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禮樂之本為仁 《論語》八佾第三篇第一章談季孫氏違禮,第二章談三家違樂。第三章總結(jié)前兩章,指出其背后是人而不仁。反過來可以說,為仁是禮樂之本。第三章原文,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這段話的意思是,孔子說:“做人如果沒有仁德,怎么能對待禮儀制度呢?做人如果沒有仁德,怎么對待音樂規(guī)矩呢?”言下之意,三家是不仁的。 禮與樂都是制度文明,而仁則是人們內(nèi)心的道德規(guī)范,是人文的基礎(chǔ)。所以,樂必須反映人們的仁德。樂是表達人們思想情感的一種形式,在古代,它也是禮的一部分。禮與樂都是外在的表現(xiàn)。這里,孔子指出禮、樂的核心與根本是仁,沒有仁德的人,根本談不上什么禮、樂的問題。仁是孔子學說的中心,它來自固有的道德,是禮樂之本。禮講謙讓敬人,樂須八音和諧。一個人沒有仁的本質(zhì),則無謙讓敬人、和諧無奪等美德,即便行禮奏樂,也不具有實質(zhì)意義。所以,人而不仁,禮對他有什么用?人而不仁,樂對他有什么用?這里即是說不仁之人,是用不了禮樂的,禮樂對他來說是形同虛設(shè)。一個沒有仁愛之心的人,也可能什么事都會做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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