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之離奇、曲折,堪稱天下第一。 一件斷了線索的命案公元1840年,在山西太原的陽曲縣。 一日,人們像往常一樣去井里打水,很快便有人發(fā)現(xiàn)不對勁。 只見,打上來的井水呈紅色,明顯是血。 我們知道,井都是敞開的,雖然為了防止有人墜井,做了一圈石頭圍欄,但是依然會偶有動物掉進去。 于是,有經驗的老人說,怕是有什么牲畜、家禽掉進去了,趕緊撈上來吧,這井水過幾天就恢復正常了。 大伙們丟了個鉤子下去,確定勾住什么后,一起使勁拉,拉上來一看,都嚇了一跳,竟然是個死人。 人們頓時慌亂了,好在有人還算冷靜,這情況趕緊報官吧。 陽曲縣縣令姓羅,他接到消息后立刻帶人前往事發(fā)地點。 這可是人命關天的大案,一旦處理不好,會影響自己的考核,進而影響升遷,這羅縣令不得不慎重對待。 不過,清朝的縣令基本都是進士出身,你和他聊詩詞歌賦、圣人之言,他可以和你聊一天。但是你讓他斷案,他一竅不通。 這羅縣令也不例外,好在他帶來了仵作。 所謂仵作,相當于現(xiàn)代的驗尸官。由于工作關系,他們接觸過太多案子,可謂是經驗豐富。 所以,遇到這種命案,羅縣令全指望仵作了。 很快,仵作的驗尸結果出來了。 死者男,衣服是普通的青色長衫,身上沒有值錢的財物。 值得注意的是,死者是個光頭,且脖子上挨了一刀,其應該是失血過多而亡。 令人頭疼的是,死者并非當?shù)厝?,沒人認識他,無法確認其身份。 還好,羅縣令并不笨,很快便找到了突破口,那就是死者的光頭。 在清朝,所有人都要留辮子,只有一種人例外,那就是和尚。 于是,羅縣令以此為突破口,派手下衙役去附近寺廟詢問,最近是否有和尚失蹤。 很快,手下人回報,當?shù)爻缟扑掠幸粋€和尚失蹤好幾天了。 根據老方丈的說法,他們寺廟有個掛單的和尚,已經在這里呆了半年了,前幾天出門去化緣,結果至今未歸。 所謂掛單和尚,就是云游僧,四處化緣游歷,到了一處地方便尋個寺廟借住。 這和尚和寺廟沒關系,寺廟只管他住不管吃,想吃飯還是要靠自己化緣。 老方丈對這和尚的情況也不了解,只知道是河南過來的。 羅縣令讓老方丈前去認人,老方丈一看,死者確實就是那個掛單和尚。 雖然死者的身份確認了,但是線索也斷了,羅縣令又開始苦惱了。 新線索引出另一件案子就在羅縣令為案情頭疼的時候,仵作發(fā)現(xiàn)了新的線索。 其一,死者穿的鞋尺碼不和,而且這鞋很奇怪,鞋底快磨斷了,但是鞋面還是七八成新。 其二,死者的衣服兜里發(fā)現(xiàn)了幾顆黃豆。 這羅縣令思來想去,還真想到了一個解釋:這衣服和鞋都不是死者的,它們來自豆腐坊。 長期磨豆腐的人,要圍著磨盤不停走動,所以鞋底磨損嚴重,但是因為不怎么出門,所以鞋面磨損得慢。 而磨豆腐的時候,有黃豆落入衣兜里也實屬正常。 這豆腐坊的主人必定與這件案子有關,很可能就是兇手。 于是羅縣令又派人一家家的搜查附近的豆腐坊。 古代,一個縣城也就那么幾家豆腐坊,沒用多久便查到衣服的出處了,是縣城東邊一家豆腐坊的。 豆腐坊就一個人打理,人稱莫老漢。 就這樣,莫老漢被衙役帶到了縣衙。羅縣令本來準備治莫老漢的罪,誰知莫老漢卻爆出了新的線索。 據莫老漢反映,幾日前的一晚,他正在睡覺,忽然聽見急促的敲門聲。 他打開門一看,門外一人穿著鳳冠嫁衣,一看就是個新娘子。 結果對方一張口莫老漢才發(fā)現(xiàn)對方是一個男人。 原來,此人是個和尚,據她所說,他一覺醒來就變成這樣了,眼看再過不久天就亮了,他想找莫老漢換身衣服。 不然他一個大男人穿著鳳冠嫁衣,肯定要被人抓去官府。 莫老漢是個老實人,老實人都好助人為樂,于是就用自己身上的衣服和這和尚換了。 