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丹(?—3),字仲公,西漢瑯邪東武(今山東諸城)人。治《詩》,受教于匡衡。舉孝廉為郎。 元帝末,為博士,免職。成帝建始(公元前32—前28年)年間,州舉茂材,又補為博士,出任東平王太傅。鴻嘉四年(公元前17年),河水溢流,造成水災,群臣對修堤與不修堤爭議不休,結(jié)果不修,師丹等多次論說百姓可哀,朝廷才派使者去災區(qū)撫慰百姓。稍后,丞相翟方進、御史大夫孔光認為師丹議論深博,廉正守道,大力推舉。 于是師丹被征召入朝,任光祿大夫、丞相司直。過了幾個月,又以光祿大夫給事中,從此任少府、光祿勛、侍中,“甚見尊重”。綏和元年(公元前8年),師丹為諸吏散騎光祿勛。是年十一月,成帝立定陶王劉欣為皇太子,以師丹為太子太傅。同時王莽為大司馬。劉欣即位,是為哀帝,師丹任左將軍,賜爵關內(nèi)侯,食邑,領尚書事,于是代王莽為大司馬,封高樂侯。不久,徙為大司空,輔政。 自成帝以來,外戚王氏已逐漸掌握朝政。哀帝劉欣為定陶王時,看到成帝將政事付托于外家,王氏權重,內(nèi)心常常憂慮。自做了皇帝之后,打算對時政有所改革。他封丁、傅兩個外家,而稍抑王氏之權。如:封舅丁明為陽安侯,舅之子丁滿為平周侯,封皇后之父傅晏為孔鄉(xiāng)侯;外遣曲陽侯王根于封地,罷免成都侯王況為庶人,又免去王根等人所推薦的官員。師丹以師傅居三公之位,得到哀帝的信任。他以為哀帝處理政事猝急,上書說:古時父死子承,有“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先帝去世不久,竟然封拜舅氏與后家,而放出王氏。頻繁地發(fā)下詔書,變動政事,猝急而不慢穩(wěn)。如今各地并不安定,陰陽失調(diào)。他向哀帝建議,多看多想,“不宜倉卒”。 提出限田法,議而不行 師丹輔政時,看到土地兼并與貧富懸殊所引起的社會矛盾極為嚴重,欲救社會之急,想出了個限田法。他向哀帝建議:古之圣王莫不設井田,然后治乃可平。孝文皇帝承亡周亂秦兵革之后,天下空虛,故務勸農(nóng)桑,帥以節(jié)儉。民始充實,未有并兼之害,故不為民田及奴婢為限。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皆數(shù)巨萬,而貧弱愈困。蓋君子為政,貴因循而重改作,然所以有改者,將以救急也。亦未可詳,宜略為限。 哀帝把師丹的建議交給群臣議論。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等支持師丹的建議,并向哀帝提出了限田、限奴婢的具體辦法:“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公主名田縣道,及關內(nèi)侯、吏民名田皆毋過三十頃。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內(nèi)侯、吏民三十人。期盡三年,犯者沒入官?!边@對各個等級的人,都作了限田、限奴婢的規(guī)定。所謂“名田”,即以私人名義占有土地;名田若干,就是限田多少。 這種建議,算不得什么社會改革方案,只是權宜之計,對權貴和豪富“略為限”而已。但即使如此不能針砭社會弊病之議,居然也引起當時社會小小波動及部分權貴的反對。此議傳開,頓時田宅與奴婢的價格下降,丁氏、傅氏等用事之外戚,董賢等隆貴之大臣,都感到“不便”,因為此議如果付諸實施,自然對于正在大肆兼并土地和追求奢侈的他們有點礙手礙腳。哀帝此時舉棋不定,詔書“且須后”,即等待以后再辦,于是限田、限奴婢之議“遂寖不行”。 因持異議而被罷官哀帝即位之初,稱成帝之母王氏為太皇太后,稱成帝的趙皇后為皇太后,而自己的祖母傅太后與母丁后都在定陶王國邸。傅太后“為人剛暴,長于權謀”,教養(yǎng)劉欣“至于成人”。她知道成帝無子為嗣,通過向趙昭儀及帝舅驃騎將軍王根行賄的辦法,使劉欣得以立為皇太子。因此,劉欣即位后,她自以為應當尊貴,“欲求稱尊號,與成帝母齊尊”。這時,高昌侯董宏“希指”上書,引秦華陽夫人稱太后之史例,建議“宜立定陶共王后為皇太后”,即以哀帝生母為皇太后。師丹以左將軍的身份和大司馬王莽共同彈劾董宏,以為董宏“稱引亡秦以為比喻,詿誤圣朝”,犯了“大不道”之罪。 哀帝因為剛剛即位,腳跟未站牢,羽毛不豐滿,于是表示謙讓,違心地采納了王莽和師丹的意見,罷免董宏為庶人。傅太后聞知大怒,要挾哀帝必稱其尊號,哀帝于是追尊定陶共王為共皇,尊傅太后為共皇太后,丁后為共皇后。