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在河南鹿邑太清宮遺址發(fā)掘的“長子口”墓 是近年來商周考古的重要收獲之一。這座墓葬豐厚的成果也引起了學(xué)者們的極大興趣,對墓葬內(nèi)反映出的許多問題提出了有見地的看法,特別是對墓主的身份及國屬等問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作為后學(xué)者,現(xiàn)就這一問題進行了一些探討,求教于諸位方家。 由于這座墓葬所具有的濃郁商文化因素,所處的西周初年特殊的歷史時段,學(xué)者們普遍認為這是一座殷遺民的墓葬。加上墓葬形制、隨葬品等反映出墓主身份相當高,應(yīng)為一位方國首領(lǐng)。且墓主是一位60歲左右的男子。因此有較多學(xué)者將這座墓與“封微子于宋”相聯(lián)系,懷疑甚至直接認為墓主是宋國開國國君微子啟 。其中以王恩田先生的論述最為詳細。他認為鹿邑墓的“長”是“微”字的誤釋,“長”與“微”的分別在于“長”字從手杖,而“微”字沒有手杖,鹿邑墓的“長”字沒有手杖,因此是“微”字 。但王文所依據(jù)的僅是簡報 ,銘文資料并不完全,難免有不盡之處。通過查對《報告》,發(fā)現(xiàn)墓主出土銘文中的“長”字有帶杖和不帶杖的多種寫法。如長子口附耳帶蓋銅鼎(M1:194)、長子口方圓卣(M1:13)和長子口銅罍(M1:124)上銘文中的“長”子下部都有豎劃,代表杖形;而長子口聯(lián)體甗(M1:42)、長子口簋形觥(M1:92)和長子口橢圓卣(M1:129)的銘文中的“長”字下方則沒有代表杖的豎劃。(表一)因此有杖與否并不是“長”和“微”的區(qū)別。 “微”字和“長”字的區(qū)別究竟是什么?1976年在扶風莊白微氏家族銅器窖藏 內(nèi)出土的銅器銘文提供了很好的比較材料。這批銅器中,有“微”字的銅器包括史墻盤和微伯諸器。史墻盤中稱“……微史烈祖乃來見武王……”,同時又有“文武長剌”的語句。銘文中的微字寫作“ ”,而長字寫作“ ”。微伯諸器中“微”字也寫作“ ”。(圖一)“ ”字從“ ”從“攵”。“ ”字釋作“髟”,是日后 、微中 的原形 ?!伴L”字在甲骨文中寫作“ ”(《甲骨文合集》27641、28195)。比較兩者字形可知, 字上部圓弧流暢,長字上部有明顯的折角,并有橫劃貫穿。兩者區(qū)別明顯。因此,“長子”與“微子”無涉,“長子口”墓不能直接與“微子啟”相對應(yīng)。 此外花園莊M54的墓主為“亞長” ?!伴L”若真為“微”的誤釋的話,那么M54的墓主應(yīng)可釋作“亞微”。M54的年代在殷墟二期晚段,則“微”國在祖庚、祖甲時期即已出現(xiàn)。而《史記?殷本紀》中記載:“帝乙長子曰微子啟”。司馬貞《索隱》云:“微,國號。爵為子。啟,名也”。“微”乃是在殷商末年新出現(xiàn)的國族稱號。兩者相抵觸,也說明“長子口”不能直接與“微子啟”相聯(lián)系。 要了解“長子口”墓的真正國屬,還需要對有關(guān)“長”的銘文資料進行梳理,才能有所認識。與“長”相關(guān)的銘文主要有: ⑴ “亞長”諸器 ⑵其又長子, 龜至,王受又?(《甲骨文合集》27641) ⑶乙未……長……卜(《甲骨文合集》28195) ⑷“長子癸”墨書石璋 ⑸“長子口”諸器 ⑹“長 ”諸器 ⑺“長子狗”鼎 ⑻臣諫簋 ⑼高卣(《殷周金文集成》5431) 以上銘文中,⑶的文辭殘泐過甚,難以了解其文意,故不加討論。 ⑴“亞長”諸器出土于殷墟花園莊M54內(nèi) 。墓內(nèi)出土的鼎、甗、斝、觚、爵、編鐃、鉞、矛和卷頭刀上發(fā)現(xiàn)有“亞長”、“長”等銘文,寫法和“長子口”墓內(nèi)的“長”的寫法基本一致。“亞×”是商代晚期常見的銘文形式。亞為武職官名,擔任這一職官的通常是諸侯,凡擔任這一職官的諸侯,往往在其國名或私名前加“亞”字或框以亞形 。出有“亞”銘的墓葬主要有婦好墓 、郭家莊M160 、殷墟西區(qū)M1713 和劉家莊北M1046 等。