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漢書》志二 “考諸子所載,神龍之地。過明之表,近為虛誕。及少吳氏之衰,九黎亂德,其制無聞矣。洎顓頊之所建,帝嚳受定,則孔子稱其地北至幽陵,南暨交阯,西蹈流沙,東極蟠木,明所照,莫不底焉,是以建方國(guó)而制九州。至堯遭洪水,分為十二州,今《虞書》是也。及禹平水土,還為九州,今《禹貢》是也。 是說顓頊建九州及九州四至。 堯因水患分十二州。即冀(堯都),并,幽,營(yíng),豫,兗,青,徐,揚(yáng),荊,梁,雍。 禹治水患復(fù)建九州。即《尚書.禹貢》九州,冀(堯都),豫,兗,青,徐,揚(yáng),荊,梁,雍。 唐顏師古曰: 冀:兩河間曰冀州。兩河:漳水,河水<黃河>。 兗:“濟(jì),河惟兗州”。濟(jì),濟(jì)水,河,黃河。 青:“海,岱惟青州”。岱,泰山。泰山以東至海(黃海),即今山東半島屬青州。 徐:“海,岱及淮惟徐州”。青州以南至淮,淮,淮水。 揚(yáng):“淮,海惟揚(yáng)州”。北據(jù)淮(淮河),南至海(東海)。 荊:“荊及衡陽(yáng)惟荊州”。北據(jù)荊山(伏牛山,大別山),南至衡山南麓(山南為陽(yáng),山北為陰)。 梁:“華陽(yáng),黑水惟梁州”。華陽(yáng),華山南麓(秦嶺南麓),西至黑水<黑河,弱水)。 豫:“荊,河惟豫州”。荊山以北,黃河以南屬豫州。 雍:“黑水,西河惟雍州”。西據(jù)黑水,東據(jù)西河之間是雍州。黑水出張掖鷄山,南流至敦煌,過三危水,北東流向,入西海<今額齊納旗域>。今黑河改道,出張掖鷄山,西北流向,過酒泉東北金塔縣至額齊納旗鼎新,入西海。西河,黃河在冀州龍門地之西,故曰西河。黃河以西,黑水以東屬雍州(今陜,甘,寧幾至全部地區(qū))。 周武王滅殷商,定官分制。省禹之徐、梁二州并之于青、雍。分冀州地置并(今山西省范圍),幽(今河北省北部,北京市,天津市及遼寧省遼河以西地區(qū))二州,是為周制《職方》九州。 漢興,沿秦制度。崇恩德,行簡(jiǎn)易,以撫海內(nèi)。至武帝攘卻胡、越,開地斥境,元封五年<前106年>,南置交阯,北置朔方之州。唐顏師古曰:胡廣記云,漢既定南之地,置交阯刺史,別于諸州,令持節(jié)治蒼梧。分雍州置朔方刺史。兼徐、梁、幽、并夏、周之制。改雍為涼,改梁曰益,加司隸校尉,凡十四部州置刺史。為“漢武十四部州”。 后漢光武建武十八年(42年),省朔方入并州,改司隸為司州。為“東漢十三州”。 獻(xiàn)帝初平四年(193年),分涼州(理冀)河西(允吾黃河之西)罝雍州(治姑臧)。是為“初平(漢末)十四州”。 獻(xiàn)帝建安十八年(213年)三月庚寅,省州并郡,更初平十四州,復(fù)《尚書.禹貢》九州,惟保留漢武“更梁為益”之益州。即雍、冀、豫、兗、青、徐、揚(yáng)、荊、益。是為“建安九州”。 晉武帝炎太康元年(280),滅吳,一統(tǒng)天下,并魏、蜀、吳重置州,增平、秦、梁、寧四州,合司、雍、秦、涼、豫、并、冀、幽、平、兗、青、徐、揚(yáng)、荊、廣(吳置)、梁、益、寧、交共十九州,謂之“太康十九州”。 平州:《.尚書.禹貢》冀州域,周幽州界。漢屬右北平郡。后漢末,公孫度自號(hào)平州牧。曹魏置東夷校尉,居襄平。后分遼東、昌黎、玄兔、帶方、樂浪五郡為平州。后省復(fù)入幽州。及滅公孫文懿(公孫度孫,公孫康子),復(fù)置東夷校尉,居襄平。晉武帝咸寧二年(276)十月,復(fù)分昌黎、遼東、玄兔、帶方、樂浪等五郡.國(guó),置平州。領(lǐng)縣26。 梁州:《尚書.禹貢》華陽(yáng),黑水之地。舜置十二牧(州),則其一也。梁者,言西方金剛之氣,強(qiáng)梁,故因名焉。周禮職方氏以梁并雍。漢(漢武)不立州名,以其地為益州。晉武帝泰始三年(267年),分益州,立梁州於漢中,統(tǒng)郡八,漢中、梓桐、廣漢、新都、涪陵、巴郡、巴西、巴東。 寧州:后漢、曹魏益州域。晉武帝炎泰始七年(271年),以益州地廣,分益州之建寧、興古、云南、交州之永昌四郡置寧州(理云南,今昆明市),統(tǒng)縣45。 秦州:曹魏丕黃初元年(220年),始分雍州隴右為秦州(理冀,今甘肅甘谷縣東)。尋廢。晉泰始五年(269年),復(fù)置,鎮(zhèn)冀城。隸金城(原屬?zèng)鲋?、隴西、南安、天水、略陽(yáng)、武都、陰平(原屬梁州)七郡。太康三年(282年)罷秦州,屬郡并雍州(理長(zhǎng)安)。七年(286年),復(fù)置秦州(理上邽,今甘肅天水市秦州區(qū))(一說惠帝衷元康七年(297)。隸隴西、南安、天水、略陽(yáng)、武都、陰平六郡。 晉惠帝衷元康元年(291年)(一說六年,296年。恐六系元誤。),分荊州置江州(理潯陽(yáng) ,今江西九江市)。 晉愍帝鄴建興(313~316間)、又分荊州,江州置湘州(理臨湘,今湖南長(zhǎng)沙市)。是謂“西晉末二十一州”。 經(jīng)東晉.十六國(guó),南北朝至隋統(tǒng)一天下時(shí),州已繁置三百有余(包括僑州)。文帝堅(jiān)裁重減冗,省郡并州。焬帝廣改州為郡。至唐高祖淵武德又復(fù)改郡為州。玄宗隆基天寶<742~755>、肅宗亨至德<756~757>時(shí),改州為郡; 乾元元年<758>,又復(fù)改郡為州。州已淪為領(lǐng)數(shù)縣,幾至一縣或不領(lǐng)縣的基本行政建置了,允不再贅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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