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99年專家將四川考古學文化序列具體概括為五個階段: 2.1、第一階段為新石器時代晚期,經歷約800余年(距今4800~4000年前),可稱為'三星堆一期文化'或'寶墩文化'。 從目前考古發(fā)現(xiàn)看,蠶叢氏蜀王與柏灌氏蜀王的文化歸屬最有可能的是距今4800~4000年前的'三星堆一期文化',和距今4500~3700年前'寶墩文化'。上述情況表明,這兩者可能是既有聯(lián)系又有區(qū)別、各有中心地域、又在時間上有些重疊的文化類型或文化階段。我們進一步認為,'三星堆一期文化'可能為蠶叢氏蜀王、'寶墩文化'可能為柏灌氏蜀王。 '三星堆一期文化'時間長,面積大,文物多,內涵豐富,雖然沒有城墻,但地處'兩河'之畔等特征,說明這里有可能是成都平原上一個長時間形成的重要集市,一處最大的聚落中心,與'蜀王之先,蠶叢'(《蜀王本紀》)'其目縱,始稱王'(《華陽國是)'教民農桑''所止之處,民則成市'((續(xù)事女)等記載相吻合。 在此基礎上創(chuàng)造出的距今4000—3200年前'三星堆文化',以突目銅面具為主要神像,說明他們是以'縱目'為特征的'蠶叢氏'的繼承者,反過來證明三星堆遺址可能就是'蠶叢氏蜀王'的開國之地,時間應當就是在距今4800~4000年前的'三星堆一期文化'階段。 而'寶墩文化'的主人則可能是柏灌氏蜀王。從時間上看,'寶墩文化'距今4500—3700年前,處于'三星堆一期文化'和'三星堆文化'之間。從地區(qū)上看,'寶墩文化'處于成都平原西南部,與'三星堆遺址'分處兩地。從形態(tài)上看,'寶墩文化'時期的成都平原城址群,面積在10萬至60萬平方米左右,均有四面環(huán)合的城墻。從性質上看,'寶墩文化'時期的成都平原各城址可能是兼有防御與防水功能的邦國或酋邦。因此我們認為'寶墩文化'的主人,很可能就是介于'蠶叢氏蜀王'和'魚鳧氏蜀王'之間'柏灌氏蜀王'。 3、概括這些情況,目前四川考古學文化序列與古蜀文明進程的基本關系的認識可以概括為: 3.1、'三星堆一期文化'(新石器時代晚期),為蠶叢氏蜀王時期,距今約4800~4000年前; 3.2、'寶墩文化'(新石器時代晚期后段),為柏灌氏蜀王時期,距今約4500~3700年前; 3.3、'三星堆文化'(三星堆遺址二、三期)(相當于夏商時期),為魚鳧氏蜀王時期,距今約4000~3200年前; 3.4、'十二橋文化'(含金沙遺址)(相當于商周時期),為杜宇氏蜀王時期,距今約3200~2600年前; 3.5、'晚期巴蜀文化'(含船棺葬文化)(相當于春秋戰(zhàn)國時期),為開明氏蜀王時期和與川東巴國并存時期,約公元前600年~公元前316年; 3.6、'巴蜀文化余存'(相當于秦國后期與漢代初期),為秦漢時期,也是兩個文化的交叉期和過渡期,約公元前316年~約公元前100年。 這只是一個初步的概括意見,尚待更多的考古資料的驗證和更加具體的分析論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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