這些墓葬中出土的“亞”銘的構(gòu)成形式主要是“亞+單個國名”。如婦好墓中的“亞弜”、“亞其”、“亞啟”,郭家莊M160內(nèi)的“亞址”、劉家莊北M1046內(nèi)的“亞 ”和西區(qū)M1713內(nèi)的“亞魚”。由于當時人名實際是氏名,國名與人名一致 ,“弜”、“其”、“啟”、“魚”、“長”“址”和“ ”應(yīng)為國名。 除了這一形式外,在郭家莊M160內(nèi)和劉家莊北M1046中的“亞”銘還有一種新的組成形式,“亞”和“國名”中間有其他名號,如“亞 址”、“亞 ”?!?”、“ ”一般認為是族名或支族名,與其他族名一并構(gòu)成復(fù)合族氏名。因此“亞”后所跟的名詞一般為國名或族名。“長”應(yīng)為當時某一部族或方國的名號。 此墓中還有單獨的“長”銘。如墓內(nèi)出土的觚和爵上都僅有一個“長”銘。這一現(xiàn)象在其他墓葬中也有出現(xiàn)。婦好墓中的的一對大圓斝上,一件(1197)銘文作“亞其”,另一件(861)僅作“其” 。兩件的形制、紋飾等相同,應(yīng)是一對。因此“其”是“亞其”的省稱。因此單獨的“長”銘也應(yīng)是這種情況,表示國名或族名。 ⑵該卜辭大致內(nèi)容是為保佑長子而進行祭祀,“長子”的具體所指不詳。 ⑷劉家莊北M1046內(nèi)墓主頭部的銅簋內(nèi)外出土了18件墨書石璋 。這批墨書的句式均為“ 于某某”,表示持璋祭祀某某 。所涉及的祭祀對象除了“祖”、“君”等外,還有一批與“子”相關(guān),包括“大子丁”、“長子癸”、“中子癸”、 “死子癸”等。從這些整齊劃一的句式不難判斷出這些“大”、“長”、“中”及“死”表示的不會是國名,而是表示同一家族中是同一行輩中幾位兄弟的排行,“長子”表示是“首子” 。 ⑸自從“長子口”墓發(fā)現(xiàn)以后,各家對“長子口”墓的國屬提出各自的觀點,除了將其與“微子啟”對應(yīng)外,或認為是長氏方國的封君,是商的高級貴族,在周仍然有很高的社會地位 ;或認為“長子”舊地在山西,后隨微子封宋遷于此 ;亦有觀點將“長子”與“中子”、“北子”等相聯(lián)系,解釋為首子 。 ⑹“長 ”諸器1953年出土于長安普渡村一座西周中期偏早階段的墓葬中 。墓中出土的2件簋,以及盤和盉各1件的器主都是“長 ”,一般認為他就是墓主。通過金文人名的一般構(gòu)成形式推斷,“長”應(yīng)為器主的國族名,“ ”是器主的私名。 ⑺“長子狗”鼎出土于黃陂魯臺山M30 。這是一座單墓道的甲字形墓,時代在昭王時期 。墓葬內(nèi)出土的銅器銘文可分為2祖。一組包括“長子狗”圓鼎和一件器主不明的銅卣,兩者的受器者均為父乙,故列為一組;另一組為銘“公大史作姬 寶尊彝”的4件圓鼎和2件銅簋 ,是公大史為女兒制作的媵器。因墓主的性別不明,對墓主究竟是長子狗,還是姬 難以做出判斷。但作為出嫁之女,應(yīng)從夫而葬。因此整個黃陂魯臺山墓地應(yīng)為“長子狗”所在部族的墓地,屬于“長”國或“長子”國 。 ⑻臣諫簋,1978年出自于河北元氏西張村,時代在康王時期 。臣諫簋銘文記載了井侯搏戎的史事。銘中提到臣諫有一名引的母弟。墓中還同出有叔 父卣等,記載了叔 父對弟弟攸的一番教誨。叔 父和臣諫為同一人的字和名 ,攸和引也是一字一名,是同一人 。墓中還出有一件攸鼎,應(yīng)為同一人之器。根據(jù)叔 父卣銘文可知,臣諫年老時,攸尚且年輕。因此此墓較有可能是攸之墓。 臣諫簋銘的后半部分有一段與“長子”有關(guān),作“臣諫□亡,母弟引庸有長子□,余灷皇辟侯,令肆服”。由于文中有兩處脫文,對文意,乃至“長子”的產(chǎn)生了不同的認識。有學(xué)者將“長子”聯(lián)讀,認為表示臣諫的母弟引的大兒子,“子”后的缺字為他的名字;推測臣諫下所缺字為“子”字;“庸”字訓(xùn)作“乃”,為虛字。于是他們將這段銘文釋作臣諫的子嗣已死,于是選擇胞弟引的大兒子,即他的長侄繼承他的官職 。 