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拍攝于20年前的電視劇 《不要和陌生人說話》 讓“家庭暴力”走入大眾視野 2016年3月1日 《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后 人身安全保護令 成為保護家暴受害者的 一個重要“盾牌” 對家暴說不! 什么是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明確規(guī)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以后不要說'打是親、罵是愛,不打不罵是禍害'。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反家暴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在此之前 吉水縣人民法院就簽發(fā)了一份 人身安全保護令 為家暴受害者撐起了法律的“保護傘” 案件詳情 宋某(女)與李某系夫妻關系。雙方婚后常為日常瑣事發(fā)生爭吵,宋某多次遭到李某毆打,今年2月8日被李某當街毆打,5月12日在家中被李某用菜刀砍傷右手小手臂,傷口約5公分,致使多根手指運動功能受損,右前臂肌腱開放斷裂傷,右橈骨骨折。 宋某認為自己仍面臨家庭暴力的威脅 于2021年5月25日 向吉水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辦案法官審查證據,研究案情后,與宋某面談溝通,獲知其現(xiàn)狀、身體狀況,及人身安全等情況,簡化了審查流程,縮短了認定的時間,依法、果斷作出裁定,對受暴力困擾的婦女給予了法律強有力的正義保護。據此,吉水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請人李某對申請人宋某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李某毆打、騷擾、侵犯申請人宋某及其家屬,如李某違反上述禁令,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那么 到底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呢 一起來看看吧! 1.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以口頭形式還是書面形式提出?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如果書面申請確有困難,比如申請人文化程度不高,又如申請人面臨緊急情況、沒有充分的時間準備書面材料,可以口頭申請,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要求有明確的被申請人,還要求有具體的請求事項。被申請人是實施家庭暴力或者可能實施家庭暴力的人;請求事項包括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實施接觸、騷擾、跟蹤申請人等。 2.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呢? (1)可以由受害人本人提起; (2)如果受害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受害人因遭受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以下人員或機構可以代為提起:受害人的近親屬、受害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婦女聯(lián)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 3.那申請人應該向哪個法院提出申請? 申請人可以向受害人居住地、致害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fā)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以上地址不一致時,可以向以上任何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申請。 4.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需要交錢嗎? 不收取訴訟費用,申請人不需要提供擔保。 5.申請時需要提供哪些證據材料? 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時,應提交涉及家庭暴力的各類證據,可以包括:1.傷情照片、病歷或醫(yī)療機構檢查報告;2.申請人的親友、被申請人的親友或村(居)委會工作人員等知道事情經過的人的證言;3.公安機關的接警、出警、詢問記錄或警察證言;4.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或社會組織相關記錄和證明;5.錄音、錄像、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6.被申請人的悔過書、保證書等;7.其他能夠證明存在家庭暴力或明顯的家庭暴力傾向的證據。 申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申請人民法院調取、收集。 6.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需要以提起離婚訴訟為前提嗎? 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單獨立案,不以申請人提起離婚訴訟等為前提。申請人不想離婚,仍可以單獨提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程序性的民事強制措施,因其不僅制止正在進行的家庭暴力行為,還預防即將發(fā)生或者有可能發(fā)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所以發(fā)出人身安全保護令,不能當然推定家庭暴力客觀存在。是否構成《民法典》規(guī)定的離婚法定事由等情形下的家庭暴力,仍然應當由人民法院根據《民法典》等實體法的規(guī)定來審查、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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