郎中令泠褒、黃門郎段猶等又乘機上奏,建議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等都不宜冠以“定陶”藩國之名,車馬衣服及立官置吏也宜稱“皇”之意,還應當為共皇立廟于京師。哀帝將此議交給群臣討論,不少官員表示贊同,只有師丹表示異議。師丹認為,必須明尊卑之禮,正人倫之序。如今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以“定陶共”為號,合乎“母從子、妻從夫之義”,打算將其車服與立官置吏,比同于太皇太后王氏,“非所以明尊卑無二上之義”;定陶共皇的號謚前已決定,也不必再改;今帝既然繼承成帝,“義不得復奉定陶共王祭入其廟”。哀帝本欲通過這個行動樹立自己的權勢,以抑制王氏;而師丹卻高談闊論表示反對,實際上是傾向王氏,自然這對君臣之間有了隔閡。從此師丹逐漸不合哀帝之意。 適值此時有人向哀帝建議改革幣制,說古代以龜貝為貨,現(xiàn)在改用為錢,百姓因此貧困,應當改幣才好。哀帝征詢師丹的意見,師丹答對可改。哀帝將此案交給有司再議,都以為錢已用了很久,難以猝然變易。師丹因年邁健忘,忘了前之所語,后從公卿之議。又一次,師丹命屬吏代寫奏疏,屬吏私自留下草稿,因而傳了出去,丁氏、傅氏的子弟聽到這個消息,派人上書告發(fā)師丹,說他一方面向皇帝上書言事,一方面讓外人也得到其書。哀帝因此問大臣有何意見,都答對說:大臣奏事不應當漏泄,使吏民傳寫流聞四方。應當交付廷尉查辦。于是事下廷尉,廷尉劾師丹犯了“大不敬”之罪。事尚未了,給事中博士申咸等人上書為師丹辯護,說他品行出眾,積極言事,使人寫書,漏泄之過不在其身;以此貶黜,可能眾心不服。尚書劾申咸等人說,這些人以儒者身份受到重用,對師丹這樣的國家重臣議罪處罰本是慎重的事,他們起初附會經(jīng)義以為當治,一旦事已公之于眾,又上書妄譽師丹,前后矛盾,實屬“不敬”。哀帝降了申咸等人各二等,隨即下了罷免師丹大司空之職的策書。策書上說:三公是我的腹心大臣,應當起到“輔善相過,匡率百僚,和合天下”的重大作用。我因不明,委政于您。近來陰陽不調(diào),寒暑失常,變異很多,災害嚴重,百姓困苦流亡各地,司空之職沒有盡到。您既不與我同心,何以率示臣下?我想到您“位尊任重”而不稱職,但您曾為我太傅,未忍治理,已詔有司赦而勿治。馬上交出大司空高樂侯印綬,免官歸去。 尚書令唐林以為哀帝對師丹處治過重,上疏說,師丹為世儒宗,德高望重,親傅于帝,位在三公,過失不大,而處治過重,京師有識之士都以為應當恢復其爵邑。哀帝采納了唐林的建議,下詔賜師丹爵關內(nèi)侯,食邑三百戶。師丹免官之后,哀帝采用朱博的建議,尊其祖母傅太后為皇太太后,其母丁后為帝太后,與太皇太后王氏及皇太后趙氏同樣尊貴,“各置少府、太仆,秩皆中二千石”;又為其父共皇立寢廟于京師,儀式如同元帝。朱博遷升丞相后,又與御史大夫趙玄上奏說,應將師丹免為庶人,復封董宏為高昌侯。哀帝同意。于是師丹廢歸鄉(xiāng)里。 隨外戚派系波動而沉浮 平帝即位,王氏權勢重新膨脹。新都侯王莽報告太皇太后王氏,發(fā)掘了傅太后、丁太后的墓,剝奪了她們的璽綬,更以庶民身份葬之,隳廢了共皇廟。原來提議尊定陶共王為“皇”者泠褒、段猶等人都遷徙到合浦,又免高昌侯董宏為庶人。征師丹詣公車,賜爵關內(nèi)侯,食故邑。 元始三年(公元3年)二月,太皇太后王氏下詔大司徒、大司空說:褒有德、賞元功乃百王不易之道。故定陶太后造稱僭號,悖于義理。師丹為人忠節(jié),分明尊卑,可謂社稷之臣。應根據(jù)“章有德、報厥功”之道,對他增加封賞。于是封師丹為義陽侯,賜以二千一百戶。過了一個多月,師丹去世,謚曰節(jié)侯。其子業(yè)嗣侯,隨王莽之亡而絕爵。 西漢自元、成以后,外戚權重,直接影響劉氏政權興亡,也影響社會安亂,外戚丁氏、傅氏與王氏互相爭權奪利,有派別之分,但無優(yōu)劣之別,師丹與董宏依此倚彼,更為勝敗,無足稱道,不必褒貶。班固說:“(師)丹與董宏更受賞罰,哀哉!”師丹與董宏的表演,確可悲?。煹は尢镏h,觸及了當時社會的主要矛盾,但不是個積極改革的良法,從當時限田之議一風吹的史實來看,且不論其主客觀原因,就說當事者吧,哀帝不象個銳意改革之主,師丹也不是改革大家,最多只是個空想的小改良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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