但也有學(xué)者將長與子分讀,將銘文隸定作“臣諫□亡,母弟引庸又長,子□余,……”。將“庸”解作平庸,“長”字解作“乖張”的“張”字,是臣諫稱母弟引的謙詞,說母弟引平庸且乖張,不諳世事。后面的子指的是引 。較之兩種說法,后者較好地解決了“庸”字的釋義,且舉出多件類似銘文加以佐證,較為可信。因此,此處的“長”與國族名無關(guān)。 ⑼高卣蓋最早著錄于宋代的《博古圖》(11?18),僅有摹本傳世 。銘末有“ 長疑其子子孫孫寶用”之語?!?長疑”似有不通之處。殷周金文中常見有“亞 疑”(如《殷周金文集成》1745、2035、3505、3513、5888等)和“亞 侯疑”(如《殷周金文集成》2702、3504、3513、5377、9439等)?!?長疑”僅見此一例。這些銘文之間應(yīng)該具有密切的聯(lián)系。《殷周金文集成釋文》中將高卣銘文隸定作“ 侯疑” ,或可信從。有學(xué)者認為在亞 疑族氏名中增加一個“長”,表明此族又得到一塊名叫長的封地 。這種在族名中間加以地名來表示新獲封地的用法未見于其他材料,似有牽強之處。
通過上述銘文資料可知,“長”或“長子”主要有三種釋義:表示“長子”國族 ;或表示“長”國族 ,“子”表示墓主的身份;或為“首子”之意 。 “長子”文獻有載?!妒酚?周本紀》中曰:“太顛、閎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歸之”。《集解》引劉向《別錄》云:“辛甲,故殷之臣,事紂、蓋七十五諫而不聽,去至周,……,以為公卿,封長子?!笨梢姟伴L子”是殷的舊臣辛甲投周以后所封?!都狻酚衷疲骸伴L子,今上黨所治縣是也”。其地望在今之山西長子縣?!伴L子”在晉南,與“長子口”地望不合。西周早期“長子”隨微子?xùn)|遷的說法只是一種推測,并沒有證據(jù)加以佐證,難以采信。 “長子口”墓內(nèi)的銘文資料,除了“長子口”外,還有“子口”和“子”等其他寫法。如1件扁足圓鼎(43)銘“子口□……”,1件盉(102)銘“子口”,方鼎(190、191)和四耳簋(84、85)各2件均只銘“子”?!伴L”和“子”分開使用,表明兩者并非是標明國名的一個整體。可見,“長子口”墓與長子國無涉。 “長”作國族名時,有兩種組成方式,一為“長”字單獨使用;另一種是和“子”組合使用: (1)花園莊M54中的“亞長”和“長 ”墓中的“長 ”屬于第一種。此處的“長”表示的應(yīng)為國族名。商代甲骨文中未見有“長”國。曾有學(xué)者舉出所謂的“長伯” ,如《甲骨文合集》7075、7982、7983等。然檢視原片,發(fā)現(xiàn)這幾條卜辭中的所謂“長”字均寫作“ ”,為背部有齒狀裝飾的刀子的象形,應(yīng)釋作“徵” ,非“長”字。限于材料的缺乏,對“長”的地望等無法深入考察。(圖二) 值得注意的是,“長 ”墓 反映出較為明顯的商文化因素,主要表現(xiàn)一些葬俗上。首先,墓底有腰坑,并在其中殉狗,且殉狗的頭向北,與墓主的頭向相反;此外在墓主腳端有2名殉人。腰坑以及殉人是商代墓葬中較為常見現(xiàn)象,在西周時期呈現(xiàn)出逐漸消亡的趨勢。此外,墓內(nèi)的除了鼎簋的食器組合外,還有著2套觚爵隨葬。商代,觚爵是墓葬內(nèi)隨葬品的核心 。進入西周以后,隨葬品組合是以鼎簋為核心的“重食組合”,酒器的地位顯著下降。同時酒器組合也發(fā)生著改變,爵、觶組合開始代替爵、觚組合,特別是康王晚期至昭王時期以后,觚爵組合大部消失,而為爵觶組合所取代 ?!伴L ”墓的年代不早于穆王時期。墓主還頑固地保留有原有的文化傳統(tǒng),正表明了墓主的殷遺民的身份。“亞長”可能是“長 ”的先輩。但花園莊M54的年代在殷墟二期晚段 ,遠遠早于“長 ”墓的時代,且缺少中間資料的聯(lián)系,無從確定兩者之間的關(guān)系。 (2)“長”與“子”組合使用包括卜辭中的“長子”、“長子口”、“長子狗”和墨書石璋上的“長子癸”。