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Ghazali, Mohammad(1058-1111)阿爾-加扎里:伊斯蘭教哲學家和神學家,尤以對亞里士多德主義和阿維森納的批評聞名。他最著名的作品為《哲學家們的前后矛盾》。 Anaximander (611-547? B. C. E.)阿那克西曼德:前蘇格拉底哲學家,他認為實在根本上是由我們無法通過經驗直接認識的某種無定構成。 Anaximenes(公元前六世紀)阿那克西美尼:前蘇格拉底哲學家,他認為實在的基本要素是氣,宇宙萬物不過是氣的不同形式。 Anselm, St. (1033-1109)安瑟倫:坎特伯雷的大主教,上帝存在的存在論證明的發(fā)明者。維護理智和“知性”,是當時教會反智主義的主要反駁者之一。他最著名的作品是《獨白》和《宣講》,正是在這兩本著作中他提出了存在論論證。 Aquinas, St. Thomas (1225-1274)阿奎那:羅馬天主教最全面的神學構架的設計師,他的《神學大全》長期以來被許多神學家認為是基督教正統(tǒng)的“官方”陳述。從他證明上帝存在的“五種方式”中可以看出來他吸收了亞里士多德的諸多論點。 Aristippus (435?-356? B. C. E.)亞里斯提普:犬儒主義者、蘇格拉底的學生,他認為美好生活就在于及時行樂。 Aristotle (384-322 B. C. E.)亞里士多德:最偉大的西方哲學家之一,出生于希臘北部(斯塔吉拉)。他的父親是馬其頓國王菲利普的醫(yī)生,他自己后來也成了菲利普的兒子即亞歷山大大帝的老師。 他在雅典的柏拉圖學院從學十八年,熟悉柏拉圖的觀點,但與其分道揚鑣。柏拉圖死后,亞里士多德轉向生物學的研究,他的許多理論在文藝復興以前一直支配著西方的科學。他在亞歷山大身邊呆到公元前335年,此后回到雅典創(chuàng)建了他自己的學園,即呂克昂。 亞歷山大死后,雅典的反馬其頓情緒迫使亞里士多德出逃(他評論說,這是為了不讓雅典人對哲學犯第二次罪)。除了生物學研究之外,亞里士多德實際上創(chuàng)建了邏輯學和語言學,極大地發(fā)展了物理學和天文學,并且對形而上學、倫理學、政治學和美學做出了重要貢獻。 他的《形而上學》依然是同名主題的基本讀物,而《尼各馬可倫理學》則編定了古希臘的道德。這后一本著作強調突出了少數(shù)作為精英的希臘公民的德性和卓越。 按照亞里士多德的說法,最好的生活是沉思生活,即哲學家的生活,因為這種生活最為自足、“最接近諸神”。不過,這種沉思必須與生活的快樂、榮譽、財富和有德性的行動結合在一起。 Augustine, St. (354-430)奧古斯丁:中世紀基督教思想從其在古希臘、古羅馬的根源中發(fā)展出來的主要人物。奧古斯丁生于北非,生活在處于衰落時期的羅馬帝國。 在對不同的異教信仰做了探究之后,他皈依了基督教,并且成了北非的希波主教。他最為著名的著作是神學作品《上帝之城》和頗具私密性的《懺海錄》。 Baumgarten, Alexander Gottlieb (1714-1762)鮑姆加登:德國美學家,在伊曼努爾·康德之前的那段時期頗具影響力。 Bentham,Jeremy(1748-1832)邊沁:英國法律改革運動的領袖、功利主義的奠基人。人應該按照最大多數(shù)人的最大利益來行動,他的這一功利原則是功利主義的核心主題,并且逐漸滲入到構成他那個時代的英國法律體系的法則和條例中。他最著名的著作是《道德與立法原則導論》(1789年)。 Bergson, Henri (1859-1941)柏格森:法國哲學家,主張應根據綿延和變化來設想世界,耄耋之年依然勇敢地抵抗占領巴黎的納粹。 Berkeley, Bishop George (1685-1753)貝克萊:他在二十八歲之前就寫就了使其聞名的全部著作。貝克萊出生于愛爾蘭,并在那里長大和接受教育,在學生時代,他沉浸于同時代重要哲學家的作品,尤其是洛克、牛頓和一些法國形而上學家的作品。晚年,他成了一位傳教士,出訪美洲和百慕大群島,最終來到牛津成為主教。 與洛克和休謨他們興趣橫跨哲學、科學和人類事務所有領域不同,貝克萊只專注于一個問題—知覺。 