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男子酒后持刀外出,看到女子獨自在家,竟偷偷進入女孩家中,對女孩實施強奸,女孩室友聽懂動靜后前來相救,男子非但沒有離開,反而持刀連捅室友數(shù)刀,對于男子,法院會怎么判?
【****案件回顧****】 男子肖某是90后,出生在安徽的一個縣城里,父母都是個體戶。肖某的家庭條件還算不錯,按道理說最差也得有初中文憑,可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他讀完小學后就不再念書,這一切也跟他的父母有脫不開的關系。為此,肖某對父母有不少恨意,而且隨著年齡的增長,擺脫父母的想法就越發(fā)堅定。19歲那年,肖某從家里放錢的抽屜里偷了4千多塊錢,然后就瞞著父母獨自一人來到浙江打工。父母發(fā)現(xiàn)肖某離開后就報了警,并通過警方得知肖某的去處后,就前往肖某所在城市抓人,結(jié)果人是抓到了,但死后都不跟他們回去,父母實在沒了辦法,只能任由他在外地。一個大小伙子,在外闖闖是一件好事,可肖某不干一點兒正事,隔三差五換個工作,有時間就泡網(wǎng)吧,父母給他的生活費有很大一部分都貢獻給游戲,他就這樣靠著父母的“投喂”混到了25歲。這一年4月,肖某又重新找了個工作,因為住不慣習慣宿舍,于是就在外面整租了一套二居室。這天晚上下班后,肖某拉著幾個工友一起回家喝酒。到了晚上11點多,肖某神神叨叨地拿著一把水果刀出門了,工友也都迷迷糊糊的,所以并未注意到他離開。肖某的房子不在市區(qū),這么晚路上不僅沒人,連輛車都沒有,肖某就這樣漫無目的地走著,當途經(jīng)一個開放性的老小區(qū)時,他透過窗戶,看到一樓一個女孩躺在臥室睡覺。22歲的女孩小于還是大學生,因為在外實習,所以需要租房子,又因為手里錢不夠,只能租老小區(qū)。這晚,她洗漱完后就躺在床上刷劇,看了一會兒就睡著了,窗簾也沒拉,就是這點兒疏忽大意,讓自己遭遇了不測。認倒霉了,喝涼水都塞牙,每家每戶都有入戶么,這是第一道保障,小于連這道保障都沒注意,肖某直接推門進入了室內(nèi),又進到了小于的臥室。他持刀威脅,將小于脅迫至衛(wèi)生間,然后便對她實施侵犯,結(jié)果卻因為自己身體原因沒有得逞。 整個過程中,小于一直在哭,舍友劉某聽到了從廁所傳來的哭聲,于是將沖進廁所,將肖某推開,而肖某則是持刀朝著劉某的胸腹部連捅數(shù)刀,緊著,劉某為了奪刀跟肖某撕扯在一起。過程中,劉某的手臂和肩部多處受傷,肖某摔倒在地,小于和劉某趁此機會逃到臥室反鎖門,肖某也逃離現(xiàn)場。事后,小于報警,并將劉某及時送到醫(yī)院進行搶救,經(jīng)過手術后,劉某脫離危險,經(jīng)過法醫(yī)鑒定,劉某心包破裂,左肺破裂,其損傷程度已達重傷二級并且造成了十級傷殘。案發(fā)后的第五天,肖某被公安民警抓獲。法院認為,肖某違背婦女意志,采用暴力、脅迫手段欲強行與婦女發(fā)生性關系,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系犯罪未遂。后因遭致反抗而非法故意剝奪他人生命,持隨身攜帶的尖刀連續(xù)捅刺被害人劉某的胸腹部多刀致劉某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系犯罪未遂。最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肖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以強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二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判令肖某賠償劉某經(jīng)濟損失計人民幣80000元。小于是幸運的,因為她有個好舍友,劉某的行為是正義之舉,但從某種角度來講,這種“不畏死亡”的正義之舉有些可怕的。要知道,重傷二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fā)性損傷或者由原發(fā)性損傷引起的并發(fā)癥,危及生命;遺留肢體殘廢或者輕度容貌毀損;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劉某是真的在鬼門關走了一遭。我認為,幫忙是正確的選擇,但也要在確定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才可以,否則造成的后果會對自己、對家人造成不可磨滅的傷害,但也好在小于和劉某最后都沒有生命危險。案例來源:裁判文書網(wǎng)(浙刑終18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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