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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時生活在鄉(xiāng)間,鄉(xiāng)下少娛樂,難得一見的小戲班子巡回演出到那里,那里就過節(jié)。——就這樣隨外祖母看了不少戲,有一出寫九千歲劉瑾陪太后降香法門寺時聽聞喊冤,一時興起審案,終了昭雪冤獄的小戲《郿塢縣》就記住了,也知道了興平在明代時出過大太監(jiān)劉瑾。其實,人物的藝術(shù)形象與歷史真實之間是有距離的?!多d塢縣》中的劉瑾是戲曲舞臺上對劉瑾的唯一一次美化,現(xiàn)實生活中劉瑾可不得了:作為當時人稱的“立皇帝”,明武宗不過就是一個“坐皇帝”。劉瑾本姓談。六歲時被太監(jiān)劉順收養(yǎng),后凈身入宮當了太監(jiān),遂冒姓劉。孝宗時,因事犯死罪,但得免。后侍奉太子朱厚照即后來的明武宗。他頗通文史,累知古今,涉獵甚廣,善于察言觀色,隨機應(yīng)變,深受信任。太子繼位后,他這個日夜服侍的太監(jiān)就是功臣了,權(quán)勢與富貴唾手可得,數(shù)次升遷,爬上司禮監(jiān)掌印太監(jiān)的寶座。一旦大權(quán)在握,便引誘武宗沉溺于驕奢淫逸中,自己趁機專擅朝政,排陷異己,朝中正直官員大都受他迫害。而劉宇、焦芳等小人——名之曰“八虎”則奔走其門,成為其黨羽。但,劉瑾并非無能之輩,也未曾將國事當作兒戲。史載,劉瑾將奏章帶回私第后,都與他的妹婿禮部司務(wù)孫聰及華亭人張文冕商量參決,再由大學(xué)士焦芳潤色,內(nèi)閣李東陽審核之后頒發(fā),還是頗為慎重的。用事期間,他針對時弊,對政治制度作了不少改動,推行過一些新法。即所謂“劉瑾變法”。權(quán)力的集中刺激了他的貪欲。他利用權(quán)勢,肆意貪污。他勸武宗下令各省庫藏盡輸京師,從中貪污大量銀兩。他公然受賄索賄,大搞錢權(quán)交易。各地官員朝覲至京,都要向他行賄,謂之“見面禮”,動輒白銀千兩,有的高達五千兩。有人為了行賄,只好貸于京師富豪,時人稱為“京債”。凡官員升遷赴任,回京述職,都得給他送禮。此外,他還派親信到地方供職,為其斂財。 劉瑾在權(quán)勢的路上越走越遠,最后竟動了篡位之心,企圖尋機奪位。但是,劉瑾只顧自己作威作福,沒想到其他的七虎正注視著他的一言一行。因為原來他們向劉瑾要權(quán)辦事時,劉瑾總是不肯照顧,時間一長,矛盾便逐漸激化。1510年四月,武宗派都御史楊一清和八虎之一太監(jiān)張永去平定安化王的叛亂。楊一清平定叛亂后與前來監(jiān)軍的張永商討除劉大計。叛亂平定之后,在向武宗報告戰(zhàn)況時,兩人揭發(fā)了劉瑾的十七條大罪。武宗不禁大吃一驚,命令將劉瑾抓捕審問。在李廣陽的幫助下,明武宗終于動搖了——第二天,武宗親自出馬,去抄劉瑾的家。據(jù)后人記載,開列一張劉瑾被朝廷抄沒的財產(chǎn)清單:金二十四萬錠又五萬七千八百兩,銀五百萬錠又一百五十八萬三千六百兩;寶石二斗,金甲二,金鉤三千,玉帶四千一百六十二束,獅鑾帶二束,金湯盒五百;除了金銀珠寶之外,還有一些違禁的御用物品及兵器甲仗,如蟒衣四百七十襲,牙牌兩匱,穿宮牌五百,金牌三,袞袍八,爪金龍四,玉琴一,玉瑤印一,盔甲三千,冬月團扇(扇中置刀二),衣甲千余,弓弩五百。年輕的天子固然觸目驚心抄出的那些金山銀山,即便是富有四海的天子,也不可能不眼紅,不可能不想將其據(jù)為己有!更可怕的,在劉瑾經(jīng)常拿著的扇子中也發(fā)現(xiàn)了兩把匕首,武宗見了大怒,終于相信了劉瑾謀反的事實。當年的八月,劉瑾被處以凌遲刑,即千刀萬剮,共行刑三天。在封建社會,除非謀反、殺父母親等屬于“十惡”的大罪,一般的死刑犯要等到秋天的霜降以后,在冬至以前才能處死。這是順應(yīng)天時,而春天萬物生長的時候禁止行刑,也禁止捕殺幼小的鳥禽和走獸。但劉瑾屬于謀反的第一重罪,所以不等到秋天的霜降到來就行刑了。惡貫滿盈的明朝太監(jiān)劉瑾就這樣被判凌遲3357刀,分三天割完:劊子手先從其胸脯割10刀,然后對著他大聲吆喝,怕他昏過去,等醒過來再割10刀,如此反復(fù),第二天劉瑾熬不住氣絕身亡,第三天繼續(xù)割尸,直到割足3357刀——行刑完畢,割下的小肉塊被受過其害的人家一文錢一塊肉搶著買下、吃掉——以解心頭之恨。這是多大的一筆財產(chǎn)?讓我們來看一個參考數(shù)字——正德元年朝廷的財政收入白銀200萬兩;和這個數(shù)字比,劉瑾的財產(chǎn)相當于帝國150多年的財政收入。