而他的整個哲學也可以適當?shù)馗爬樗蔷渲裱浴按嬖诩幢桓兄?esse est percipi)。他對這一觀點的論證最為徹底地概述在他的《人類知識原理》中。 Braddon-Mitchell, David布蘭登-米切爾:澳大利亞悉尼大學哲學教授。 Bradley, Francis Herbert (1846-1924)布拉德雷:世紀之交最著名的或許還是最具才華的“英國唯心主義者”。他最為著名的著作是《現(xiàn)象與實在》(1893年),在這本書中,他為一種強形式的真理融貫論辯護。 Buddha(公元前6世紀)佛陀:“覺者”;佛教創(chuàng)建者的一個稱謂;古印度王子喬達摩·悉達多開悟后的名字。 Butler, Bishop Joseph (1692-1752)巴特勒:非常有影響的英國牧師,他在《十五篇布道》中對心理利己主義的反駁依然被認為是權威的。 Calhoun, Cheshire 卡爾霍恩:緬因州科爾比學院哲學教師。 Churchland, Paul (1942- )丘奇蘭德:加利福尼亞大學圣地亞哥分校的美國哲學家;專長領域是認知科學,以及哲學、計算機科學和神經學之間的互動。 Confucius(公元前6—前5世紀)孔子:古中國圣人、儒教的創(chuàng)立者。他的教義是尋求通過堅守禮儀而實現(xiàn)的“君子行為”。 Corvino, John (1969-)科維諾:底特律懷恩州立大學哲學教師,《同一的性》的作者。 Cynics(公元前4世紀)犬儒學派:前蘇格拉底時期的哲學家群體,他們主張美好生活是一種完全自律的生活。因此,他們把成功、財富和榮譽的社會價值最小化,而集中于使一個人完全自足的東西。在第歐根尼看來,就是盡可能地基于簡單的快樂和簡單的德性過簡單的生活。在亞里斯提普看來,就是過及時行樂的生活。 Dao-De-Jing Poets (Including Lao-zi)(公元前5世紀)《道德經》詩哲(包括老子):古中國的神秘主義者,他們的學說是不可言說的“道” Davies, Paul (1946-)戴維斯:暢銷書作家、物理學家和宇宙學家,任教于澳大利亞麥奎爾大學 Democritus(公元前5世紀)德謨克利特:前蘇格拉底哲學家,他主張實在可分為細小的“原子',萬物由這些原子構成,而這些原子自身是永恒的、不可分的。 Derrida, Jacques (1930-2004)德里達:法國哲學家、“解構“學派的創(chuàng)建者。曾任教于法國巴黎高師,偶爾也到美國進行訪問演講。曾在耶魯大學、康奈爾大學和加利福尼亞大學埃爾文分校講課。 Descartes, Rene (1596-1650)笛卡爾:法國哲學家,通常被認為是“現(xiàn)代哲學之父”。他出生于法國貴族之家,在著名的拉夫萊仕耶穌會學校受教。他精通經典、法律和醫(yī)學,然而,他覺得其中缺乏正確的知識,于是轉向現(xiàn)代科學和數(shù)學。 他寫的第一部書是為哥白尼辯護,不過他很謹慎,沒有出版。他年輕時就發(fā)現(xiàn)了代數(shù)與幾何(現(xiàn)在我們稱之為“分析幾何”)之間的關聯(lián),后來他一直把這一發(fā)現(xiàn)當做模型。 通過把哲學和神學的原則奠基于一個相似的數(shù)學基礎之上,他由此提出了一種個體理性可以實施的哲學方法,而不再訴諸其洞見和方法都成問題的權威。 在《談談方法》(1637年)中,他陳述了這些基本原則一一其實這些原則在《第一哲學沉思集》(1641年才出版)已經得到運用——并對哲學的基礎重新做了審查。他尋求一個基本前提,根據這一前提,可以以幾何證明的方式推理得出一切能夠確知的原則。 Dewey, John (1859-1952)杜威:美國實用主義者、社會批評家、改革家。他不僅就哲學的核心主題寫了大量著作,而且也創(chuàng)作了不少對教育有影響的作品。 d'Holbach, Baron Paul Henri (1723-1789)霍爾巴赫:法國哲學家啟蒙運動領袖之一他是一位熱情的唯物主義者和無神論者,是前革命時期法國最具才華的自由思想家最激進的代表。 Diogenes (412?-323? B.C.E.)第歐根尼:犬儒派哲學家,過著極其簡樸的生活。