其中除墨書石璋上的“長子癸”外,其余的“長子”也可以釋作國族名?!伴L”若作國族名解,“子”應(yīng)表示的是墓主的身份。殷商時期“子”的意義有四種:①王之子;②大臣、諸侯等貴族之子;③商同姓的子姓;④爵稱的子爵 ?!白印痹诖颂帒?yīng)取后一種意義,即表示長國為“子”爵。 結(jié)合前文提到的單獨使用的“長”,就可以勾勒出長國活動的大致區(qū)域:最晚在祖庚、祖甲時期,“長”國就已經(jīng)存在了(亞長),其地望無考;西周初年,長國位于豫東地區(qū)(長子口);昭王時期,在江漢流域也有一個長國(長子狗);同時另有一支支系分布在宗周地區(qū)(長 )。 但上述只是推測,筆者不同意將“長子”、“長子口”、“長子狗”之“長”看作國族名,下面將一一駁證: 在西周早期,在豫東和江漢地區(qū)同時存在著兩個爵稱相同的長國。按照先秦時期的宗法制度,“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cè)室,大夫人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左傳?桓公二年》)。即天子將土地封給諸侯,建立諸侯國,諸侯國設(shè)采邑分封給卿大夫。其中嫡長子世襲,庶子分封為下一級的諸侯。“長子口”墓為南北兩條墓道的中字形墓,墓室結(jié)構(gòu)為“亞”字形;而“長子狗”為單墓道的“甲”字形墓,且隨葬品也遠遠少于前者?!伴L子口”的地位要高于“長子狗”,應(yīng)為大宗,“長子狗”為小宗。大小宗均稱子爵,與宗法制度不合。 況且將“長子”釋作子爵“長”國的說法無法將“長子癸”墨書納入??梢姶朔N說法有進一步完善之必要。 若將“長子”釋作“首子”,則避開了對“長子”的具體國屬的紛爭?!蹲髠?襄公三十一年》中穆叔云:“大子死,有母弟則立之,無則立長?!薄蹲髠?昭公二十六年》中王子朝云:“昔先王之命曰:'王后無適(嫡),則擇立長……’”。長所指是應(yīng)庶子中年齡最大的長子。和他相對的是大子及母弟。大子見于墨書石璋 ,乃太子,是嫡夫人所生的長子。母弟指的是與嫡長子同父同母的弟弟。 前文已提到“長子口”墓內(nèi)的銘文除了“長子口”外,還有“子口”和“子”等其他寫法。這說明“長”在整篇文辭中處于相對較低的地位。在當時的社會狀況下,國名或族名是個人的身份和地位最重要的標志,在銘文中是不會輕易略去的。而“長”表示排行時,其后的“子”應(yīng)指王或高級貴族之子。此時,最能表示其身份的是“子”,而非“長”,因此可以略去。 “長子口”有濃郁的商文化因素,自不待言。黃陂魯臺山墓地也表現(xiàn)出相當?shù)纳涛幕蛩?,大部為殷周形式融合,是?jīng)改造了的商文化的變體。周的文化因素并不多見 。如墓地內(nèi)的銅器組合是以鼎、爵、觶(或觚)為核心的,腰坑的存在,墓底鋪朱砂等。這些現(xiàn)象表明這是一處殷遺民的墓地。其他兩件“長子”銘,均發(fā)現(xiàn)于殷墟。綜觀“長子”的使用,均有商人或殷遺民的背景。因此,有理由相信“長子”是商人使用的一種稱呼。 “長子口”是誰人之子?“長子口”墓為南北兩條墓道、亞字形墓室的中字形大墓,隨葬品組合為3組8套觚爵的酒器組合、五鼎四簋的食器組合 ,此外有大量的方形器隨葬。這表明其地位應(yīng)低于隨葬40套觚爵的婦好墓 ,與隨葬10套觚爵的郭家莊M160 和隨葬9套觚爵的花園莊M54 相當,為王室、高級貴族或諸侯的子胄。 《史記?宋微子世家》中云:“微子啟者,殷帝乙之首子而帝紂之庶兄也”?!端麟[》引《呂氏春秋》云“生微子時母猶為妾,及為妃而生紂。故微子為紂同母庶兄?!蔽⒆赢斠部煞Q為“長子”。微子啟所建立的宋國在春秋時期的都城遺址已然發(fā)現(xiàn),位于商丘縣城的老南關(guān)附近,時代或可早至商末周初 。商周時期諸侯的墓葬一般都距都城不遠。商代晚期諸王的陵墓位于殷墟西北部的西北崗,即在王都附近。西周時期燕國都城在北京房山的董家林村附近,燕侯墓地在東南不遠的黃土坡村附近 ?!