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在春秋時期代表一國之主,“侯”、“王”、“君”三級稱號,雖只是一字之差,若是在古時候用錯這些稱號,可是關乎家族存亡的大罪。同時對于絕大多數(shù)渴望建功立業(yè)的人而言,封君、封侯,更是一輩子遙不可及的夢,例如飛將軍李廣便留下了“李廣難封”的遺憾。一、春秋時期侯是一國之主,戰(zhàn)國時為何大臣也稱君侯?眾所周知,封侯一事,至少在商周時期便已出現(xiàn),那時候“侯”的甲骨文字體有用弓箭射擊相關的含義,我們可以將其看作侯是對有軍事職權的地方諸侯的統(tǒng)稱,顧而其延伸的意義既指的是五等爵位制度中的第二等侯爵,也泛指有國者。例如我們所熟知的齊國、晉國、韓趙魏三國都屬于“侯爵國”,而后來統(tǒng)一六國的秦國最初僅是“伯爵”國,更有甚者,按照《華陽國志》的記載(“古者,遠國雖大,爵不過子,故吳、楚及巴皆曰子。”),就連吳、楚這樣問鼎過春秋五霸的國家也還只是“子爵國”。但無論齊晉,還是秦楚,我們在稱呼他們的時候,其實都是將他們統(tǒng)稱為了“諸侯國”。換言之,“侯”這個字,哪怕在戰(zhàn)國初期韓趙魏三家剛分晉那會兒,也是相當有地位的,因而司馬光在編寫《資治通鑒》的時候,特地將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 周威烈王姬午分封晉國大夫魏斯、趙籍、韓虔為諸侯國君這件事作為整本大作的開篇。因為在他這位政治家看來,當代表著周天子至高權威的分封權,都淪為韓趙魏三家分裂主公的“亂臣賊子”肆意擺弄洗白的工具時,這也就意味著周天子對諸侯的管理真正名存實亡了。雖然,早在50年前,也就是公元前453年的時候,韓趙魏三家便已經(jīng)實質上瓜分了晉國公室的領地和職權,晉國公室當時便已經(jīng)名存實亡。但是受傳統(tǒng)儒家文化“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觀念的影響,司馬光認為名實統(tǒng)一,才名正言順,光有實,而沒有名,是算不著數(shù)的。其中這個名,指的就是周天子封晉國大夫魏斯、趙籍、韓虔為“侯”這件事。人的欲望是永無止境的,一旦有了第一次,后面就會有無數(shù)次,并且每一次都會比前一次有更多的要求。當韓趙魏三家通過武力的方式,洗白自己獲得“封侯”的資格后,歷史進程便由春秋時期進入了戰(zhàn)國時期。有別于春秋時期大家還假意迎合周王室的“爭霸”模式,戰(zhàn)國時期的諸侯們已經(jīng)連基本的掩飾都懶得做了,他們的目標移向了那個至高的位置——王。在秦朝確立之前,“王”代表著天下共主的位置,是真正意義上的一國之君,哪怕春秋時期的諸侯國實力已經(jīng)超越了周王室,他們名義上依然只是周王室名下所屬的附屬國罷了,能夠和王平等的只能是同樣的“王”級政權。據(jù)記載,歷史上徐國的國君徐偃王就曾經(jīng)僭越“伯”位而稱“王”,來表示自己和周王室分庭抗禮的意思。戰(zhàn)國時期魏惠王、齊威王挑起的徐州相王一事,便有著類似的意義:你這老板不得行,我們不再滿足于做臣子了,我們要自己創(chuàng)業(yè)做老板了。這里值得注意的是,如同韓趙魏三家和晉國公室的關系一樣,戰(zhàn)國七雄依據(jù)分封制建立起的統(tǒng)治政權內部也存在著不同的家族勢力,只是說通常情況下,是各大受封的諸侯家族勢力更加龐大罷了,但這并不意味著諸侯家族不需要分利給別的卿大夫家族,來維持內部的穩(wěn)定。對于諸侯國君和各國的卿大夫家族而言,為了體現(xiàn)和身份相匹配的待遇,他們需要對“稱王”后形成的新蛋糕進行切分。封君和封侯制度的形成,就成了歷史發(fā)展的必然結果。二、封君和封侯的賜爵標準;同“侯”字相同,君字也始見于商代,《荀子·禮論》解釋說:“君者,治辨(通“辦”)之主也?!奔础熬钡囊馑迹碇l(fā)號施令治理國家的人,在后世演變?yōu)樘熳拥膶俜Q號前的先秦時代,我們可以將其視為包括卿大夫、諸侯、周天子在內的貴族階層的通稱。封君和封侯制度,既是一種諸侯國君給予大臣名譽拉攏他們的做法,也是一種資源和權力的再分配。據(jù)楊寬先生《戰(zhàn)國史》統(tǒng)計,終戰(zhàn)國之世(公元前475年至前221年),七國共封列侯封君九十五人,其中魏國十七人,趙國二十五人,韓國七人,齊國五人,楚國十四人,燕國五人,秦國二十二人。除了嫪毐這種不講武德的炸天選手外,其余選手主要獲得封君和封侯賜爵的方式有三種:在這方面,武安君白起和文信侯呂不韋非常具有代表性。我們都知道自商鞅變法以來,秦國就開始實施十八級軍功爵制(后發(fā)展為二十級軍功爵制),在這套體系下,各人職位和軍功掛鉤。白起作為長平之戰(zhàn)的大功臣他封君是實至名歸,而呂不韋封侯這件事,更多是出于他跟秦莊襄王個人的交情,可以說這是秦莊襄王對呂不韋扶他上位的一種報答感謝。