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出生貧苦,和尚乞丐都當過,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草根皇帝。 逐了蒙古人,重新建立了由漢族領導的大一統(tǒng)王朝,這是朱元璋的豐功偉績。 立國之初,朱元璋還是十分看重鄉(xiāng)土之情的。 洪武三年(1370年)冊封的六公二十八侯中,李善長等六公全是淮西人,二十八侯爵中也基本都是淮西人,且以鳳陽人為主。 可以說,洪武三年這次分封,基本上是為他這幫草莽兄弟們安排的。 除了封官授爵之外,朱元璋還特意制作了丹書鐵卷,將兄弟們的功勞寫在鐵卷上,要是犯了死罪,拿出憑丹書鐵券就能免死。 一直到洪武十二年,朱元璋也只殺了兩個功臣,一個是德慶侯廖永忠,另一個是永嘉侯朱亮祖。 廖永忠和特務頭子楊憲走的太近,知道太多不該知道的。 朱亮祖在廣州污殺同僚、魚肉百姓,也是罪有應得。 但到了洪武十三年,朱元璋性情大變,搞出了胡惟庸大案,并廢除了丞相制度。 目的很明顯,此時太子朱標開始代理國事了,朱元璋需要為朱標日后執(zhí)掌皇權掃清障礙。 胡惟庸案一直延續(xù)到洪武二十三年,十年間前后誅殺三萬余人。 在這次大屠殺中,最先倒霉的是開國第一功臣韓國公李善長,在胡惟庸死了10年后,被按上了一個“胡黨”罪名處死并滅族,和李善長一同被殺的還有平涼侯費聚、南雄侯趙庸、臨川侯胡美、宜春侯黃彬、延安侯唐勝宗、吉安侯陸仲亨、河南侯陸聚、滎陽侯鄭遇春、靖寧侯葉升。 為什么朱元璋在這一年大開殺戒? 因為這一年,朱元璋三兒子朱棡和四兒子朱棣奉命親征北元,朱棣一戰(zhàn)成名,俘獲元將乃兒不花和各王酋長男女數(shù)萬口,這讓朱元璋很欣慰,皇二代們已經有能力保衛(wèi)大明江山了,而這也預示著開國功臣們已經沒什么利用價值了。 這次大屠殺后,朱元璋本打算停手,但沒想到的是,太子朱標病逝了,這一年是洪武二十五年,朱標39歲,朱元璋65歲。 萬般無奈之下,朱元璋只好立長孫朱允炆為皇太孫,但朱允炆當時只有16歲,而且從生長于深宮后院,性格柔弱,很難一下子擔起皇帝的重任。 為了確保大明江山,本打算留給朱標的那一批老臣,看來也要除掉了。 洪武二十六年,藍玉案發(fā)。 涼國公藍玉和開國公常升被誅,會寧侯張溫、鶴慶侯張翼、普定侯陳桓、景川侯曹震、舳艫侯朱壽、懷遠侯曹興、全寧侯孫恪、沈陽侯察罕、西涼侯濮興、宜寧侯曹泰、支平侯韓勛、徽先伯桑敬、東莞伯何榮等13人被定為藍黨,一并處死,被殺者約一萬五千人。 藍玉, 明朝開國名將,在捕魚兒海之戰(zhàn)中大破北元,基本摧毀北元王朝,從而名震天下。明末史學家談遷在他的《國榷》中寫到:藍玉這一戰(zhàn)犁庭掃穴之功可以比肩漢朝衛(wèi)青、霍去病橫掃匈奴之戰(zhàn)。 然而,摧毀北元幾年后,藍玉便被朱元璋以謀反之罪施以極刑處死。 何極刑?剝下人皮,填充稻草,并懸掛示眾。 藍玉被殺了,下一個輪到了傅友德,傅友德死得更慘。 傅友德也是明初名將,攻打北元,他七戰(zhàn)七勝,朱元璋如此評價他:"論將之功,傅友德第一。" 但傅友德是藍玉的老上司,他也必須死。 在藍玉死后的第二年冬天,朱元璋宴請群臣,傅友德也被特邀前來。 在這場宴席中,傅友德沒把菜吃完,朱元璋大怒,指責他大不敬。 這時,傅友德知道自己死定了。因為對皇帝大不敬,這是殺頭之罪。 責備完傅友德之后,朱元璋又對他說:“把你兩個兒子帶來!”于是,傅友德就出門去找他的兒子了。 在路上,宮廷衛(wèi)士又來傳話:“把他們的腦袋帶過來!” 回到家,傅友德親手斬殺了兩個兒子,并提著兩個兒子的頭,進了宮。朱元璋見了居然很驚訝,說,傅友德怎么這么殘忍,自己親生兒子也殺! 傅友德將自己兩個兒子的腦袋扔在地上,說你不就是想要我們父子三人的腦袋嗎?完了拿出袖子里面的匕首,自刎了。 傅友德之所以這么做,其實是希望家族不被誅殺。但朱元璋依然暴怒不已,下令傅家所有男女全部發(fā)配遼東、云南。 朱元璋殺功臣的主要工具是錦衣衛(wèi)。 