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高考綜合改革,增強考生選科和人才培養(yǎng)的精準匹配,促進高等教育和基礎(chǔ)教育人才培養(yǎng)的有效銜接,根據(jù)教育部統(tǒng)一部署,各普通高校研究確定了2024年擬在河北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各專業(yè)(類)選考科目要求(見附件信息),供2021年進入高中一年級的普通高中學生選科參考。學生可根據(jù)自身興趣愛好及特長,統(tǒng)籌考慮國家和社會需要,結(jié)合擬報考高校及專業(yè)(類)的選考科目要求,合理確定選考科目。2019年、2020年入學的高一學生2022年、2023年參加高考的選科要求仍以2019年印發(fā)的《河北省教育廳關(guān)于公布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的通知》所編制的招生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作為參考,具體以各高校當年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繼續(xù)實行“3+1+2”模式,除語文、數(shù)學、外語3門統(tǒng)考科目外,考生首先在物理、歷史科目中選擇1門作為首選科目,再從化學、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科目中選擇2門作為再選科目。高校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可分為四類。第一類是對首選科目和再選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或歷史的考生均可報考。第二類是只對首選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再選科目為任意2科的考生方可報考。第三類是只對再選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學(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或歷史、再選科目選考化學的考生方可報考;如“化學,生物(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或歷史、再選科目選考化學和生物的考生方可報考。第四類是對首選科目和再選科目均提出選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再選科目選考化學的考生方可報考;如“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表示首選科目為物理、再選科目選考化學和生物的考生方可報考。 特別提醒廣大考生,一是高校報送的招生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為高校在所有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選科要求,招生當年并非所有編報的專業(yè)都會在我省安排招生計劃;二是高校編報的招生專業(yè)并非都會在我省安排物理科目組合和歷史科目組合招生計劃,高校在招生當年將根據(jù)實際情況統(tǒng)籌安排各省物理科目組合和歷史科目組合計劃。綜上,2024年在我省實際招生的高校、專業(yè)及選考科目要求,以及高校相關(guān)專業(yè)是否在我省分別安排物理科目組合和歷史科目組合招生計劃,以招生院校當年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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