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這個最個人的話題,也是一個經(jīng)典的社會學議題。從涂爾干《自殺論》以社會團結(jié)作為自殺標準,到吳飛《浮生取義》以過日子作為自殺語境,自殺雖然看起來離我們無遠弗屆,但卻能夠給我們的日常生活提供許多洞見。開宗明義,自殺的動機可以分為無意義感和罪恥感。無意義感好像推力,推著當事人自覺無趣而自殺;罪恥感好像拉力,拉著當事人羞愧難當而自殺??雌饋?,無意義感形而下一點,更具體;罪恥感形而上一些,更抽象。但倘若擺出老道學的氣派,將這兩種自殺放在歷史長河中,都不值一提,又沒有殺人放火,也沒有禍害蒼生,不過是嘰嘰歪歪的為賦新詞強說愁罷了。從內(nèi)看,又能夠觸摸到自殺的哪些密碼呢?首先,自殺其實很多時候都是他殺。一個人是嵌入在社會情境中的,他的一舉一動也牽引著別人的一舉一動,我們所說“逼”死人,就是前者的舉止嚴重妨礙了后者的生活。其次,自殺其實并不是唯一的出路。這話說的在欲自殺者聽來很不負責:難道自殺不是他們絕境的證明么?非也。自殺把解決的冒頭指向自己,那是否意味著它也可以指向他方:只要指出去,就意味著其它的可能和機會。最后,自殺有時候是絕望,有時候也是求救。這話不是說自殺者在欲擒故縱,也不是探討人是否有求生的本能,而是想說,而是說可能我們不經(jīng)意間的一個小溫暖,就可以拉回一顆千瘡百孔的心和踽踽獨行的魂。在今天,我們無比熱愛美好的生活時代,卻也遭受著相當嚴峻的生存考驗。有人把自殺者稱作懦夫,有人視自殺者為值得同情或尊敬的對象,還有人關(guān)注于自殺者背后的社會密碼。本文想說的是:自殺并非不可取,而不要讓它成為首先的不假思索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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