至于這和尚后來怎么死了?莫老漢也不知道。 聽到這里,羅縣令既覺得這事情匪夷所思,又覺得莫老漢就算要撒謊也不會說這么離譜的謊言。 于是他派衙役去莫老漢的豆腐坊拿證物。 當羅縣令看到那身鳳冠嫁衣的時候,突然想起來另一個案件。 離奇的失竊案在陽曲縣,有兩大有錢人,分別叫姚思孝和張百萬,人稱姚半城和張半城。 姚思孝與張百萬的二女兒張玉珠定了親,提親、下聘禮這些流程都走完了,就差成親了。 結果,就在成親的前兩天卻出事了,張玉珠突然就猝死了。 這事姚思孝自然不信,他要見張玉珠最后一面。 結果,這時候張家卻發(fā)現(xiàn),張玉珠卻不見了,而她生前穿的就是那一身鳳冠嫁衣。 這身嫁衣可不便宜,張家斷定是有人看上這身衣服,干脆將女尸給偷走了。 于是姚思孝和張百萬二人跑到縣衙來報案。 起初羅縣令也不想管這破事,這叫什么事呀?誰這么想不開偷女尸,這種事情太晦氣了,他不想管。 但是對方是本縣有頭有臉的任務,不能太敷衍,羅縣令只得接下這個案子,然后頭疼去了。 這會看到莫老漢家里搜出來的鳳冠嫁衣,羅縣令才想起這件離奇的失竊案。 羅縣令趕緊讓張家的人來辨認這套鳳冠嫁衣是否他們家丟失的,這一辨認果真是的。 但是張百萬和莫老漢的供詞明顯對不上號,羅縣令知道,肯定有人撒謊了。 在羅縣令的一再逼問之下,張百萬只得承認,東西不是被人偷的,而是張玉珠“詐尸”帶走的。 羅縣令學的是圣人之言,自然不信這些,但是因為張家有很多下人都能證實此事,他也不能隨便下結論。 此事就這樣暫時走進了死胡同。 羅縣令的推理就在羅縣令還沒有找到頭緒的時候,太原知府的文書卻發(fā)過來了。 太原知府說,陽曲縣的兩件案子整個太原城都人盡皆知了,影響很不好,他責令羅縣令三日之內破案。 這下子,羅縣令的壓力就大起來了,為了自己頭頂?shù)臑跫喢?,他只能靠自己的“智慧”來破解這兩個案子了。 根據羅縣令的推理,兇手就是莫老漢。 他無意中得知了張家的事情,因為貪圖那套鳳冠嫁衣,就跑去偷尸。 當他得手后,正在把鳳冠嫁衣取下來的時候,被那和尚撞見了,于是莫老漢將和尚滅口。 為了掩蓋和尚的身份,他將自己的衣服給和尚換上,丟到井里。 于是,可憐的莫老漢就這樣再次被帶到大堂之上。 不過他卻死活不肯認罪,但是這難不倒羅縣令,他有的是辦法。最后,在他的嚴刑逼供之下,莫老漢只得認罪。 簽字畫押一套流程走完,羅縣令總算可以向太原知府交差了。 新的反轉就在羅縣令認為萬事大吉,將此事蓋棺定論、昭告天下后,新的麻煩又來了。 一大早,衙門就有人擊鼓鳴冤。 來者名叫曹文璜,他自稱是張玉珠的丈夫,張玉珠根本沒死,莫老漢是被冤枉的。 羅縣令這下子頭大了,這信息量也太大了。 張玉珠不是和姚思孝定親的嗎?怎么又成曹文璜的老婆了?而且如果他沒死,那張家這鬧的到底是什么事?這張百萬一定還隱瞞了什么。 于是羅縣令再次叫來張百萬,起初張百萬還不可說,在動過刑之后,他就什么都說了。 結合曹文璜的說辭,羅縣令總算明白這是怎么回事了。 半個真相原來,當年曹家也是家大業(yè)大,這曹老爺子便讓曹文璜與張玉珠定了娃娃親,這聘禮早就下過了。 可惜世事難料,曹老爺子去外地做生意,因為攤上官司,最后鬧得家道中落了。 張百萬一看曹家不行了,便打算悔婚,反正定的是娃娃親,也沒外人知道,后來他便給女兒定了姚家的婚事。 可誰知道張玉珠是當時標準的大家閨秀,認為既然收了曹家的聘禮,那她就是曹文璜的妻子,因此她不愿嫁給姚思孝。 后來曹文璜找到張玉珠,兩人一合計,干脆私奔了。 但是兩人都是嬌生慣養(yǎng)的,沒跑多遠就跑不動了。 正巧他們路過莫老漢家,就向他借了頭驢載著他們走。 后來張百萬發(fā)現(xiàn)二女兒不見了,第一反應便是去大女兒家找。 他看大女兒老盯著一個大箱子看,誤以為二女兒藏身于此,便命人將箱子搬回府上。 