據說,亞歷山大大帝愿意為他提供任何他想要的東西,對此他回答說:“別擋住我的陽光。” Douglass, Frederick (1818-1895)道格拉斯:美國廢奴主義者,他本人是一個逃跑的奴隸,后來成了美國關于自由最偉大的演說家和作家之一。 Edwards, Jonathan (1703-1758)愛德華茲:美國哲學家和加爾文教神學家,死前任現(xiàn)在的普林斯頓大學校長。 Epicurus (342?-270 B. C. E.)伊壁鳩魯:希臘哲學家,他認為美好生活就是快樂.但他所說的快樂不是亞里斯提普說的那種直接的快樂。有些快樂比其他快樂更為持久;有些快樂不如其他快樂有價值。 因此,他主張自制,避免過于激烈的快樂,后者易于導致多于快樂的痛苦。根據伊壁鳩魯?shù)恼f法,最大的快樂是和平寧靜的生活。今天,我們常常用“伊壁鳩魯派”這個詞來描述那些沉浸于享樂的人,尤其是沉浸精致的快樂(比如美食)中的人。 Fichte, Johann Gottlieb (1762-1814)費希特:德國哲學家,康德的學生,他把康德“先驗”哲學轉變成一種以實踐為導向的、相對主義的“倫理唯心主義”他認為,“什么樣的人就選擇什么樣的哲學”,他也是最早的德國民族主義者之一。 Foucault, Michel (1926-1984) 福柯:法國“后結構主義者”,尼采的信徒。他在知識、權力、性和自我方面撰有影響力的著作。 Frankfurt, Harry (1929- )法蘭克福:美國道德哲學家,現(xiàn)任教于普林斯頓大學。 Frege, Gottlob (1848-1925)弗雷格:卓越的邏輯學家,他關于算術基礎的工作啟發(fā)了羅素和懷特海,把當時(在英國和德國)占統(tǒng)治地位的密爾式經驗主義邏輯思想轉變?yōu)闊o懈可擊的數(shù)學學科。他常常被認為是現(xiàn)代數(shù)理邏輯的先驅和革新者。他最重要的著作,或許是他的《算術基礎》(1884年)。 Freud, Sigmund (1856-1939)弗洛伊德:奧地利精神病學家、神經病學家,心理學中的精神分析學派的奠基人。 Gadamer, Hans-Georg (1900-2002)伽達默爾:解釋學的提倡者,德國哲學家。 Goldman, Emma (1869-1940)高曼:美國無政府主義者,她生于俄國,后來移民到美國,被胡佛以“美國最危險的女人”加以驅逐。 Goodman, Nelson (1906-1998)古德曼:當代美國實用主義者,他與奎因一起使實用主義再次成為哲學中的一股強勁力量。 Grosz, Elizabeth格羅茲:羅格斯大學女性研究和哲學教授,在女性主義哲學方面出版了好幾本著作。 Hanh, Thich Nhat (1926-)一行禪師:越南和尚、和平行動主義者和作家,現(xiàn)居于法國,偶爾也到美國講學。 Harman, Gilbert (1938-)哈曼:美國哲學家,專長領域為倫理學、認識論和認知科學,現(xiàn)任教于普林斯頓大學。 Hartshorne, Charles (1897-2000)哈茨霍恩: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榮譽哲學教授,在他漫長而杰出的一生中撰寫了大量著作,最為著名的是宗教哲學方面的著作。 Hegel,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1770-1831)黑格爾:德國哲學家,他在拿破侖大舉進攻德國期間撰寫了《精神現(xiàn)象學》(1807年),這是在康德的著作之后唯一一本對未來一百年歐洲哲學產生重大影響的著作。他認為,有許多關于世界的不同觀點,其中沒有一種觀點應被認為是完全正確的,也不應被認為是完全不正確的,但是,這些不同的觀點可以根據一種“辯證法”加以比較和評價,借此可以表明某些觀點發(fā)展得更好、更具包容性和更令人滿意。 Heidegger, Martin (1889-1976)海德格爾:德國現(xiàn)象學家,胡塞爾的學生,他通過反叛他的老師而開啟了現(xiàn)象學中的“存在主義”運動。他的名著是《存在與時間》(1927年)。這本書盡管集中于形而上學和現(xiàn)象學,但也是最初關于“人性”的存在主義研究之一。 