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先生沒有不下廚房的,菜食很豐富,魚,肉……都是用大碗裝著,起碼四五碗,多則七八碗。” 以上這段文字出自民國時期女作家蕭紅,其中提到的許先生就是魯迅的妻子許廣平,而蕭紅所描寫的這段內(nèi)容,正是她與蕭軍在上海期間到魯迅家中蹭飯。 按照蕭紅自己的說法,當(dāng)時她和蕭軍生活十分拮據(jù),甚至連公交費都拿不出,但是卻熱衷去魯迅家里蹭飯,不為別的,只因魯迅家生活條件好,吃得更好。 這或許會讓不少人感到驚訝,因為一直以來,魯迅給后世的形象都是一副清瘦的模樣,再加上魯迅所生活的年代以及魯迅的文風(fēng),以至于不少人順理成章地認為,魯迅的生活條件縱使不是朝不保夕,也應(yīng)該談不上好,何來蕭紅所言的大魚大肉呢? 然而,實際情況卻并非如此,而且恰恰相反,魯迅的生活條件甚至可以用“安逸”二字來形容,尤其是魯迅在上海度過的人生最后十年,更是與窮困潦倒絲毫不沾邊。 實際上,仔細想來也十分簡單,要知道,魯迅發(fā)表成名作《狂人日記》時,是1918年,在之后的十八年人生里,魯迅不僅筆耕不輟,而且一直都是文壇盟主的地位。 縱使當(dāng)時是民國軍閥割據(jù)的亂世,但魯迅這樣的文壇頂流,走到哪里都備受關(guān)注與追捧,當(dāng)然,這并不是說魯迅接受了外部的資助,實際上,僅僅是魯迅自己的稿費,就已經(jīng)可以衣食無憂。 根據(jù)相關(guān)資料統(tǒng)計,魯迅在上海的九年時間里,累計收入稿費為78000多圓,也就是說,平均每月的收入為723.87圓,這是什么概念呢?要知道,當(dāng)年上海工人的平均月薪為17.14圓,魯迅在當(dāng)時是名副其實的高收入群體。 既然如此,魯迅先生一日三餐都吃些什么呢?僅僅是蕭紅所描述的大魚大肉嗎? 在現(xiàn)如今的“上海魯迅紀念館”,有著一件與眾不同的展品,那就是由魯迅的妻子許廣平親自記錄的《魯迅家用食譜》,沒錯,正如魯迅喜歡寫日記一樣,許廣平喜歡把每天的食譜記錄下來。 其中,展出的便是1927年11月至1928年6月這段時間的食譜,多數(shù)游客看好,都直呼不敢相信,因為魯迅吃得實在是太好了,就連當(dāng)初研究魯迅的十多位學(xué)者看好,都驚呼不可能。 以1927年11月的食譜為例,14日當(dāng)天,魯迅家上午吃的是蒸沙魚、洋薯臘肉和菠菜,下午吃的是洋蔥炒蛋、扁豆炒肉和菠菜,單從這一天來看,魯迅先生似乎十分喜歡吃菠菜,頗有“大力水手”的味道。 或許有人覺得,這食譜也并不特別,但是,要知道這可是1927年的上海,當(dāng)時中國大地上有多少家庭無米下鍋,甚至不少地區(qū)餓殍遍野,但是魯迅家里卻能夠吃到臘肉、沙魚,而且這還只是最普通的一餐。 到了11月15日,魯迅家中上午吃的是紅燒鱖魚、芋燉排骨和雞毛菜,下午則是蒸雞、野菜牛肉和雞毛菜,許廣平還特意標(biāo)注了,蒸雞中加入了金針菇、木耳和冬菇。 看到這份菜譜,相信沒有人會再擔(dān)心魯迅先生吃不好影響創(chuàng)作了吧,這鱖魚、排骨、牛肉和雞,放在今天若不是逢年過節(jié),也沒有多少家庭會在一天內(nèi)全部端上餐桌,這妥妥的營養(yǎng)過剩啊。 再看11月18日的菜譜,上午是蠔蒸蛋、羅漢齋和蒸欖角,下午是蒸藕餅、黃芽菜臘肉,其中藕餅內(nèi)附帶蝦米、臘肉和冬菇。 估計百年后的今天,吃過蠔蒸蛋、羅漢齋以及蒸欖角的也為數(shù)不多,而魯迅在上海期間,上述菜品已經(jīng)習(xí)以為常。 當(dāng)然,也有人看出問題,那就是,魯迅家中莫非請了大廚,否則怎么能夠做出如此花樣繁多的菜品。 實際上,魯迅家中后來還真的請來了專業(yè)的廚師,只不過對于這份菜譜來說,并非魯迅家中自己制作,而是由外面的飯店定做,沒錯,魯迅先生早就在百年之前就熱衷于叫外賣,單從這一點來看,魯迅的確思維超前。 當(dāng)然,魯迅當(dāng)時之所以連著叫了半年多的外賣,僅僅是因為他與新婚妻子許廣平剛到上海,魯迅愛妻心切,再加上新婚燕爾,索性不開火,餐餐點外賣,這才有了流傳至今的這份食譜。 當(dāng)然,也有學(xué)者提出,魯迅在上海期間,多數(shù)情況下每天都有人拜訪,也就是說,上述食譜不僅僅是魯迅與許廣平二人享用,而是多人食用,比如蕭紅與蕭軍。 盡管這種說法也可能成立,但是并不影響魯迅先生吃得好這個事實,而且魯迅吃得好又不是罪過,他每個月稿費如此豐厚,除了抽煙之外又沒有其他花錢的地方,吃得好是理所應(yīng)當(dāng)。 縱覽魯迅先生的食譜,可以發(fā)現(xiàn)魯迅雖然是紹興人,但是卻偏愛北方菜系,尤其喜歡吃油炸的東西,盡管魯迅先生的胃腸并不好,甚至餐后必須要服用改善脾胃的藥丸,但這也抵擋不住魯迅對美食的向往。 當(dāng)然,從魯迅和許廣平留下的其他文字資料可以看出,魯迅最愛吃的三道家常菜分別是素炒豌豆苗、筍炒咸菜以及黃花魚,尤其是愛吃魚這一點,可以說貫穿了魯迅晚年生活的始終。 除此之外,魯迅還十分喜歡吃零食,尤其是糖果,魯迅自己就曾在文章中寫道——夜間,又將藏著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因為我忽而又以為嘴角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還不如現(xiàn)在趁新鮮吃一點。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 蕭紅也曾寫道,魯迅招待客人最喜歡用向日葵子,還有香瓜子,魯迅總是一邊抽著煙,一邊剝著瓜子。 魯迅被人還寫過一篇名為《零食》的雜文,其對零食的喜愛可見一斑。 總而言之,單從魯迅的飲食便可看出,書本之外的魯迅是一個愛好廣泛、懂得享受生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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