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毒品經(jīng)過喬裝打扮 極具隱蔽性和誘惑性 如“神仙水” “開心水” “聽話水” ...... “喝了不上癮,查驗不出來” 販毒人員就是通過這些花言巧語 勾起你對毒品的好奇心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和豐城市人民法院分案審結(jié)了一起販賣新型毒品“神仙水”案,涉及的二十名被告人分別以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窩藏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七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2021年,被告人涂某峰伙同被告人蒙某紅網(wǎng)購“神仙水”原液進行販賣,被告人王某琪提供自己的支付寶、微信二維碼供蒙某紅收取毒資并幫助送貨,被告人蔣某晨、孟某康等人從涂某峰、蒙某紅處購買“神仙水”原液注射到雪碧、奶茶等飲料中進行勾兌,并販賣給被告人鄧某文(夜場DJ)等人,夜場DJ再將“神仙水”飲料轉(zhuǎn)賣給吸毒人員。 被告人付某偉在某酒吧包廂容留羅某、付某等人吸食“神仙水”飲料。因害怕公安查處,被告人涂某峰將剩余30余瓶“神仙水”原液藏匿于同村被告人涂某泉家中,后被公安機關(guān)繳獲。經(jīng)抽樣鑒定,“神仙水”原液中均含有γ-羥基丁酸。 “神仙水”以“γ-羥基丁酸”為主要成分,濫用它會造成暫時性記憶喪失、惡心、嘔吐、頭痛、反射作用喪失,嚴(yán)重者會導(dǎo)致失去意識、昏迷甚至死亡。目前,我國已將“γ-羥基丁酸”列入一類精神藥物予以管制。 在一些QQ群和微信群中,“神仙水”“聽話水”“聰明藥”“電子煙”類新型毒品被包裝成潮流產(chǎn)物,利用青少年好奇和喜歡嘗試的心理,吸引自制力較差的青少年聚眾吸食,對社會大眾尤其是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造成較大的隱患。本案涉毒人員多為90后,因無業(yè)無收入,想通過販賣毒品賺取“快錢”,最終走上犯罪道路。 二、犯罪隱蔽性強 近年來,毒品交易形式日趨隱蔽,涉網(wǎng)絡(luò)、快遞寄送、跨地區(qū)郵寄毒品,利用第三方支付平臺匿名支付毒資成為主流。一些販毒分子為了逃避打擊,將毒品偽裝成飲料在KTV、酒吧、夜店等休閑娛樂場所販賣,普通民眾難以辨別。 三、吸服方式簡易 與吸食冰毒、氯胺酮等毒品需要工具不同,“神仙水”等毒品無色無味,往往在飲料、食品中使用,使得受害者在無意中成為毒品吸食者。 四、易誘發(fā)其他犯罪 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神仙水”無色無味的特點,將其溶于酒水、飲料中作“迷奸水”“聽話水”,延伸出強奸、輪奸、詐騙等其他犯罪,女性尤其是未成年人更應(yīng)提高警惕。 毒品可能就在身邊 你我都要保持警惕 切勿隨便接受陌生人的 煙、酒、飲料、零食小吃等 堅決向毒品說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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