伴L子口”墓地距商丘直線距離在60公里左右。微子為何不顧路途迢迢葬于此地?如果此處是宋始封地,商丘的宋都為后世的遷都,似說得通。但宋都是否遷徙過,文獻無徵,筆者也不敢妄論。 豫東地區(qū)在商代晚期屬晚商文化安邱類型。安邱類型有特征的器物為 “榫口式”鬲、寬邊鬲和寬邊甗等 。但在“長子口”墓中出土的陶器,主要是罐、簋、豆、大口尊等盛器,沒有商周時期最具文化特征的器物——陶鬲。“長子口”墓內(nèi)隨葬陶器中,大部分器物,如罐、簋、壺等,都和殷墟晚期和西周早期的中原地區(qū)的同類器相似。也有部分陶器具有自己的特點。如墓內(nèi)出土的大口尊,呈筒狀直腹,器體瘦高,喇叭形口。但由于缺少相關(guān)的對比資料,難以推斷其來源。墓內(nèi)的一些隨葬品也透露出些許其文化屬性的線索。墓內(nèi)出土的陶豆為斂口,淺盤,高柄,通體磨光。1984年在山東菏澤安邱堌堆遺址中出土的1件第六期 的陶豆(T13③:33)斂口尖唇,弧腹,磨光 ,與“長子口”墓內(nèi)出土的陶豆形制較為接近。(表二)曾有學(xué)者提出“長子口”墓所出遺物均有較濃厚的安邱類型晚商文化特征 ,不知依據(jù)為何?在可供比較的器物太少的情況下,僅憑少量器物推斷出“長子口”墓的文化屬性以及族屬是勉為其難的。 學(xué)者還從此墓的規(guī)格、等級、隨葬品等,以及年代等推斷,認為只有微子所封的宋國才能與之相應(yīng)。但大量考古發(fā)現(xiàn)是難以與文獻記載相對應(yīng)的。山東滕州前掌大遺址發(fā)現(xiàn)了包括兩座“中”字形大墓,三座“甲”字形大墓在內(nèi)的一批商周時期墓葬 。墓地中出土的銘文多有“史”字 ,當為國名或族名?!笆贰眹谖墨I和甲骨文中均難覓其蹤。同樣,對“長子口”,我們也不應(yīng)苛求它一定要與文獻中所載的那一位歷史人物相對應(yīng)。西周初年,如此高等級的墓葬存在于豫東地區(qū)就已經(jīng)反映出很多歷史問題了。 總之,“長子口”中的“長子”并非是國名或族名,而是表示墓主首子的稱謂。對于“長子口”墓的具體文化歸屬,還需要進一步的考古工作。
本文的寫作過程中,承蒙張長壽先生指正,特此鳴謝!
追記: 此文寫畢后,又讀到劉曉梅所作:《“長”字新釋》(《考古與文物》2001年第4期)。文中,作者認為“長”字的最初形體像一個手柱拐杖的長發(fā)飄飄的老者之形,因此“長”字的本義乃“長者之長”、“長幼之長”。正與本文將“長”作為“首子”之意相合。 后又讀到林沄先生之《長子口墓不是微子墓》一文(見于《黃盛璋先生八秩華誕紀念文集》)。林先生在文中特別指出微子“世為長侯”中的“長”應(yīng)讀作居長之長,表明宋國地位之高隆。這一論述令我茅塞頓開,特追記之。
帶杖 |
M1:194 |
M1:13 |
M1:124 |
不帶杖 |
M1:42 |
M1:129 |
M1:92 |
表一:“長子口”墓內(nèi)“長”字對照表
長子口墓出土陶豆 |
安邱堌堆遺址出土陶豆 |
M1:19 |
T13③: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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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長子口墓和晚商文化安邱類型陶豆對比表
圖一:墻盤銘文中的“長”和“微”字
圖二:甲骨文中所見“徵”字(《甲骨文合集》7983)
注釋:
