遲也;有升以緩之之法,提其氣而不下陷也;有丸以緩之之法,作丸而不作湯,使留于上焦也;有作膏以緩之之法,使膠粘于胸膈間也;有用無毒藥以緩之之法,藥性平和,功用亦不驟也。有緩治之方,庶幾補(bǔ)上不補(bǔ)下,治上不治下矣。(〔批〕又增前人之所未備。)
或問緩方以治急也,然急癥頗有不可用緩之法,豈一概可用緩乎?曰∶宜緩而緩,未可概用緩也。若概用緩,必有不宜緩而亦緩者矣。 或疑緩方故緩,恐于急癥不相宜。不知急癥緩治,古今通議,然而緩方非治急也,大約治緩癥者為多。如痿癥也,必宜緩;如脫癥也,不宜急。安在緩方之皆治急哉。 或問緩方君論至備,不識更有緩之之法乎?曰∶緩之法在人而不在法也。執(zhí)緩之法以治宜緩之病,則法實(shí)有窮;變緩之方以療至緩之病,則法何有盡。亦貴人之善變耳,何必更尋緩方之治哉。 急方若何?岐伯夫子曰∶補(bǔ)下治下,制以急。夫病之急也,豈可以緩治哉。大約治本之病宜于緩,治標(biāo)之病宜于急。然而標(biāo)本各不同也。有本宜緩而急者,急治其本。有標(biāo)不宜急而急者,急治其標(biāo)。而急之方實(shí)有法焉。有危篤急攻之法,此邪氣壅阻于胸腹腸胃也。有危篤急救 之法,此正氣消亡于陰陽心腎也。有急用濃煎大飲湯劑之法,使之救火濟(jì)水,援絕于旦夕也。有急用大寒大熱毒藥之法,使之上涌下泄,取快于一時(shí)也。有急治之方,庶幾救本而不遺于救標(biāo),救標(biāo)而正所以救本矣。 或問急方治急,不識亦可以治緩癥乎?曰∶緩方不可以治急,而急方實(shí)所以治緩。遇急之時(shí),不用急方以救其垂危將絕,迨病勢少衰而后救之,始用緩治之法不已晚乎。然則急方治急,非即所以治緩乎。(〔批〕急方治急,正治緩也。真探本之論。) 或疑急方救急,似乎相宜。急方救緩,恐不相合。不知緩急同治者,用藥始神耳。 或疑緩急相濟(jì),固為治病妙法,然畢竟非治急之急方也。曰∶以急救急,因病之急而急之也;以急救緩,亦因病雖緩而實(shí)急,故急之也。然則緩急相濟(jì),仍治急而非治緩也。 或疑急癥始用急方,則急方不可用緩也明矣。然古人急病緩治,往往有之,似乎急方非救急也。曰∶急方不救急,又將何救乎?急病緩治者,非方用緩也。于急方之中,少用緩藥,以緩其太急之勢,非于急方之中,純用緩藥,以緩其太急之機(jī)也。 奇方若何?岐伯夫子曰∶君一臣二,君二臣三,奇之制也;所謂奇之制者,言數(shù)之奇也。
蓋 奇方者,單方也。用一味以出奇,而不必多味以取勝。藥味多,未免牽制,反不能單刀直入。凡臟腑之中,止有一經(jīng)專病者,獨(dú)取一味而多其分兩,用之直達(dá)于所病之處,自能攻堅(jiān)而奏功如神也。 或問奇方止取一味出奇,但不知所用何藥。夫奇方以一味取勝,《本草》中正未可悉數(shù)也。
吾舉其至要者言之。 用白術(shù)一味以利腰臍之濕也, 用當(dāng)歸一味以治血虛頭暈也, 用川芎一味以治頭風(fēng)也, 用人參一味以救脫救絕也, 用茯苓一味以止瀉也, 用菟絲子一味以止夢遺也, 用杜仲一味以除腰疼也, 用山梔子一味以定脅痛也, 用甘草一味以解毒也, 用大黃一味以攻堅(jiān)也, 用黃連一味以止嘔也, 用山茱萸一味以益精止腎泄也, 用生地一味以止血也, 用甘菊花一味以降胃火也, 用薏仁一味以治腳氣也, 用山藥一味以益精也, 用肉蓯蓉一味以通大便也, 用補(bǔ)骨脂一味以溫命門也, 用車前子一味以止水瀉也; 用蒺藜子一味以明目也, 用忍冬藤一味以治癰也, 用巴戟天一味以強(qiáng)陽也, 用荊芥一味以止血暈也, 用蛇床子一味以壯陽也, 用元參一味以降浮游之火也, 用青蒿一味以消暑也, 用附子一味以治陰虛之喉痛也, 用艾葉一味以溫脾也, 用地榆一味以止便血也, 用蒲公英一味以治乳瘡也, 用旱蓮草一味以烏須也, 用皂莢一味以開關(guān)也, 用使君子一味以殺蟲也, 用赤小豆一味以治濕也, 用花蕊石一味以化血也。
以上皆以一味取勝,擴(kuò)而充之,又在人意見耳。 或疑奇方止用一味則奇,雖奏功甚神,竊恐有偏勝之弊也。顧藥性未有不偏者也,人陰陽氣血亦因偏勝而始病,用偏勝之藥以制偏勝之病,則陰陽氣血兩得其平,而病乃愈。然則奇方妙在藥之偏勝,不偏勝不能去病矣。 或疑方用一味,功雖專而力必薄,不若多用數(shù)味則力濃而功專。不知偏勝之病,非偏勝之藥斷不能成功。功成之易,正因其力厚也,誰謂一味之方力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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