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們【書法繪畫作品如何鈐印】系列文章的第三篇,說兩個問題:1、介紹書法繪畫作品會用到的“別號印”;2、談一下在使用姓名印、字印、別號印時需要注意的禁忌。第一個問題是接續(xù)上一篇的連續(xù)問題,在姓印、姓名印、名印、字印之外,文人們在書法繪畫作品中常常還會用到“別號印”。所謂的“別號”,又稱“別字”,簡稱為“號”。一般情況下,字數(shù)不限,比如,王安石號“半山”,蘇軾號“東坡居士”,這都可以,有時候有的人以故鄉(xiāng)、官職稱呼別人,也算是“別號”的一種,比如杜甫被人稱為“杜拾遺”,柳宗元被人稱為“柳河東”,鄧石如曾自號“靈石山長”等等。當然,還有身份特別的人,如帝王、士大夫還有“謚號”、“廟號”,其實也是別號的一種,比如齊桓公、晉文公,范仲淹被稱為“范文正公”,曾國藩被稱為“曾文正公”等,也都算別號。文人們的別號多借以明志以及表達自己的人生態(tài)度和生平志趣或感慨。比如朱耷稱自己“八大山人”(“哭之笑之”,既哭且笑),石濤稱自己“苦瓜和尚”(寓意“青皮紅心”)等。現(xiàn)在文人們的別號很多,我們經(jīng)常見某山民、某山人、某居士、某道人等等的別號,但與前世不同的,現(xiàn)在的“居士”不見得一定是持戒的和尚,而“道人”也不見得是出家的道士,大多數(shù)表達的只是他們對隱逸出世的向往或寄托。有的人,別號很奇特,比如近代篆刻家鄧散木,他號“糞翁”,其實,這里有典故,《左傳·昭公二年》:“小人糞除先人之敝廬”,實際意思是:小人掃除先人的破舊房子。糞其實是打掃,清除的意思,《荀子·彊國》也說:“堂上不糞,則郊草不瞻曠蕓”(廳堂上面還沒有打掃,那么郊外的野草就沒有足夠的余暇去鏟除了)。別號沒有字數(shù)限制,比如齊白石,白石、白石山翁、木人、老萍、餓叟、借山吟館主者、寄萍堂上老人、三百石印富翁……這些都是他的“號”。相傳別號印之稱始于唐代,用別號入印始于宋代,后世文人們,則將“別號印”與“齋館印”(后面一篇會說到齋館印)都用于自己的書畫作品之中。在書畫作品中,“別號印”常常與姓名印、字印一起結(jié)合使用,搭配在一起構(gòu)成平穩(wěn)的印章格局,比如:這幅隸書對聯(lián)“為善最樂,讀書便佳”。右側(cè)上款:嘉慶甲子(1804年)長至(即夏至),鈐白文“完白山人”別號印;左側(cè)落款:“完白翁書?!扁j白文“鄧石如”姓名印,朱文“頑伯”字印。當然,這并不是定式,如黃山壽這幅畫:這幅畫左上題詩:“靈犀一點譜霓裳,付與梨園弟子行。佛說波羅誰解悟,窗前喚取雪衣娘?!甭淇睿骸凹滓?914)秋日仿玉壺山人筆法。黃山壽?!扁j白文印“山壽”名印,左下鈐朱文“裁煙閣主”別號印,一白一朱,同樣構(gòu)成均衡,與畫面右重的格局相對應,畫面很安穩(wěn)。當然,也有一些書畫家,一幅作品,只有“別號印”,比如齊白石的草蟲圖:右邊落款:“星塘老屋阿芝?!扁j朱文“白石翁”別號印。與兩只草蟲相配合,畫面也非常安穩(wěn)平和。接下來是本文要說的第二個問題,是使用姓印、名印、姓名印、字印、別號印的禁忌。這里要說的禁忌,不是格式、形式上的禁忌,因為出了格式上的問題,大多數(shù)情況下無傷大雅,并且可以有彌補的手段。因此,我們放在以后鈐印規(guī)范(比如白在上還是朱在上等等)部分再說,本文只談文化上的禁忌。我們創(chuàng)作書畫作品,其用途無外乎展覽、出售、送人等用途,而其中的送人用途又格外常見,這里要說的就是在送人的作品中用印的禁忌。中國人的“名”,是讓長輩來叫的,一切血緣長輩以及各類尊長跟前,我們作品中的自稱,只能用“名”,不能用“字”或“號”,因此,在送給長輩和尊長的書畫作品中,不要鈐“字印”和“別號印”,那樣有些失禮,內(nèi)行見了會笑話。同樣,與一般的同輩交往中,不要直呼對方的名,如果要有書畫作品,需要落款時,要了解對方的“字”,直接叫“名”是非常冒犯的,“直呼其名”與“指名道姓”從來都不是什么好詞。對于晚輩或下屬,呼“名”沒有問題,但如果對方有“字”,也一般以“字”相呼,表示客氣和尊重。我們看民國老電影,有文化的階層,人與人交往,常常稱呼對方的“字”,很少稱“名”就是這個道理。那么,與自己的晚輩或?qū)W生交往中,書畫作品中的鈐印相對自由,但也要注意“氣息”,如果是游戲之作,就盡量不要鈐“一本正經(jīng)”的姓名印。我見過有朋友送書畫給自己的老師,明明落款中寫著讓對方“斧正”,“惠教”、“指正”,這時的鈐印,應當端端正正地鈐上姓名印即可,可是他鈐印時卻堂而皇之地鈐了他的“別號印”——“某某山民”,你“號”什么“號”!唉,只能一聲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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