1、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周口市文化局:《鹿邑太清宮長子口墓》,中州古籍出版社,2000年。下引相關(guān)資料均出自該報告,恕不一一注出。 2、A.王恩田:《鹿邑太清宮西周大墓與微子封宋》,《中原文物》2002年第4期;B.張長壽:《商丘宋城和鹿邑大墓》,《揖芬集》,社會科學(xué)文獻出版社,2002年;C.松丸道雄:《文獻與考古學(xué)的邂逅》,《中國文物報》2004年2月6日。 3、王恩田:《鹿邑太清宮西周大墓與微子封宋》,《中原文物》2002年第4期。 4、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周口市文化局:《鹿邑太清宮西周墓的發(fā)掘》,《考古》2000年第9期。 5、陜西周原考古隊:《陜西扶風莊白一號西周青銅器窖藏發(fā)掘簡報》,《文物》1978年第3期;劉士莪、尹盛平:《微氏家族青銅器群研究》,《西周微氏家族青銅器群研究》,文物出版社,1992年。 6、林沄:《說飄風》,《林沄學(xué)術(shù)文集》,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 7、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河南安陽市花園莊54號商代墓葬》,《考古》2004年第1期。 8、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河南安陽市花園莊54號商代墓葬》,《考古》2004年第1期。 9、曹定云:《“亞其”考》,《殷墟婦好墓銘文研究》,第4頁,文津出版社,1993年。 10、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殷墟婦好墓》,文物出版社,1980年。 11、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安陽殷墟郭家莊商代墓葬(1982-1992年考古發(fā)掘報告)》,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 12、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安陽殷墟西區(qū)一七一三號墓的發(fā)掘》,《考古》1986年第8期。 13、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安陽殷墟劉家莊北1046號墓》,《考古學(xué)集刊》(15),文物出版社,2004年。 14、曹定云:《亞弜”、“亞啟”考》,《殷墟婦好墓銘文研究》,第21頁,文津出版社,1993年。 15、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殷墟婦好墓》,第861頁。文物出版社,1980年。 16、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安陽殷墟劉家莊北1046號墓》,《考古學(xué)集刊》(15),第361頁,文物出版社,2004年。 17、李學(xué)勤:《祼玉與商末親族制度》,《史學(xué)月刊》2004年第9期;孫亞冰:《釋“ ”、“ ”》,待刊。 18、李學(xué)勤:《祼玉與商末親族制度》,《史學(xué)月刊》2004年第9期。 19、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周口市文化局:《鹿邑太清宮長子口墓?結(jié)語》,第209-210頁,中州古籍出版社,2000年。 20、林歡:《試論太清宮長子口墓與商周“長”族》,《華夏考古》2003年2期。 21、李學(xué)勤:《長子、中子和別子》,《故宮博物館院刊》,2001年第6期。 22、陜西省文物管理委員會:《長安普渡村西周墓的發(fā)掘》,《考古學(xué)報》1957年第1期。 23、黃陂縣文化館、孝感地區(qū)博物館、湖北省博物館:《湖北黃陂魯臺山兩周遺址與墓葬》,《江漢考古》1982年第1期。 24、張亞初:《論魯臺山西周墓的年代和族屬》,《江漢考古》1984年第2期。 