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據江西法院公眾號消息,王某(男)與李某某(女)于2020年相識,二人很快發(fā)展成情人關系,戀情期間,王某用手機拍攝了兩人在一起的裸照。 2022年11月,李某某向王某提出分手,王某不同意,并以要將裸照和婚外情對外公布相威脅,逼迫李某某繼續(xù)與其見面。 見面后,王某以多種理由向李某某索要金錢,一旦李某某不與王某見面,王某就跟蹤、圍堵、騷擾甚至撥打李某某丈夫電話,還揚言將裸照發(fā)布朋友圈,逼迫她與自己見面并付錢。 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期間,李某某在王某脅迫下,先后給予王某18萬余元。 九江市潯陽區(qū)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責令退賠李某某經濟損失人民幣18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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