值得注意的是,封君爵位絕大多數(shù)時候都是不可以繼承世襲的,通常情況下封君只是享有食邑權。而因軍功封侯的人,他的后人卻是可以世襲父輩職位的。上面講述了封君和封侯制度的賜爵標準和產生過程,下面咱們再來聊一聊,它對歷史的影響。三、戰(zhàn)國時期的封君、封侯制度,是對西周分封制度的繼承和發(fā)展;1、封君、封侯制度,是各諸侯國在繼承西周分封制度的基礎上,為了適應諸侯爭霸的產物;周武王滅商建立西周后,后來周王室改變了商朝內外服的政治制度,開始實行由分封制和井田制構成的治國體系。《孟子》中記載:“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達于天子;附于諸侯曰附庸?!?/span>按照這套體系,天子擁有都城附近千里的領地,無論是從軍事還是經(jīng)濟的角度,都對諸侯們形成了碾壓性的優(yōu)勢。這一制度的實行,對于周王室在通訊和交通條件都難以實際控制龐大領土的前提下,有著非常積極的意義。我們可以想象一下,在一個通訊全靠吼,交通全靠走的時代,周天子一如何管理龐大的疆域。喬·吉拉德的250定律說一個人的精力頂多能維持250人的社交圈,多了的話,恐怕就要手忙腳亂了,對于一國之君而言,統(tǒng)治的人口以萬為單位,在自己無能為力管理龐大人口的基礎上,可不可以設計出一套由上而下,分級管理的制度呢,這樣一來,自己只需要管理各級領導人不就可以管理全國了嗎?這就是影響重大的“分封制”,分封制以血緣為紐帶,在早期的時候,確實對于維持社會穩(wěn)定,起到了非常積極的意義。但是周天子光是想著一開始自己居住在天下的中央,對諸侯們擁有絕對優(yōu)勢,卻忽略了諸侯們的成長性。隨著諸侯通過戰(zhàn)爭的方式不斷擴大自己的勢力,原本諸侯和周天子之間的差距就在不斷縮小,到了春秋戰(zhàn)國時期,隨著西周的覆滅,周王室對諸侯們的約束力就越發(fā)小了,雙方的差距發(fā)生逆轉,諸侯的實力開始超越周天子。在這一過程中,原本土地國有的井田制不再適應于社會發(fā)展的需要,有識之士敏銳發(fā)現(xiàn)原本固化的井田制難以刺激民眾生產的積極性,也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土地面積,改革勢在必行。當鐵制農具和牛耕技術出現(xiàn)后,井田制模式下的奴隸制集體農業(yè)越發(fā)限制了社會的發(fā)展,于是各國開始尋求新的土地制度。此時,社會經(jīng)濟模式開始由奴隸制貴族經(jīng)濟,開始朝著小農經(jīng)濟和封建土地私有制的方向發(fā)展。經(jīng)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奴隸制貴族經(jīng)濟的沒落,也標志著以血緣關系為核心的貴族政治的逐漸沒落,在百家爭鳴的文化基礎和小農經(jīng)濟的共同推動下,一種更能適應社會發(fā)展需要的官僚政治系統(tǒng)逐漸成型,比較有代表性的就是在分封制度下發(fā)展起來的封君、封臣制度。2、戰(zhàn)國時期的封君、封侯制度的出現(xiàn),意味著以周天子為天下共主的分封等級制度的崩潰和瓦解,同時也代表著各諸侯國君已經(jīng)實際上實現(xiàn)了政治獨立;賜爵制,其實在戰(zhàn)國時期便已經(jīng)出現(xiàn),比如齊莊公為了鼓勵將士勇敢作戰(zhàn),便以賜予貴族爵位為條件拉攏將士。這種賜爵制度打破了血緣制度的約束,為平民子弟提供了一條上升的渠道。到了戰(zhàn)國時期,哪怕是重視血緣貴族的魏國,也開始從社會下層選拔人才,“封君”、“封侯”無疑對于這些想要建功立業(yè)的人而言,就是最具有吸引力的事情了。我們熟知的商鞅、范雎,或者以戰(zhàn)國四公子為首的貴族階層培養(yǎng)的門客,都是這套體系的受益者。在兼并戰(zhàn)爭沖突越發(fā)激烈的戰(zhàn)國時代,各國只有盡可能利用各種方式招攬人才,才能讓自身擺脫落后挨打(延遲被秦國兼并/滑稽)的命運。在我印象中,這方面做得最大方的是燕昭王,他在樂毅破齊后,直接封其為昌國君,并將昌國封給他做領地,這等同于讓樂毅有封國了,放在王號還未泛濫的時代,樂毅都可以和燕昭王平等對話了。這一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也從實際上說明,當時周天子的影響力確實衰微到了無力干預諸侯的程度了。千古興亡多少事,單是封侯這件事就經(jīng)歷了這么多波折,著實讓人感慨不已。感謝大家的閱讀,祝朋友們身體健康,家庭和睦,心想事成,萬事如意,覺得文章好的朋友們,可以給文章點個贊,關注一下嗎,每天都會給您帶來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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