Held, Virginia 赫爾德:美國哲學家,專長領域為女性主義認識論,現(xiàn)任教于紐約城市大學研究生中心。 Heraclitus(公元前5世紀)赫拉克利特:前蘇格拉底哲學家,他認為實在的基本要素是火,并且主張萬物處于流變之中,由邏各斯支配。 Hobbes, Thomas (1588-1679)霍布斯:《利維坦》的作者,英國第一批偉大的現(xiàn)代哲學家之一。他一般被認為是明確把“社會契約“理論用以創(chuàng)建政府和社會的思想家,他也是把政府理論基于前“文明”——即所謂的“自然狀態(tài)”——的人的概念的第一批哲學家之一。根據霍布斯的說法,這時候的人“孤獨、貧窮、殘忍、骯臟、短命”。因此,人們?yōu)榱嘶ハ啾Wo而成為社會的一員。同時,霍布斯也申論一種唯物主義的宇宙觀念。他說,甚至人的心靈也無異于“運動著的物質”。 Hospers, John (1918-2003)霍斯泊斯:南加州大學前哲學教授,安·蘭德的明確追隨者,前自由黨的美國總統(tǒng)候選人。 Hume, David (1711-1776)休謨:常被推崇為英國哲學的杰出天才。他生于蘇格蘭(愛丁堡),在那里度過了一生中的絕大多數(shù)時光,也常去倫敦和巴黎旅行。在一次法國假期之后,他撰寫了《人性論》(1739年)。他一生中既獲得過文名,也有丑聞,也曾被教會所禁止。他曾因其“異端邪說”而被拒在一流大學任教。然而,他是一個非常樂觀的人,從未喪失幽默感。 他一直在倫敦、愛丁堡和巴黎過著“社交生活”,長期以來被認為是英國哲學家的理想范型。他的他的《道德原則研究》(1751年)與他的《人類理解研究》(1748年)一樣在思想界有很大反響。與后一本書一樣,他關于道德的這本書也是他年輕時完成的《人性論》一一這本書從未引起人們注意——的改寫。 休謨在道德哲學上的論題與他在認識上的論題一樣帶有懷疑論色彩,令人震驚。他認為不存在關于對錯的知識,也不存在對于道德原則的理性辯護。它們全都基于情感或感情,因此無法通過論證加以辯護。 Husserl, Edmund (1859-1938)胡塞爾:德國哲學家和數(shù)學家,現(xiàn)代理性直覺主義的現(xiàn)象學的奠基人。與弗雷格一道,他反駁密爾所維護的那種經驗主義必然真理觀,提出了一種替代的觀點。根據這一觀點,必然性問題不是日常經驗問題,而是一種特殊種類的直覺問題。他最著名的著作包括《觀念I》(1913年)和《笛卡爾式的沉思》(1931年)。 Ibn-Rushd (Averroes) (1126-1198)伊本-路西德(阿威羅伊):西班牙伊斯蘭教神學家,通常被認為是晚期伊斯蘭教的亞里士多德主義者。 Irigaray, Luce (1930- )伊利格瑞:法國女性主義哲學家。她的著作涉及文學批評女性主義和哲學,著名的有《另一個女人的光譜》和《此性非一》。 Jackson, Frank (1943- )杰克遜:澳大利亞哲學家,澳大利亞國立大學教授。 James, William (1842-1910)詹姆斯:可能是迄今為止最偉大的美國哲學家(和心理學家)。他把其同事皮爾斯那卓越的但表述晦澀的美國味哲學實用主義,發(fā)展為一種受大眾歡迎的、至今仍非常強勁的思想力量。詹姆斯出生于紐約市,在哈佛大學獲得醫(yī)學學位,但他沒有選擇從醫(yī),而是任教于哈佛大學。他著名的哲學著作除了《實用主義:一種舊思想的新名稱》(1907年)之外,就是《宗教經驗種種》(1902年)。他也因其《心理學原理》(1890年)一書而被認為是現(xiàn)代心理學的創(chuàng)建者之一。 Juhl, Cory朱爾:在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講授哲學和科學哲學。 Kane, Robert (1938- )凱恩:在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講授哲學。他著有多部著作,包括《穿越道德迷宮》、《自由意志的重要性》等。 Kant, Immanuel (1724-1804)康德:德國哲學家,可能是自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以來最偉大的哲學家,終生生活在東普魯士的一個小鎮(zhèn)(哥尼斯堡)。