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兩會上,有人大代表建議教育部門可對高考、中考的語文、英語分數(shù)權重作出調整,使語文比英語和其他外語總分至少高出20%。 還有人提出,應降低英語學科在高考中的權重,并將高考語文總分提升至180分,增設30分國學內容考核。 語文提分的呼聲,由來已久。 早在2013年,北京市教委發(fā)布了中高考改革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征求意見,其中指出自2016年起,中考語文卷總分值由120分增至150分,高考語文的總分將從150分提高到180分。英語科目總分則相應降低。 高考提分,固然是為了顯示對語文學科的重視,但是,令人尷尬的是:提分,能改變學生語文水平普遍下降的現(xiàn)實嗎?提分,能緩解語文的尷尬嗎? 福建省教育廳李迅先生曾撰文《不是英語惹的禍》,文章談及:“這些年,不少國內出版物錯句連連,電視、網絡等媒體別字多多;新寫的對聯(lián)中平仄不合、音調欠和諧、詞性不相對的比比皆是。于是驚呼國民對本國語言的運用能力創(chuàng)歷史新低,社會輿論紛紛說現(xiàn)在中國大陸的學生語文水平一直在下降。事實也真是如此,從我校招聘新教師的測試中就可以看出來。當出現(xiàn)這些問題的時候,輿論不去反思語文學習出了什么問題,反而怪到英語去了。說現(xiàn)在的學生從小學三四年級就開始學英語,所以無暇認真學習本國語言?!?/span> 讀罷文章,身為從教二十余年的語文教師,筆者頗為汗顏,繼而沉思。 首先,筆者慶幸, “輿論” 怪罪的是英語,而不是語文界人士,更不是一線的語文教師,否則,真是無地自容! 其次,國民為什么普遍認為語文——我們的母語沒有學好? 語文學習的尷尬處境,由來已久。其實,不僅僅是語文,目前,國內人文學科的學習狀況,普遍堪憂,不了解祖先,“乃不知有漢”者,比比皆是。只不過,語文是根基,首當其沖,其不足,猶日月之食,顯而易見。再者,人們也許不那么容易發(fā)現(xiàn)國民歷史人文知識的缺陷,卻極易發(fā)現(xiàn)國民語文能力的欠缺。比如,人們也許不大容易在報刊雜志上指出歷史知識的謬誤,但很容易找到語言表達上的不足。此外,國民對語文比較看重(不一定重視),語文,畢竟是母語,母語都學不好,將狠狠刺痛國民的神經。 再次,我們?yōu)槭裁磳W不好語文? 究其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筆者僅談兩點。 其一,是對語言基礎知識的淡化甚至是漠視。不緊緊抓住“聽說讀寫”,卻熱衷于各種無厘頭的“探究賞析”,通俗點講,就是還沒有教會學生好好走,就逼著學生拼命跑。 高中學生,不明“主謂賓定狀補”的大有人在。想想我以前就讀的鄉(xiāng)鎮(zhèn)中學,語文老師一板一眼地講授“語素”“詞語”“詞性”“短語”“單句”“復句”“句群”,不緊不慢地指導寫作“通知”“收條”“申請”等應用文?,F(xiàn)在呢?那些基礎知識幾乎無人問津!高考試題中,直接考查有關語言基礎知識的內容不足10分!而所謂的閱讀思考探究賞析,分值占據(jù)了除寫作外的大半江山。 更有甚者,建議高考只寫一篇文章,還說,古代也是這樣考查的。這實在讓人匪夷所思,古代的教育情況與現(xiàn)代的教育情況可否同日而語?更遑論能否科學評價是否具備可操作性。 現(xiàn)在,仍有人大談什么“整本書閱讀”大談什么“任務群”……,談什么談,“聽說讀寫”都忘記了,要那么一大堆概念,有什么用? 語文教學屆的群魔亂舞,直接導致了語文教學忽視語言基礎知識的現(xiàn)狀。 其二,從小學到初中到高中的語文教學,只重視了應試訓練的系統(tǒng)化,卻忽略了語文教學的系統(tǒng)化。 為了迎合考試的需要,從小學中高年級階段起,就迫不及待地開始了閱讀應試技巧的訓練,就開始頻繁地教育孩子們怎樣探究怎樣賞析怎樣答題,但對拼音識字寫字誦讀等基礎層面的培養(yǎng),卻總是匆匆?guī)н^。 有人戲言,小學與初中的語文閱讀試題,初中與高中的語文閱讀試題,可以禮尚往來,互通有無,學生們壓根兒就分不清是小學的還是初中的,是初中的還是高中的,也沒有誰能說明白,小學與初中的語文閱讀試題,初中的與高中的語文閱讀試題,到底有什么差別! 小學初中高中的語文教學,分別要達到什么目標完成什么任務,或許只是停留在《教學大綱》或者《課程標準》里,而實際上,它們可能只是怎樣賞析怎樣探究怎樣答題的機械的簡單的不斷重復! 現(xiàn)在,很多人大談語文的人文性,鄙視在語文教學中重視語文的工具性,但是,不重視語文的工具性,怎么可能教學生用好這一重要的工具! 不可否認,“高考提分”意味著不少有識之士已經認識到,語文學習的尷尬局面必須改變,這是好事!但要明確,怎樣提分?提什么分?每一分的指向是否明確?能否做到科學評價?……如果還只是一味地強調“賞析探究”,還只是把語文的泥淖挖得更深一些,那么,通過高考提分的方式來改變語文教學的現(xiàn)狀,無疑是天方夜譚。 |
|
來自: 新用戶9793ddzn > 《待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