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個藥物因為劑量不同,相互間會形成不同的配伍,從而產(chǎn)生不同的功效,這是中醫(yī)人都需要明確的規(guī)則。 組方中藥量大小的變化可改變其功效,這是人所共知的,因此臨證遣藥組方時對藥量應嚴格要求,不得違其規(guī)律而施。 常見的規(guī)律歸納如下: 藥量大者為君,把持主體功效1 在一首方劑中藥物用量大者為君早有古訓,君藥是針對主要病因及主癥而設,突出其藥量以確保主治方向。 如麻黃湯中麻桂藥量之比為3:2,是保證峻汗的最佳比例,不可輕易變動。 麻杏石甘湯中石八麻四,越婢湯中石八麻六,都有深奧含義。 同為溫法,方中君藥不同,則功效有異。 溫散之劑重在散,如四逆湯中用附子量大為君,借干姜之辛熱,有回陽破陰救逆之效,故有“附子無姜不熱”之說; 吳茱萸湯主厥陰寒邪逆上,吳茱萸暖肝胃,逐寒降逆,借生姜溫降之助,而收散寒平逆之功; 真武湯主寒水逆上,重用附子散寒溫陽以制水為君。 而溫補之劑重在補,如理中湯主中焦虛寒,寒因虛而生,故以人參補氣健脾為君,干姜散寒扶陽為臣,共成溫補中陽之效。 溫散法、溫補法中使用溫熱藥量有別,君臣地位各異,不得混淆。 用藥劑量大小,依據(jù)理法制定2 藥量大者為君是以藥性、功能、針對的病因而言,屬于正治法則。但有時方中藥量大者是因醫(yī)理或治法的需要而設。 如當歸補血湯主血虧氣弱、血虛發(fā)熱之證,方中黃芪與當歸的藥量比例為5:1,重用黃芪為君,雖名為當歸補血湯,實際借助黃芪補氣培元達到生血的目的。 氣血源于水谷,藥力只能提高人體化水谷、生氣血的能力,因而增強飲食的營養(yǎng)則是必備的條件,否則生血無望,此符合“有形之血生于無形之氣”的道理。 又如腎氣丸重用地黃先滋精血,少佐桂附而從“少火生氣”之理,因而產(chǎn)生“陰中求陽”的配伍規(guī)律。 亦有因于醫(yī)理的需求,藥量大者并非為君藥。 如炙甘草湯中生地黃一斤,雖為君藥甘草藥量的四倍,但僅是臣輔之用,是根據(jù)心之生理特點而定,在現(xiàn)代的臨床報道中得到廣泛的證實。 再如導赤散主心火上炎,清火導赤不用苦寒瀉熱,而重用生地黃壯水制火為君,亦屬因心之生理、病理而制定。 又如痛瀉要方主肝乘脾之痛瀉,因?qū)倨⑻摳螌崳史街兄赜冒仔g(shù),從“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上工治未病的法則。 藥量靈活變動,隨證加減運用3 一首方所制定的藥物與藥量是為常規(guī),運用時隨證加減,則會出現(xiàn)新的規(guī)律。 以桂枝湯為例,方中桂枝芍藥量之比為1:1(各三兩),散與收相互制約,是調(diào)和營衛(wèi)(陰陽)最佳配伍量,常規(guī)不可輕易更動。 若表證較重時,可加葛根助其解肌之力; 若單一加強桂枝量,則將改變調(diào)和營衛(wèi)的功效,反失解表之力,因為桂枝加桂湯為主治誤汗心陽暴損之奔豚證,變發(fā)表解肌為降逆救陽之劑。 若倍芍藥則從緩急,更有小建中湯之衍生; 去芍藥則治濕溫,若再加白術(shù),因有苓桂術(shù)甘湯的演變。 又如柴胡,在小柴胡湯中起清疏少陽郁熱而解表的作用,用量宜大(原方用八兩),現(xiàn)代常用量為12~30克;在柴胡疏肝散中疏肝行氣,用量一般在10g左右;但在補中益氣湯中升提陽氣,其量宜小,多在6g以下。 注:本文選摘自《高忠英驗案精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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