25、墓中有3件方鼎,銘文為“公大史作姬 寶尊彝”,且這3件鼎的紋飾均為“乳釘紋+共首雙龍紋”(參見陳賢一:《黃陂魯臺山西周文化剖析》,圖二:12,《江漢考古》1982年第1期)。墓中的另1件較小的方鼎(M30:6),與前3件方鼎形制、紋飾相同,惟銘文作“□作寶尊彝”。筆者推測這四件鼎為一套,后者的銘文應(yīng)為前三者銘文的省略形式。此外,該墓中的1件銅簋(M30:7,僅殘存圈足和珥),其圈足上飾有夔紋,與另1件銅簋(M30:8)圈足上的紋飾一樣,它們也應(yīng)屬于一套。M30:8的銘文為“□大□作姬 寶尊彝”,M30:7的銘文殘缺,如果二者確為一套,那么M30:7的銘文亦應(yīng)為“公大史作姬 寶尊彝”。這一套同銘銅器應(yīng)包括4鼎2簋。 26、張亞初:《論魯臺山西周墓的年代和族屬》,《江漢考古》1984年第2期;黃錫全:《黃陂魯臺山遺址為“長子”國都蠡測》,《江漢考古》,1992年第4期。黃氏根據(jù)卜辭中有長子貢龜?shù)挠涊d,推斷長子是南方方國。這一推斷是以商代占卜用龜僅來自南方為前提的,但事實上,商人占卜用龜,除了來自南方以外,西方、北方、東方等均有輸入。故此論不足信。對商代貢龜?shù)膩碓矗瑓⒁娡跤钚?、楊升南主編:《甲骨學(xué)一百年》,第230-232頁,社會科學(xué)文獻出版社,1999年。 27、劉啟益:《西周紀年》,第114頁,廣東教育出版社,2002年。 28、李學(xué)勤、唐云明:《元氏青銅器與西周的邢國》,《考古》1979年第1期。 29、沈長云:《元氏銅器銘文補說——兼說邢國早期歷史的幾個問題》,《邢臺歷史文化論叢》,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 30、李學(xué)勤、唐云明:《元氏青銅器與西周的邢國》,《考古》1979年第1期。 31、沈長云:《元氏銅器銘文補說——兼說邢國早期歷史的幾個問題》,《邢臺歷史文化論叢》,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 32、劉昭瑞:《宋代著錄青銅器銘文箋證》,第118頁,中山大學(xué)出版社,2000年。又見于《殷周金文集成》5431號。 33、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釋文》(第四卷),第173頁,香港中文大學(xué)出版社,2001年。 34、張亞初:《論魯臺山西周墓的年代和族屬》,《江漢考古》1984年第2期。 35、張亞初:《論魯臺山西周墓的年代和族屬》,《江漢考古》1984年第2期;黃錫全:《黃陂魯臺山遺址為“長子”國都蠡測》,《江漢考古》1992年第4期;林歡:《試論太清宮長子口墓與商周“長”族》,《華夏考古》2003年2期。 36、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周口市文化局:《鹿邑太清宮長子口墓?結(jié)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0年;楊肇清:《長國考》,《中原文物》2002年第4期;張亞初:《論魯臺山西周墓的年代和族屬》,《江漢考古》1984年第2期。 37、李學(xué)勤:《長子、中子和別子》,《故宮博物館院刊》,2001年第6期;李學(xué)勤:《祼玉與商末親族制度》,《史學(xué)月刊》2004年第9期。 38、鄭杰祥:《殷代地理概論》,第303-304頁,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 39、裘錫圭:《古文字釋讀三則》,《徐中舒先生九十壽辰紀念文集》,巴蜀書社,1989年。轉(zhuǎn)引自林沄:《說飄風》,《林沄學(xué)術(shù)文集》,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 40、陜西省文物管理委員會:《長安普渡村西周墓的發(fā)掘》,《考古學(xué)報》1957年第1期。 