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你僅僅想要幸福, 這一點也不難; 難的是我們總期望比別人幸福。 屬于人生箴言系列。人想要擁有幸福不在于有多少快樂,而在于內心是否能夠享有平靜。所以,靜下心來,活在當下你就能擁有幸福。 但人卻往往不滿足于此,被過多的欲望與攀比心理所左右,而讓自己活得非常痛苦。 如果你能避免與他人比較,降低期待,那么想要幸福真的不難。 2. 衡量一個人的真正品格, 是看他在知道沒有人會發(fā)覺的時候 做什么。 真正的品格一定是建立在自我內心之上,不在意他人的看法,不被外界所左右,而是發(fā)自內心保持自律,去堅守準則。 不用別人提醒,也不是做給別人看,而是發(fā)乎內心,主動的自覺的去做。 3. 懂得自愛, 從不自夸, 對聽者心存敬畏, 既不貶低自己, 也不傷害他人的自尊, 這樣的人才是幸福的人。 自愛是愛萬物的基礎,自己愛自己,才會尊重其他人和事物,愛可以讓我們更自信、更包容,更幸福! 4. 好習慣有四: 準時,正確,恒心,迅速。 缺少第一項,光陰會虛度; 不具備第二項,錯誤百出; 沒有第三項,事情永遠辦不好; 丟失第四項,遇上良機, 都會白白錯失。 這句話非常正確且實用,想有擁有好習慣,就要讓自己真正做到:準時,正確,恒心,迅速。準時去做,才能養(yǎng)成好的時間觀念;確保正確,也就避免了錯誤;恒心,讓我們能堅持到底;行動迅速,才能不丟失機會。 5. 讀書對于我來說 是驅散 生活中的不愉快的最好手段。 沒有一種苦惱 是讀書所不能驅散的。 愛讀書的人會很認同。讀書對我而言,是生活必須品,是一種日常習慣,是我苦悶生活的解藥,是精神滿足的食糧,是讓我忘記壞情緒的好幫手…… 6. 樹人如樹木, 若非善加栽培, 必難欣欣向榮! 我們常常把育人比喻成栽樹,把老師比喻成園丁,就是這個道理,為人師者,要費盡心思、悉心教導和培育,才能讓樹茁壯成長,讓人成材! 7. 在人之上,要視別人為人; 在人之下,要視自己為人。 當你身處高位時,不要驕傲自大,得意忘形,不尊重地位比你的人,以高高在上的姿態(tài)俯視一切,而要把別人視為同等的人去尊重和對待。 當你位置比較低的時候,不要看輕自己,要把自己當成和別人一樣的人,相信自己可以做得很棒! 做人就是要這樣,無論什么時候,都不要不把別人不當人,不看輕自己,也不高看自己,而是以平等與接納的心態(tài)對待一切,這樣才能擁有好的心態(tài)。 8. 當一個人視自己 是別人生活的裁判時, 他的所作所為就不是關懷, 而是暴力。 即便是出于善心與好意,但是當你以高姿態(tài)或是強制性的手段,來對待他人時,就是一種暴力,是對他人的一種傷害。 并不是說只有運用武力欺負別人才是暴力,其實還有很多軟暴力和各種暴力的形式,后者往往會被人忽視,需要小心應對才是。 9. 禮貌使有禮貌的人喜悅, 也使那些 受到人家禮貌相待的人們喜悅。 禮貌待人是一種修養(yǎng),是對人的基本尊重,當你待人禮貌時,對方是能感受到你的尊重和善意的,他自然是喜悅的,并會回報你禮貌,這樣你也會感覺到快樂。 所以,禮貌構成了一種正循環(huán),讓大家都快樂,這才是真得快樂! 孟德斯鳩(1689年1月18日~1755年2月10日),法國啟蒙思想家、法學家。孟德斯鳩不僅是18世紀法國啟蒙時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歐洲國家比較早的系統(tǒng)研究古代東方社會與法律文化的學者之一。 孟德斯鳩的著述雖然不多,但影響廣泛,代表作《論法的精神》《波斯人信札》《羅馬盛衰原因論》,尤其是《論法的精神》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與法律理論發(fā)展的基礎,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歐洲人對東方政治與法律文化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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