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并不容易,這是必須要說明白的,如果真的不是用人單位欺人太甚,作為律師我也不建議大家打官司,其中酸楚,只有經(jīng)歷過的才懂。 在司法實踐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勞動訴訟,基本沒有只進行一次審判就可以解決的案例。就是說,無論一方多么無理,也不會在仲裁之后,就積極執(zhí)行仲裁的判決。尤其是用人單位,即使知道自己毫無勝算,也會繼續(xù)打官司。勞動者一方就更是如此,常常不進行再審,甚至到最高法院申訴一次,都感覺自己沒有走完這個法律程序。 可是,即使打到最高法院,有些很簡單的案子,尤其是勞動者一方敗訴的情形,也還是無法翻案。從勞動仲裁,打到再審常常需要一年到兩年的時間,經(jīng)歷了這么長時間的訴訟,最后卻打不贏,可想而知有多痛苦。 如果是勞動者一方確實有理,但怎么也打不贏時,那么此時就該換換思路,因為此時,大概率是有人從中作祟了。所以,我也在這里給大家提供兩個方法,第一是,要知道發(fā)現(xiàn)法官枉法裁判的地方,對相關(guān)法官進行投訴。第二是,要學(xué)會使用媒體的力量,想辦法把自己的不公待遇曝光出去,獲得更多的人關(guān)注,就比如今日頭條這個平臺,都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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