41、楊錫璋、楊寶成:《殷墟青銅禮器的分期與組合》,《殷墟青銅器》,第90頁,文物出版社,1985年。 42、朱鳳翰:《古代中國青銅器》,第763-764頁,南開大學(xué)出版社,1995年。 43、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河南安陽市花園莊54號商代墓葬》,《考古》2004年第1期。 44、王宇信、楊升南:《甲骨學(xué)一百年》,第451頁,社會科學(xué)文獻出版社,1999年。 45、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安陽殷墟劉家莊北1046號墓》,《考古學(xué)集刊》(15),文物出版社,2004年。 46、陳賢一:《黃陂魯臺山西周文化剖析》,《江漢考古》1982年第1期。 47、在墓內(nèi)隨葬的22件銅鼎中,有三組銅鼎:5件扁足圓鼎、5件分襠圓鼎和5件帶蓋方鼎。它們的大小、紋飾、銘文基本一致。與銅器放置在一起的8件仿銅陶簋又可分為兩組:4件雙耳云雷紋簋和4件云雷紋簋。這兩組陶簋恰好與三組銅鼎中的兩組構(gòu)成5鼎4簋的組合。 48、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殷墟婦好墓》,文物出版社,1980年。 49、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安陽殷墟郭家莊商代墓葬(1982-1992年考古發(fā)掘報告)》,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 50、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河南安陽市花園莊54號商代墓葬》,《考古》2004年第1期。 51、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美國哈佛大學(xué)皮保德博物館中美聯(lián)合考古隊:《河南商丘縣東周城址勘查報告》,《考古》1998年第12期。 52、北京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琉璃河西周燕國墓地》(1973-1977),文物出版社,1995年。 53、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中國考古學(xué)?夏商卷》,第315-316頁,中國社會科學(xué)出版社,2003年。 54、相當于殷墟四期時期 55、宋豫秦:《論魯西南地區(qū)的商文化》,《華夏考古》1988年第1期。 56、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中國考古學(xué)?夏商卷》,第315頁,中國社會科學(xué)出版社,2003年。 57、A.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滕州前掌大商代墓地》,《考古學(xué)報》1992年第3期;B.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山東工作隊:《山東滕州市商周墓地1998年發(fā)掘簡報》,《考古》2000年第7期。 58、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考古研究所山東工作隊:《山東滕州市商周墓地1998年發(fā)掘簡報》,《考古》2000年第7期。
(責任編輯: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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