他在大學擔任教授三十多年之久,終生未婚。鄰居說他生活極其有規(guī)律,以至于可用來調表。(后來的一位德國詩人說:“要撰寫康德的生平很難,因為他沒有生活。”)然而,他是法國革命最堅定持久的支待者,他自己在哲學上也不啻發(fā)動了一場革命。他的哲學體系體現(xiàn)在他的三大批判中,分別為《純粹理性批判》(1781年)、《實踐理性批判》(1788年)和《判斷力批判》(1790年),它們對哲學家思想的改變,恰如革命給法國帶來的改變。他的中心論題是對所謂的“先天綜合”判斷(以及它們在道德和宗教上的對等物)的辯護,由此表明它們對于一切人類經驗的必要性。由此,他逃離了休謨的懷疑主義,同時也避免了他的理性主義前輩那沒有出路的直覺主義。 Kierkegaard, Soren (1813-1855)克爾凱郭爾:丹麥哲學家和神學家,通常被認為是存在主義之父,以及當代許多不同的宗教非理性主義的奠基者。他在獻身于宗教寫作之前,有過短暫的瘋狂生活,并有一次婚約,后來為了獻身于他的工作,他解除了婚約??藸杽P郭爾哲學基本要旨是要每一個個人選擇自己的生活道路?;浇套鳛橐环N可能的選擇,只能被看做一種選擇,一種充滿激情的選擇,與所謂的教義、教派、社會團體和儀式無關。 King, Martin Luther, Jr. (1929--1968)金:美國浸信會牧師,公民權運動領袖,諾貝爾獎獲得者,1968年被刺。 Leibniz, Gottfried Wilhehn von (1646-1716)萊布尼茨:萊布尼茨被稱作“最后的全才”。他是微積分的發(fā)明者之一,現(xiàn)代形式語言學之父,簡單計算機的發(fā)明者,軍事戰(zhàn)略家(他可能影響了拿破侖),在他那個時代被認為是牛頓對手的物理學家,以及偉大的哲學家。他在萊比錫長大,然后到處旅行(除了整個德國之外,還到過巴黎和阿姆斯特丹)。他與同時代的偉大哲學家都有私人交往,并且常常與他們展開爭論。他的形而上學是傳統(tǒng)神學和牛頓物理學的一個激進替代的奇異結合,他曾被牛頓的學說吸引,但后來把它當做“荒謬的”加以拋棄。他那薄薄的《單子論》(1714年)一書是他成熟的形而上學理論的概述。 Lloyd, Genevieve勞埃德:女性主義哲學家,現(xiàn)任教于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 Locke, John (1632-1704)洛克:早年在英國鄉(xiāng)村度過,包括在牛津大學講授哲學和古典學多年,獲得醫(yī)學學位后轉而從醫(yī)。不過,洛克成年后大多數(shù)時間從事政治,他至少參加過一個為了推翻政府的革命組織。1683年,他被迫逃離英國,1688年光榮革命前一直待在荷蘭。在斗爭中,他自己接受了政府的立場,然而他花了很多時間寫的兩篇《政府論》(1689年),卻是論證革命及其政治原則的正當性,同時他還為他在流亡中寫的《人類理智論》(1690年)辯護。他通常不僅被認為是英國經驗主義奠基者,也被看做現(xiàn)代政治自由主義之父。 MacKinnon, Catherine (1946- )麥金農:美國法學教授,因其法哲學和女性主義方面的著作聞名。 Malcohn X (1925-1965)馬爾科姆·艾克斯:美國黑人民族主義運動的領袖,1965年從中東回國途中被刺。 Mandela, Nelson (1918- )曼德拉:前南非共和國總統(tǒng)。 Marcuse, Herbert (1898-1979)馬爾庫塞:二十世紀“法蘭克福學派”哲學家他尋求建立一種跨學科的馬克思主義社會批判。二戰(zhàn)期間,他移民到美國,晚年任教于加利福尼亞大學拉荷分校。 Marx, Karl (1818-1883)馬克思:德國哲學家和社會理論家,他闡述的哲學理論為二十世紀最具激變性的政治意識形態(tài)提供了基礎。他獲得過一個哲學博士學位,但因其觀點的激進而未能在德國大學任教。他的一生絕大多數(shù)時間待在國外——巴黎、布魯塞爾和倫敦。其間,他提出許多理論,并為各種雜志和報紙撰寫文章(其中包括《紐約先驅論壇報》)。