誰知打開箱子一看,里面沒有二女兒,只有一個死掉的和尚,就是開頭死井里那位。 張百萬立刻明白了,大女兒和這和尚私通。 這事情要是傳出去,他老張家的臉算是被丟光了。 正巧二女兒也找不到了,到時候沒法向姚思孝交代。 于是張百萬命人給和尚穿上鳳冠嫁衣,準備第二天把他埋了,也算給姚家一個交代。 可誰知那和尚只是暈過去了,大半夜的竟然醒了過來,于是穿著鳳冠嫁衣就跑掉了。 結果這和尚也跑到莫老漢家,換了衣服。 至于和尚后來怎么就死在井里了,則不得而知。 現(xiàn)在擺在羅縣令面前的是兩個問題:其一,三天內他能查清和尚之死的真相嗎?其二,這案子他已經結案公布出去了,現(xiàn)在推翻自己的結論重查會不會影響自己的考核成績? 為了自己的前程,羅縣令只得委屈莫老漢和曹文璜了。 按羅縣令最新的說法,此案有了新的突破。 原來真兇不止莫老漢一人,曹文璜也是同犯。他和張玉珠找莫老漢借驢的時候,被和尚撞見了。 莫老漢貪圖鳳冠嫁衣,曹文璜則擔心自己的行蹤被人發(fā)現(xiàn),于是他們聯(lián)手殺了和尚,然后給他換了身衣服丟井里。 最終,羅縣令以這個版本的說辭向太原知府交差了。 翻案本來這案子已經定案了,結果跑出個人來,要求重審此案,此人便是新上任的山西提刑按察司,名叫陳砥節(jié)。 這位陳提刑乃曹文璜的同窗好友,兩人以前一起求學過,只不過后來曹文璜一直沒考上進士,而這位陳提刑則仕途順暢。 這位陳提刑的工作,便是管著山西地界的刑獄相關事情,此案如此離奇,自然入了他的眼簾。 他一看,案犯里竟然有自己的好友,那就更要仔細審查了。 結果他一番審查下來,發(fā)現(xiàn)了諸多疑點: 其一,和尚是被一刀斃命,莫老漢一大把年紀了,又不是習武之人,他沒那能耐。而曹文璜是個文弱書生,更沒那本事。 其二,和尚又不認識曹文璜,曹文璜擔心哪門子暴露行蹤? 其三,此事張家兩個女兒都關系密切,為何沒有他們的供詞? 于是陳提刑要求此案發(fā)回重審。 官大一級壓死人,羅縣令沒辦法,只得將此案重新開堂審理。 最后的真相其實吧,事情真相羅縣令心里有數(shù),現(xiàn)在的問題就卡在了找不到真兇。 此時,仵作匯報了新的線索。 原來,根據仵作的觀察,殺和尚的刀絕不是切豆腐的刀,反而像殺豬刀,而且只有長期殺豬的屠戶,才能做到一刀斃命。 仵作之前看到縣令已經結案,為了不得罪縣太爺,一直不敢報告此事,直到此案重審,他才敢說出來。 羅縣令一聽,立刻命人去搜查本縣的屠戶,果然有了新發(fā)現(xiàn)。 原來,自從縣里開始查和尚的案子,有個吳屠戶就失蹤了,這明顯是作則心虛。 于是羅縣令全縣通緝這吳屠戶,沒多久就把他抓住了。 一番審問下來,吳屠戶什么都交代了。 原來,那和尚從莫老漢那換了衣服后,便路過了吳屠戶家附近,正巧吳屠戶的妻子在井邊打水。 那和尚習慣性的上前調戲此女,正巧被吳屠戶給看見了。 他一氣之下,一把將和尚拉開,用手邊的殺豬刀一刀解決了這和尚。 時候冷靜下來,他才意識到闖大禍了,于是趕緊將和尚丟入井中想掩蓋此事。 誰也想不到,和尚第二天就被人發(fā)現(xiàn)了,這才有了后面的一番鬧劇。 自此,此案才算徹底告破。莫老漢和曹文璜被無罪釋放,而吳屠戶還有那和尚都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此案最離奇的地方在于,各種巧合都撞到了一起,使得羅縣令根本無法理清其中的關系,加上來自上方的壓力,他不得不想辦法趕緊結案。 幸虧陳提刑審查此案時發(fā)現(xiàn)了諸多疑點,才使得好人沒有夢圓,壞人得到嚴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