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滕州上善公園,發(fā)生一起黑衣女子輕生跳河事件。一位年輕小伙見女子跳下河,他一個猛子扎下去,把女子拖上岸。 可是,剛救上岸,她又跳了下去。小伙再次跟著跳下去將女子救上來,而男子在施救成功后,自己卻無力上岸最終沉了下去…… 隨后,黑衣女子被民警、消防等救援人員發(fā)現(xiàn)后合力拉到岸上。而那位小伙卻被蓋上白布,抬上擔架,結(jié)束了自己年輕的生命。 此事發(fā)生后,立即引起社會的強烈反響,大家眾說紛紜,不一而論。對此,我被小伙無我、無執(zhí)、無私利他的精神所感動,我捫心自問,作為一個學佛修行人,如果此事發(fā)生在我身上,我能施救嗎? 此時我會想:我上有老下有小,萬一不幸遇難家人怎么辦;我要往生極樂世界,我要先成就,我不能去救。 想到這里,我自慚形愧,感到自己還不如一個沒有學佛美稱的普通人。 南 無 當 代 住 世 佛 陀曾說法教導我們,我們必須要大悲為本,見到他人危難之時,我們必須施以救度,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見其好不忍見其壞。 這位小伙子雖然不一定是佛弟子,但他無私利他的行為卻演繹了佛菩薩的心行,為我們所有學佛行人樹立了光輝的榜樣。 作者:愛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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