1382年,錦衣衛(wèi)成立,并授以偵察、緝捕、審判、處罰罪犯等權力,這是一個正式的軍事特務機構,由皇帝直接掌控。 朱元璋派出大量名為“檢?!钡奶貏杖藛T,暗中監(jiān)視大臣。 有一次,開國文臣之首——學士宋濂上朝,朱元璋問宋濂,昨天在家喝酒沒有,請了哪些客人?宋濂一一照實回答。朱元璋聽后滿意地說:“果未騙朕?!?br> 錦衣衛(wèi)有自己的法庭和監(jiān)獄,俗稱“詔獄”,詔獄里采取剝皮、抽腸、刺心等種種酷刑。只要是上了《大明律》所有的刑法錦衣衛(wèi)都可以動用。 《大明律》是一部被當今法學家認為是中國法制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法典。 而朱元璋認為此法還不夠狠,親自制定了一部法外之法《御制大誥》。 《御制大誥》又名《明大誥》,有《大誥初編》《大誥續(xù)編》《大誥三編》《大誥武臣》四編。 《明大誥》雖不是常律,但是對罪犯的處罰卻比《大明律》嚴酷得多。 《大明律》法定的刑罰僅有五種:笞、杖、徒、流、死,而《明大誥》增設了三十多種,而且都是殘酷的肉刑,如凌遲、剝皮囊草、墨面、文身、挑筋去指、挑筋去膝蓋、斷手、斬趾、刖足、枷令、常號枷令、枷項游歷、剝皮、刷洗、抽腸、黥剌、挑膝蓋等。 因為各類刑法太過血腥,本文不與詳述了。 最后想補充兩點。 朱元璋的血腥行為主要針對官員,而對百姓卻是呵護有加的。他興修水利,獎勵農耕,還減免賦稅,不好大喜功,不耗費國力,不浪費民財,不擾民,而這些舉措都是為了讓百姓過上安居樂業(yè)的生活。 第二點,關于朱元璋大殺功臣的記錄,和清人改史應當無關。
康熙南巡,五次親往謁明孝陵。乾隆六次南巡,更是次次至明孝陵"拈香奠酒"。且康乾二人祭拜時均行三跪九叩之大參禮。 再看清朝編修的《明史.太祖本紀》記載,對朱元璋更是不吝溢美之詞:帝之雄才大略,料敵如神,料敵制勝,率類此。故能戡定禍亂,以有天下。語云:“天道后起者勝?!必M偶然哉。 參考文獻:《明史》《國榷》《廿二史札記》等。 《國榷》(談遷):“會冬宴,上責友德不敬,且日:'召爾二子來’。友德出,衛(wèi)士傳語以首入。頃之,友傅提二首至。上驚日:'何忍也?!训鲁鲐笆仔渲腥眨?不過欲吾父子頭耳。’遂自刎。上怒,分徙其家屬于遼東、云南?!?/span> 《明史》:藍玉誅,友德以功多內懼,定遠侯王弼謂友德:“上春秋高,旦夕且盡我輩,宜自圖?!碧媛勚?,會冬宴,從者徹饌,友德有一蔬不盡。太祖責友德不敬,友德出匕首袖中,日:“不過欲吾父子頭耳?!彼熳载?。太祖怒,分徙其家屬于遼東、云南地,而王弼亦自盡。 《明代特務統(tǒng)治》(吳晗):歐陽直《蜀亂》中記載,二百多年后,張獻忠進入蜀王府后見端禮門上供奉一人像,內監(jiān)說,是明初涼國公藍玉的皮,被蜀王朱椿奏準后留下了。(朱椿,藍玉女婿,朱元璋第11子。) 《明史》:(宋濂)嘗與客飲,帝密使人偵視。翼日,問濂昨飲酒否,坐客為誰,饌何物。濂具以實對。笑曰:“誠然,卿不朕欺?!?/span> 《明初的恐怖政治》(吳晗):其實明初的酷刑,黥刺剕劓閹割還算是平常的,最慘的是凌遲,凡是凌遲處死的罪人,照例要殺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ー歇一吆喝,饅饅地折磨,硬要被殺的人受長時間的痛苦。其次有刷洗,把犯人光身子放在鐵床上,澆開水,用鐵刷刷去皮肉。有梟令,用鐵鉤鉤住脊骨,橫掛在竿上。有稱竿,犯人在竿上,另一頭掛石頭對稱。有抽腸,也是掛在竿上,用鐵鉤伸入谷門把腸子鉤出。有剝皮,貪官污吏的皮放在衙門公座上,讓新官看了發(fā)抖。此外,還有挑膝蓋、錫蛇種種名目。 《廿二史札記》(趙翼):“明太祖靠功臣取得天下,天下既定后,盡取天下之人殺之,其殘忍前古未有?!?/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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