終其一生,他都猛烈抨擊既定信念,提倡革命,也正因此而被迫一直流亡。年輕時,他撰文激烈批判有一大群年輕追隨者的黑格爾,但他運用黑格爾的“辯證法”提出了一種關于階級沖突和經濟決定論的社會政治哲學。 McGinn, Colin (1950-)麥克金:英國哲學家,專長領域為心靈哲學,現(xiàn)任教于邁阿密大學。 Mencius (372-289 B. C. E.)孟子:儒教哲學家,強調人性本善。 Merleau-Ponty, Maurice (1908-1961)梅洛-龐蒂:法國“存在主義者”,法國最為認真地追隨胡塞爾的存在主義現(xiàn)象學家。他最重要的著作是《知覺現(xiàn)象學》(1945年),同時也因其政治著作和藝術批評聞名。在他早期的《行為的結構》(1942年)中,他認為人的身體不能僅僅被看做是另一個“物質斷片”,換言之,不能僅僅被當做一個身體而必須被看做是我們經驗的中心。 Michaels, Meredith (1950-)邁克爾斯:美國哲學家,任教于史密斯學院 Mill, John Stuart (1806-1873)密爾:哲學家詹姆斯·密爾之子,現(xiàn)代歷史上有案可查的天才之一——十歲時,就被當時六十歲的學者看重其思想才能。但他極其勤奮,以至于在1826年導致神經衰弱,那一年他二十歲,為此,他從“硬”科學轉向對詩歌和政治改革的關注。 他因其道德和政治著作聞名,尤其是《論自由》(1859年)和《功利主義》(1861年)。他關于邏輯學和認識論方面的論述,在十九世紀的英國經驗主義傳統(tǒng)中可謂最好。例如,他關于數(shù)學的看法是當時每一個贊成或反對他的人必須加以考慮的觀點之一。 Nagarjuna(公元2世紀)龍樹:古代晚期印度懷疑論者,他認為關于因果關系和實體的知識是不可能的。 Nagel, Thomas (1937-)內格爾:美國哲學家,任教于紐約大學,是一位思域極廣的思想家,論題涉及性和死亡、政治哲學以及南非的種族主義。著作包括《人的問題》和《無源之見》 Narayan, Uma (1958-)納瑞安:女性主義學者,瓦薩學院教授。 Nietzsche, Friedrich (1844-1900)尼采:德國哲學家,自稱是傳統(tǒng)道德和基督教的大敵,一生的大半時間是在對它們加以駁斥。他最持久和最惡毒的抨擊是他晚期的一本著作《敵基督者》(1888年)通常,尼采是作為一位非道德主義者為人所知的,但是,他的道德哲學之所以抨擊一種道德觀念,是為了用另一種道德觀念取而代之。他所抨擊的道德是康德所奠定的傳統(tǒng)基督教的道德戶他所尋求并加以辯護的道德是為亞里士多德所奠定的古代的個人卓越道德。他把前一種道德稱作“奴隸道德”,只適合于弱者和奴仆,把后一種道德稱作“主人道德”,它是強者和卓然獨立者的道德。 Nishitani, Keiji (1900-1990)西谷啟治:日本哲學家,是由西田幾多郎(1870-1945年)創(chuàng)建的“京都學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工作主要致力于把西方思想尤其是存在主義融進佛教。 Nozick, Robert (1938-2002) 諾齊克:美國哲學家,任教于哈佛大學,富有影響的政治哲學著作《無政府、國家和烏托邦》的作者,另著有《哲學解釋》。 Ortegay Gasset, Jose (1883-1955) 加塞特:西班牙哲學家,著有引起廣泛爭議的著作《大眾的反叛》。他也著有形而上學和美學方面的作品,出版過關于浪漫愛情的書。 Ortner, Sherry (1941- )奧特娜:美國人類學家,因其跨文化性別區(qū)分的著作而聞名。 Parmenides(公元前5世紀)巴門尼德:前蘇格拉底哲學家,他認為實在是永恒不變的。 Pascal, Blaise (1623-1669) 帕斯卡爾:稍具神秘傾向的法國科學家和哲學家。他強調對“心”的信心甚于理性他的許多著作都與宗教問題有關。他也是計算器的發(fā)明者之一,是一位著名的數(shù)學家,最為著名的作品是《思想錄》(1669年)。 Plato (427-347 B. C. E.) 