如果大家對這個數(shù)字缺乏概念,那我們可以把這筆財產(chǎn)換算成人民幣。按1兩白銀大約折合人民幣400元來算,劉瑾的財產(chǎn)高達1200多億人民幣。所以《亞洲華爾街日報》才會把劉瑾上榜1000年來全世界最富有的50個人之一,同時也是上榜的6名中國人之一。在這樣的事實面前,上至天子、下至群臣百姓,甚至包括后世的我們,是不是感到驚奇:一個人如何能在短短的5年內(nèi)聚斂如此巨大的財富?一個人的貪婪和占有欲為什么會發(fā)展到如此可怕的地步?從劉瑾生平看,他積累財富可分二個階段。劉太監(jiān)在正德前權(quán)勢不顯,且兩度遭貶,應(yīng)該積存不多。劉瑾之發(fā)達,始于入侍東宮,開始有外官和太監(jiān)意識到他的潛力而與之交接。劉瑾由李廣引入東宮,李廣死于弘治十一年,則劉瑾在東宮至少有八年,應(yīng)被視為第一階段。皇太子即位開啟了劉瑾向權(quán)勢和財富邁進的陽光大道,直到失敗身隕,此為第二階段,也是“主干”的階段,大約從正德元年十月入掌司禮監(jiān),到正德五年八月被殺。在46個月時間里,這位“立地皇帝”“權(quán)擅天下,威福任情”,“廷臣黨附者甚眾”,開始積累巨大的財富。劉瑾受賄也有個漸進和加速的過程。御史蔣欽說:“昨瑾要索天下三司官賄,人千金,甚有至五千金者?!边@是正德元年年底的事。又《閹黨傳》:“瑾初通賄,望不過數(shù)百金,(劉)宇首以萬金贄,瑾大喜曰;'劉先生何厚我?!眲⒂钤谡露暾氯霝樽蠖加?,正是這位劉宇,使賄碼再創(chuàng)新高;否則,以“千金”“數(shù)百金”的入帳,何時能把劉瑾推上“千年”富豪山頂?而白銀“2.59億”兩卻要2.59萬個“劉宇”來幫助堆土才行!可惜劉宇這樣的大手筆畢竟不多,多數(shù)人只能像給事中周鑰一樣,出門公差,須稱貸以賄。又劉瑾敗后,科道等官彈瑾十九罪,其中言:“朝覲官至京,索賄動以千數(shù),謂之'拜見禮’。”則表明,多數(shù)官員被迫致賄,銀不過“千金”。劉瑾也有“反腐”舉動。正德四年初,他聽從吏部尚書張彩的建議,嚴厲處置了“循故例”向他納賄的歐陽云、吳儀等人。這非一時的矯情,后來又曾公開處理多案,如刑部侍郎張鸞等三人自江西堪事還,饋銀二萬兩,劉瑾將賄金送官,并治三人罪,該案連及江西巡撫以下見任和致仕官員31人,每人罰米300石。并不能說自正德四年初起,劉瑾就清白了,至少所謂“暗流”不那么洶涌了,劉瑾也不是那么“急賄”了。我們常說必有某種土壤才能生出某種花來。之所以在明代中葉生出劉瑾這樣一個富佬,應(yīng)該說時代給他提供了必要的基礎(chǔ)。但必須說,史書和人們觀念里,對劉瑾貪贓往往有夸大、“歸惡”的傾向。應(yīng)當說,中世紀政府的運作,以冰炭節(jié)敬、土物陋規(guī)例錢等諸多名目出現(xiàn)的賄金是必不可少的潤滑劑?!罢再V成”并非王朝衰落之后才會出現(xiàn):官員或太監(jiān)為謀到肥差、在考察中順利過關(guān),或者為加快遷轉(zhuǎn)等等——這成為劉瑾這位“站皇帝”最主要的收入來源:劉瑾歷事四朝、數(shù)度沉浮,熟諳官場情形,對中外官員污穢腐敗和敷衍塞責(zé)的狀況了然于心。他可能認為:官印是朝廷授予官員的一種有期限的專利權(quán),你既然專營一地,就得像一般商人那樣繳稅。這從劉瑾行政的特點看得出來:他習(xí)慣以經(jīng)濟制裁的手段來處罰和打擊官員,對瀆職和過失行為采取嚴厲的追納賠償措施,甚至創(chuàng)制“罰米法”,許多人為之傾家蕩產(chǎn)。劉瑾為了解決嚴重的財政危機,高祭“反腐”大旗:盤查各省錢糧,清理屯田邊餉,這構(gòu)成他執(zhí)政時期的主要內(nèi)容。由于追征過急、誅求過甚,最后激起兵變并最終導(dǎo)致他的失敗。子貢說:“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是之謂也:由于劉瑾是有名的大太監(jiān),他已先被人打上“巨貪”特殊的標簽——中國的人物畫慣用濃墨重彩,常常不是“墨”多了、就是“彩”過分了——劉瑾太壞了!正是出此心理暗示,龐大的贓金數(shù)量才會被人輕易相信。寫了許多,細究作古者的家產(chǎn)到底有何意義?恐怕撕去古人本沒有的魔裝,或許能幫助今人樹立一個正確的而不至于妖魔化的世界形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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