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酒和茶。 在《走到人生邊上》一書中,楊絳先生這樣寫道:“你存心做一個與世無爭的老實人吧,人家就利用你、欺侮你。你稍有才德品貌,人家就嫉妒你、排擠你。你大度退讓,人家就侵犯你、損害你。你要保護自己,就不得不時刻防御。你要不與人爭,就得與世無求,同時還要維持實力,準備斗爭。你要和別人和平共處,就先得和他們周旋,還得準備隨處吃虧……” 她將這段話中的“好人”稱之為“靈性良心”奮斗的人,她認為靈性良心是人的本性中固有的:“靈性”是識別是非、善惡、美丑等道德標準的本能,“良心”是遵守上述道德標準去為人行事的道德心。 這是她在九十六歲高齡時討論哲學的感悟,既想到了生,也想到了死,進一步想到了“靈魂”,認為唯有人能遵循“靈性良心”的要求修煉自己,使自己趨于完善,才能用“靈”去引導“魂”,使之成為名副其實的靈魂。 然而,并非人人都能理解這些哲學層面的東西,理解都做不到,更不要說落實了,所以人與人之間就出現(xiàn)了分化,有了所謂好與壞的標準,有了會做人和不會做人的區(qū)分,有了會不會做自己的區(qū)別。 就像周國平所說:“如果一個人總是按照別人的意見生活,沒有自己的獨立思考,總是為外在的事務忙碌,沒有自己的內(nèi)心生活,說他'不是他自己’就一點也沒冤枉他,因為從頭腦到心靈,已經(jīng)找不到真正屬于他的東西了,他只是別人的一個影子。” 具體來講,不會做自己的人,可以細分為兩種,我們分別來講一下。 過于自私的人,認為自己才智過人。過于自私的人,就是楊絳先生所說的沒有按照“靈性良心”的要求修煉自己的人,這種人的自私雖然也有受他人影響的因素,不過始作俑者是自己,他們認為自己理解的一切都是絕對的,認為自己才智過人,從而就總是否定別人,肯定自己。 每個人身邊都有這樣的人,你之所以不愿意跟他們長久相處,是因為相處起來不開心,不管你們聊什么,哪怕只是閑聊天,聊的是開放的話題,他們也會先否定你的每一句話,然后宣揚自己的觀點,而且還妄圖讓你為他鼓掌。 相較于年輕人而言,年紀大的人身上更容易存在這樣的問題,因為他們在自私的基礎(chǔ)上又加上了經(jīng)驗主義,從而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如果一位婆婆是這樣的人,跟兒媳相處的時候,肯定不會愉快。 朋友秀秀之前的婆婆就屬于這種人,當初毀了秀秀婚姻的人是她,之后替兒子求復婚的人也是她,而即便是求復婚,她依然帶著一種居高臨下的態(tài)度,用否定秀秀的方式要求她復婚,結(jié)果被秀秀反諷:“我看還是算了吧!我沒有你兒子干凈,哪能配得上他??!你當初就認為我不干凈,認為我沒有你兒子高貴,繼而拆散了我們的婚姻?,F(xiàn)在還玩這一套,說我這樣的人跟你兒子復婚是福氣,你不覺得自己的話前后矛盾嗎?既然看不起我,為什么還想讓我復婚?” 只能說,她婆婆這樣的人連最基本的是非善惡的標準都不具備,一切都是按照她自己的標準,表面上看她在做自己,實際上她不懂做自己,因為她根本不懂在現(xiàn)實世界中如何與人相處,她沒能用自己的方式適應好環(huán)境,只能說她自己,迷失了自我。 過于他律的人,只敢活成一個影子。秀秀曾經(jīng)就是過于他律的人,活在婆婆的陰影中,就像楊絳先生那段話中所說:她想跟婆婆和平共處,想做個老實人,婆婆就欺負她;她稍微表現(xiàn)得大方一點,婆婆就排擠她;她大度退讓,婆婆就侵犯她……她的各種變化都是為了迎合婆婆,完全不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在活,卻并沒有得到婆婆的認可。 如果她一直沒有清醒過來,就會活成婆婆的影子,成為一個只會想方設法迎合婆婆的機器。等到以后她成為婆婆了,成為長輩了,難免會依葫蘆畫瓢,變得跟她婆婆一樣,這樣的話,對于本來是好人的她來說,就廢了。 如何才能不被別人錯誤影響?如何才能有自己的三觀?關(guān)于這一類問題,楊絳先生給出的答案是:“只有相信靈魂不滅,才能對人生有合理的價值觀。相信靈魂不滅,得是有信仰的人。有了信仰,人生才有價值,才會輕松。” 所謂信仰,不管是信一個具體的形象還是其他,歸根結(jié)底是堅信一種“信念”,不是說你信某個被定義的神明就能讓自己價值,關(guān)鍵是背后的信念,只有這個東西不滅,才能知道我們的現(xiàn)實生活,才能讓我們主動去做自己。 信念這種東西是看不見的,只能靠自己去領(lǐng)悟。從適應環(huán)境的角度來說,我們領(lǐng)悟信念的方向要朝著“真善美”靠攏,比如堅信一切都會好起來的,堅信還是好人多,堅信寬以待人才能被人善待等等,唯有讓自己堅信這些信念,才能運用到自己身上,從而才會有自我,才能做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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