柏拉圖:柏拉圖出生于一個富有的掌權之家。然而,在蘇格拉底的影響下,他轉向了哲學。他設想了一個“哲學王”,即理想的明智統(tǒng)治者,當然,雅典不存在這樣的人。他因蘇格拉底的處死而感到幻滅,因而決心獻身于他的事業(yè)。為此,柏拉圖創(chuàng)建了學園,其后一直在里頭講學。首先,他以對話的形式記錄了蘇格拉底的生與死,并且以蘇格拉底之口把蘇格拉底的思想擴展到全新的領域,尤其是形而上學和知識論。柏拉圖把道德理論與形而上學和政治學整合在一起,這一點尤其體現(xiàn)在《理想國》一書中。像所有希臘人一樣,他把倫理學看做是政治學的組成部分,并且根據社會的強盛和和諧來看個人的美好生活。因此,在《理想國》中,蘇格拉底駁斥了各種有違這種觀念的自私和快樂主義觀點。他主張,德性既是社會中個人之間的和諧,也是個人靈魂的和諧。由于我們對出自蘇格拉底本人的東西一無所知,因此,我們很難搞清楚其中多少是柏拉圖的原創(chuàng),多少是他對蘇格拉底的轉述。 Pythagoras(公元前6-前5世紀)畢達哥拉斯:前蘇格拉底哲學家,宗教神秘主義者,認為數(shù)是萬物的本質。 Quine, Willard Van Orman (1908-2000) 奎因:當代美國實用主義者他早期對邏輯實證主義及其基本原則的抨擊,規(guī)定了近來美國哲學的主要關注所在。比如,他抨擊康德關于“分析命題”與“綜合命題”的區(qū)分,以及更為傳統(tǒng)的必然性與偶然性之間區(qū)分使整個哲學事業(yè)陷入了騷亂??蛘J為,并不存在明確“必然性”的陳述或信念,那些發(fā)生之事,處于我們的知識和興趣的某個具體點上,它在我們出于實踐理由而樹立的整個信念系統(tǒng)中占據一個相對安全的位置。他的著作主要有《語詞與對象》,以及其他一些關于邏輯和語言哲學的作品。 Rawls, John (1921-2002)羅爾斯:《正義論》(1971年)的作者,哈佛大學哲學教授。 Rorty, Richard (I 931-2007) 羅蒂:美國哲學家,任教于斯坦福大學。 Rousseau, Jean-Jacques (1712-1778) 盧梭:啟蒙運動時期的哲學家,他與絕大多數(shù)同僑(包括休謨)都有過斗爭,提出了一種惹人注目的“自然道德”觀念,并以此來對比當代文明人的欺詐和偽善。他陳述了一幅前文明時期“自然狀態(tài)”中的人的圖景,其中,人的“自然善“尚未被社會“敗壞”。這一觀念的關鍵是他的道德情感概念,他認為,這是每一個人天生就有的,而不是從社會習得的。他的著作受到指控,因而一生中總是在逃避警察追捕,死時窮困潦倒,但死后沒幾年,他的政治觀念就成為法國大革命的核心意識形態(tài)。 Russell, Bertrand (1872-1970)羅素:我們世紀最偉大的哲學家之一。年輕時,他與懷特海合寫了一部名為《數(shù)學原理》(1903年)的書.開啟了現(xiàn)代邏輯奠定了數(shù)學的基礎.并使邏輯作為一種哲學工具盧據重要地位。他寫作了大量哲學著作,論題幾乎涉及每一個領域,包括對自由戀愛和無神論所作的聲名遠揚的辯護。他對宗教尤其是基督教進行曠日待久的嚴厲抨擊,認為它是迷信和合法謀殺的源泉。一戰(zhàn)期間,羅素是一位忠誠和平主義者,曾引起反戰(zhàn)活動而坐牢,他的不少名作就是在牢中寫就的。與他的前輩休謨一樣,羅素在絕大多數(shù)大學看來是一個太有爭議的人物,后來因一次著名的法庭案件而未能在紐約城市大學任教。他獲得了1950年諾貝爾獎。 Ryle, Gilbert (1900-1973)賴爾:牛津“日常語言學派”哲學家,他的《心的概念》(1949年)書為隨后幾十年關于心身問題的準行為主義解決方案的爭論奠定了基礎,他的主要論點是,心靈與身體之間的區(qū)分所依賴的是他所謂的一個“范疇錯誤”,即錯誤地相信實際上是另一類的某些事物是某一類。尤其是,人們認為心靈事件是與身體事件同等的事件,而實際上兩者完全不同。相反,賴爾認為,談論心靈就是談論行為傾向和行為能力。(說一個人想要做某事,就是說一有機會他就會做某種事。) Sartre, Jean-Paul (1905-1980)薩特:以作家和胡塞爾風格的現(xiàn)象學家的身份嶄露頭角的法國哲學家,但他使嚴肅的哲學服務于他的激進目的。