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馬出門 我錢多時,必會步行至書店淘書。我買書有三大原則:一是只買喜歡的類型,比如文學方面,藝術或者古代名著的;二是對我寫作有幫助的書籍;三是價錢合理的,只要符合這其中一項要求,我是會舍得少吃幾頓飯也要把喜歡的書籍買到手的。 當然我貧窮的時候,雖然買不起書籍,但也會去舊書攤蹭書看,書攤老板不驅(qū)趕不辱罵,任你看到他收攤。只要你的確是喜歡看書,老板倒也舍得任你沉浸書海中。 我不管去到哪個城市,都會到當?shù)貢鴶傉易约盒膬x的書籍,就像嫖客去找妓女玩差不多。我對喜歡的書向來不討價還價,只要價錢在我能承受的范圍內(nèi),我一般必會買回家,有空的時候翻上幾頁,瞧瞧,看看,那是多么有意思的事情?。?/p> 我喜歡書的原因很簡單,至少書不會背叛我,不會對我忽冷忽熱,至少我不爽的時候,想翻就翻,不翻就把書扔到角落里,任灰塵把它包圍。 有時候,也遇到過買書尷尬的時候。比如有一次,在書店拿了好幾本書,準備到柜臺結(jié)賬時才發(fā)現(xiàn)錢不夠,還好老板通情達理,知道我的情況后,竟然主動讓利,這著實讓我感慨和驚訝。老板說:“看你那么喜歡書,就憑這點,我的書白送你都不虧。”想想老板這胸襟,果然是文化人。 再有一次是因為房租交不起,搬家又拿不了那么多書籍。在這種情況下,我也只好蹲在街頭擺攤賣書了。書賣得還行,只是我的心一直在責怪自己,覺得自己混得太差勁了,竟然要賣掉自己的愛書度過難關!愛書之人為書清貧,貧到賣書度日換生活。 還好,書中自有錢路通,我埋頭苦讀,十年磨刀,練就了為人處事的最佳心態(tài),并將自己的潛力無限放大。 2013.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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