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司法》2002年第4期(總第459期)——司法信箱 《人民司法》研究組認為:根據(jù)《刑法》《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重婚案件不屬干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在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而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情況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也應當依法受理。 2.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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