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逃生疏散路線風險點 1.安全出口能否正常逃生。 (1)安全出口門(上的推桿鎖)是否功能正常,沒有暗鎖、插銷,能被輕易推開,能發(fā)出報警聲,且每月至少被測試一次。 (2)是否可以從店內安全出口直接到達店外安全區(qū)域。 2.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無安全隱患。 (1)消防通道、疏散樓梯間是否有雜物、障礙物或積水, 安全出口門是否能被完全打開。 (2)緊急出口門1.4米范圍內是否沒有門檻或踏步。 3、疏散通道寬度是否足夠并設置合理。 (1)主要疏散走道的凈寬度是否不小于3.0m,其他通向安全出口的疏散走道凈寬度是否不小于2.0m。 (注1:當一層的營業(yè)區(qū)建筑面積小于500平方米時,主要疏散走道的凈寬度可為2.0m,其他疏散走道凈寬度可為1.5m;) (注2:凈寬度:如主通道中間設置有堆頭,“凈寬度”為堆頭兩邊通道寬度相加。) (2)后倉通道的寬度是否保持1米以上。 (3)營業(yè)區(qū)的安全疏散是否沒有穿越倉庫。當必須穿越時,是否設置疏散走道,并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h的隔墻與倉庫分隔。 二、應急照明與疏散風險點 1、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照明是否充足、功能是否正常。 (1)賣場、后倉、加工間、后區(qū)辦公室、消防疏散通道內、疏散樓梯內是否都配備有消防應急照明燈,應急照明燈是否有破損,是否處于充電狀態(tài)(限于電池供電的應急照明燈)。 (2)疏散走道的地面上是否設置有視覺連續(xù)的蓄光型輔助疏散指示標志。是否正確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輔助疏散指示標志是否被遮擋或覆蓋。輔助疏散指示標志所指示的疏散方向是否與上方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所指示方向一致。 (3)所有安全出口門上方是否有“安全出口”燈光標志。 (4) 按“測試鍵”或斷開市政供電后,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志、“安全出口”燈是否都亮,且所有逃生路線能夠明確分辨。 2、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是否安裝正確,沒有被遮擋。 (1) 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是否設置在疏散走道上方2.2m~3.0m處或者是否設置在疏散走道轉彎和交叉部位兩側的墻面、柱面距地面高度1.0m以下位置。 (2)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是否沒有被任何海報、價格牌、商品等阻擋。 (3)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是否正確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燈光疏散標志是否有破損。 (4) 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的間距是否不大于20m。 (5)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的規(guī)格是否不小于0.85m×0.30m。 (注1:當一層的營業(yè)區(qū)建筑面積小于500平方米時,疏散指示標志的規(guī)格不應小于0.65m×0.25m。) 三、消防器材風險點 1、滅火毯、消火栓及消防閥門是否正常。 (1)廚房、面包房油炸間是否配備滅火毯,炒崗、炸崗員工是否經過人離火滅、如何防止油鍋起火及如何使用滅火毯的培訓。 (2)消火栓箱內的配備是否齊全(消火栓閥、水龍帶、水槍)。 (3)消火栓泵控制柜是否設置在自動狀態(tài),消火栓泵是否能正常運轉。 (4)消防管道閥門是否都沒有被錯誤關閉,閥門螺桿沒有生銹腐蝕,轉動良好,并上油保持潤滑。 (5)非信號閥門是否都掛牌上鎖。(信號閥門:關閉時,消防控制中心會收到報警信號的閥門。) 2、滅火器是否完好正常。 (1)是否每月對滅火器及消防栓進行檢查,檢查記錄是否完好。 (2)滅火器的壓力指針是否在綠色區(qū)域,顯示正常。 (3)滅火器瓶身是否沒有銹蝕凹陷,噴嘴是否沒有缺失。 (4)滅火器是否距出廠日期不超過5年。 四、物資存放風險點 1、物品存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1)貨物的存放是否低于自動噴淋噴頭、燈管和凍庫的蒸發(fā)器0.5米以下,沒有堵塞風機口(注意:貨物要整體水平面低于噴頭0.5米以下,所有貨物都應處在噴頭的保護范圍內;而不是僅在某個噴頭的正下方低于噴頭0.5米,周邊不足0.5米。) (2)消火栓前方1.5米范圍內是否沒有物品阻擋,消火栓門是否能正常開啟。 (3)手動報警按鈕是否沒有被物品遮擋和阻擋。 (4)防火卷簾兩側0.5米范圍內是否沒有堆放物品。(注意:如果防火卷簾門兩側0.5米范圍內有貨架、凍柜等固定的不可移動的物品,不影響防火卷簾下降,可不作為例外。) (5)從地面算起,商品存放高度是否小于3.5米。 2、是否沒有擅自改變建筑用途。 (1)辦公室、培訓室、樓面銷售區(qū)、租賃區(qū)、停車場是否沒有違規(guī)作為倉庫使用。 (2)商場天臺、外圍等是否沒有私自搭建的違法建筑。 (3)樓面促銷位的位置是否與消防藍圖所標注的一致,促銷位的數(shù)量是否沒有超過消防藍圖上的數(shù)量。 (4)租戶的裝修是否改變防火墻、防火卷簾等原有的消防設計,沒有遮擋噴淋頭、煙感、報警按鈕等消防設施。 五、物品整理風險點 1、物品整理是否干凈整潔無安全隱患。 (1)所有的配電房、發(fā)電機房、風機房、充電區(qū)域是否保持干凈、無易燃物質,且通道暢通。 (2)商場內的可燃垃圾、紙皮是否及時清理,沒有大量堆放,并遠離火源。 (3)商場外的卡板、紙皮等雜物距離建筑物是否在6米以上。 (4)靠近建筑物的垃圾等可燃物品是否已被及時清理。 2、是否嚴格執(zhí)行電氣、煤氣設備安全關閉檢查程序。 (1)是否生鮮、面食、餐廳及樓面電器等部門的電氣、煤氣設備進行安全關閉每日檢查。 (2)是否每日電氣、煤氣設備關閉后都有部門檢查人、商場當班管理人員在檢查表上簽字,現(xiàn)場抽查3個部門,查看檢查表的登記情況。 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風險點 1、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消防用水是否正常。 (1)消防水池是否有水水量是否充足。 (2)噴淋管道的水壓是否正常。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功能是否正常是否處于準工作狀態(tài)。 是否每月進行如下功能性測試,測試記錄是否完整。 (1)報警閥組 - 試驗放水和壓力開關動作信號測試。 (2)末端試水裝置 - 試驗末端放水和壓力開關信號,測試水力警鈴。 3、是否有其他影響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功能性和有效性的例外。 (1)噴淋頭的玻璃管部分是否沒有損壞或被油漆涂過。 (2)噴淋頭附近是否有影響噴水的障礙物。 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自動探測和報警火災的功能是否正常。 是否定期進行如下功能性測試,測試記錄是否完整。 (1)每月煙感和溫感功能測試。 (2)每月手動報警按鈕功能測試。 (3)每月火災報警控制器和火災報警顯示盤的功能測試。 (4)每年年度聯(lián)動功能測試。 2、消防控制室監(jiān)控是否正常。 (1)消防控制室是否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且每班不應少于2人。 (2)消防控制室值班員是否經過消防職業(yè)培訓,持證上崗, 值班記錄是否完整,且保存完好。 (3)隨機按下商場中的一個手動報警按鈕,查看火警信號出現(xiàn)時,5分鐘內是否有員工到火警現(xiàn)場確認。 3、煙感或溫感是否無缺失無故障是否安裝正確。 (1)賣場、倉庫、辦公室、廚房、面包房、配電室、發(fā)電機房等消防重點部位是否有煙感或溫感探頭,且功能完好。 (2)煙感或溫感探頭有無破損,有無故障指示。探頭是否被商品,貨架,海報等遮擋。 4、建筑消防系統(tǒng)的檢測維護是否合規(guī)。 (1)是否聘請有資質的消防檢測公司每月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單項檢查,并出具檢測報告。 (2)是否聘請有資質的消防檢測公司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聯(lián)動檢查,年度聯(lián)動檢查記錄是否在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報當?shù)毓蚕罊C構備案。 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以下部分是否正常。 消防報警按鈕、警鈴、消防控制屏、樓層指示器、氣體滅火系統(tǒng)、消防報警主機功能是否正常。 十、高溫加工風險點 1、高溫加工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是否所有電焊、切割等高溫加工作業(yè)都取得高溫加工許可證,10米范圍內沒有任何易燃物,旁邊配備有滅火器并有專人監(jiān)控。(特別注意外部供應商的動火作業(yè)) (2)是否所有高溫加工都盡可能在室外進行。是否所有高溫加工作業(yè)都盡可能在非營業(yè)期間進行。 十一、電氣風險點 1、臨時用電是否安全。 (1)臨時電源接線板的電源線是否加阻燃穿線管或阻燃線槽保護固定敷設。 (2)是否每個接線板都在負載允許的條件下獨立使用,沒有在接線板上再加插另一接線板。 (3)是否沒有只靠電源線來懸掛插座。 (4)臨時用電使用是否沒有超過21 天。 (5)是否都經過工程信息部審批。 2、配電箱和插電板是否安全。 (1)配電箱外1米范圍內是否沒有物品。 (2)配電箱蓋是否被正確關閉以防止灰塵鼠咬等危險。 (3)所有電源插座都處于良好狀態(tài),沒有過載。 (4)制冷設備及加熱設備旁的插座,是否沒有水汽凝結,沒有受到高溫烘烤。 3、照明燈具是否安全。 (1)后倉的照明燈具是否配備有防止燈管破裂掉下的燈罩。 (2)商場白色日光燈是否沒有明顯的閃爍或變成橙色。(如有,很可能是著火的前兆,需要被更換。) 十二、設備機械風險點 1、商場設備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1)設備的通風口是否沒有被堵塞,以免產生過熱。 (2)熱加工設備,如電爐、烤爐、炒爐、沸水爐等,是否清潔干凈,沒有油垢,遠離易燃物。人員離開確保設備關閉。 (3)鮮食加工間設備是否有專業(yè)公司進行每月一次的維護保養(yǎng)。 (4)清潔設備充電時,是否1米范圍內無可燃物。 2、供應商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檢查在賣場內以電、氣、油等為能源,功率在100W以上的供應商所有的設備: (1)是否有《設備入場通知書》。 (2)是否有設備合格證,及設備說明書或安全指南。 (3)是否有設備保養(yǎng)、維修和清潔計劃。 十三、危險物質 1、使用燃氣的商場,燃氣罐體和管道是否安全。 (1)液化石油氣或其他燃氣的罐體(如有)是否經過檢驗合格,是否在有效期內,無生銹、破損、腐蝕。 (2)燃氣膠管是否不超過2米。是否沒有破損和老化裂痕。是否至少每2年更換一次。 (3)燃氣管道是否銹蝕。連接處是否牢固。是否定期檢測管道,確保沒有漏氣。 2、使用燃氣的商場,燃氣報警系統(tǒng)是否正常。 (1)廚房、罐裝燃氣存放間是否有安裝燃氣泄漏報警系統(tǒng)。 (2)報警探頭是否沒有安裝在門口、風機口附近(受流動空氣影響),或被擋板等物品隔離,影響探測的靈敏度。 (3)燃氣報警系統(tǒng)是否定期維保,功能正常。 3、易燃氣體、液體的儲存是否安全。 (1)如果商場使用罐裝液化石油氣,其存放間是否用防火墻和防火門與其他區(qū)域相隔。 (2)發(fā)電機房儲油間是否采用防火墻防火門與發(fā)電機間隔開,總儲油量是否不大于8小時的需要量。 (3)是否易燃液體(油漆、天那水等)被放置在安全的防火柜中并上鎖,防火柜應遠離火源和其它易燃物。 十四、限制火勢蔓延 1、防火門是否完好。 (1)防火門外觀是否完好,沒有生銹腐蝕破損,沒有孔洞,常閉防火門是否保持關閉狀態(tài) 。關閉時是否沒有明顯縫隙,密閉效果良好 。 (2)常開防火門的電磁開關是否與消防主機聯(lián)動,有火災信號時防火門能自動關閉 。 (3)室內防火門是否安裝有閉門器與順位器,且功能完好,打開時能按順序自動關閉 。(最外圍直通室外安全區(qū)域的疏散用門起疏散作用,不起防火隔煙作用,可不安裝順位器。) 2、防火墻、防火卷簾是否完好。 (1)倉庫是否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0h的隔墻與營業(yè)、辦公部分分隔。倉庫通向營業(yè)區(qū)的門是否為甲級防火門。 (2)廚房、明火加工區(qū)是否使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隔墻與其他區(qū)域相隔,隔墻上的門窗應為乙級防火門窗。 (3)防火墻和防火門上的孔洞,是否使用防火材料封堵。 (4)樓層間的豎井(如:強電井、水管井的孔洞)是否已經封堵,防止火上下蔓延。 (5)防火卷簾是否沒有損壞,能正常升降,并能正常聯(lián)動,下降到地時,是否沒有明顯縫隙,密閉良好。 十五、防排煙 1、防排煙裝置是否完好 (1)機械加壓送風防煙;機械排煙。 (2)可開啟外窗的自然排煙方式防排煙。 2、排煙管道是否定期清洗。 (1)是否聘請有資質的公司至少每半年對熟食部、面包房、員工餐廳、廚房、租戶廚房的排煙管道進行一次清洗。 3、是否設立吸煙區(qū)。 (1)是否設立員工、供應商室外吸煙區(qū)。(注1:如吸煙區(qū)設在室內,應是有防火墻防火門相隔的獨立房間,并有通風設施。) (2)商場內,特別是洗手間隔間門后,是否有明顯清晰的“禁止吸煙”標牌。 十六、標牌和布告 以下標牌是否清晰明確 (1)消防安全疏散圖-位于主通道旁顯眼處,顯示所在位置及最近的逃生路線。 (2)安全出口門上方-“安全出口,請勿堵塞”標牌。 (3)安全出口門-推桿鎖-“推壓此桿,門開啟并報警”標牌。 (4)消防設備名稱與狀態(tài)。如消防閥門的名稱,或防火門 “常閉”或是“常開”。 (5)熟食加工間廚房崗位墻上及門上是否張貼有“當心火災”標牌。 |
|
來自: 朦朧齋主人 > 《超市行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