通常,他被認為是存在主義哲學的主要支待者。薩特的存在主義既是一種自由哲學,也是一種道德哲學。他認為并不存在什么“人性”,因而主張“人是自己造就自己的”。那就是說,通過各種選擇和道德承諾,我們確定自己想要成為什么樣的人。 薩特認為,我們不是簡單尋找我們應如何行動的道德原則,而是通過我們的行動選擇道德原則。因此,薩特的道德哲學集中于強調行動,而不怎么關注道德考量。在他的戲劇和小說中,薩特筆下的人物總是被不同的可選擇身份所困,他們因不能痛下決心而備受折磨。在他最偉大的著作《存在與虛無》(1943年)中,薩特認為每一個人都“是其所不是,不是其所是”他(以這個悖謬的表述)的意思是說我們的身份絕不僅僅是事實的總體(“事實性”),我們也總是把自己看成是我們對于未來的計劃和意向,這就是說,只要我們還活著,我們根本就沒有確定的“身份”。 Schiller, Friedrich (1759-1805)席勒:德國劇作家和哲學家。席勒在哲學上追隨康德,文學上追隨歌德,并把這兩者的影響合并在他的《審美教育書簡》中。 Schopenhauer, Arthur (1788-1860)叔本華:德國哲學家,著名的悲觀主義者和文人他的主要作品《作為意愿和表象的世界》是對康德哲學的闡釋。然而,與康德的理性主義不同,意愿的非理性成了叔本華哲學的核心。這本書出版于1819年,但是直到十九世紀下半葉才為人關注,獲得了作者想要的盛名。 Searl, John (1932-)塞爾:美國哲學家,任教于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萊分校,是語言哲學中“言語—行為理論”的著名提倡者,著有多部引起爭論的作品。 Sextus, Empiricus (150-225)塞克斯都:希臘懷疑論哲學家,通過懸置信念尋求“心靈的寧靜”。 Shaffer, Jerome (1929-)謝弗:美國哲學家,目前任教于康涅狄格大學?,F(xiàn)在頗具影響的心-身“同一性理論”的著名批評者之一。 Shaftsbury, Earl of (1671-1713) 沙夫茨伯里:蘇格蘭“道德情感”理論家,對道德生活中的同情和憐憫情感進行研究并加以辯護。 Skinner, B. F. (1904-1990) 斯金納:美國心理學家和作家,任教于哈佛大學。 Smart, J. J. C. (1920- ) 斯馬特:澳大利亞哲學家,任教于堪培拉的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心—身“同一論”的一流辯護者。 Socrates ( 470-399 B. C. E.) 蘇格拉底:頗具修辭和論辯天賦的雅典哲學家。他的婚姻極其糟糕,生有好幾個孩子,一生的大半時間過著貧窮的生活。蘇格拉底開始研究自然,不久之后就轉向人性、道德和政治的研究。他因與諸多“智者”爭辯而日益揚名,這些智者四處游蕩,以教人如何進行論證和說服他人(相當于古代的法律教育)。蘇格拉底沒法忍受這些人的懷疑論傾向,轉而尋求智慧、德性正義和美好生活的絕對觀念。在他的哲學中,他為了澄清對它們的追求,尋求對這些概念的精確定義。為此,他提出了一種卓越的對話技藝,即“辯證法”、通過不斷的辯論,迫使對手或學生提出不同的理論,然后他又加以擊垮,由此發(fā)現(xiàn)這些概念的定義。在這一過程中,正確的概念會逐漸出現(xiàn)。然而,蘇格拉底對真理的尋求并不總是很機智,從而招致了許多敵人,最終導致他被判死刑,他高貴地接受了這一殘酷且不公平的裁決。 Spinoza, Benedictus de (1632-1677) 斯賓諾莎:斯賓諾莎出生時的名字為巴魯赫,西班牙宗教迫害逃難者的兒子。他自阿姆斯特丹出生和長大,那是一個相對而言比較寬容的地方,但仍因宗教仇恨而充滿危險。他開始是作為一位拉比進行培養(yǎng)的,但他自己也熟悉基督教神學。他一直是一位漫步鄉(xiāng)村的隱居者,以磨制鏡片維生,后因他人告發(fā)他有異端信念而被驅逐出教門。他最著名的書是《倫理學》(1677年)。在書中,他把上帝重新做了激進解釋,使其等同于宇宙(泛神論),并且認為,面對一個完全被決定的宇宙,人類的斗爭是沒有意義的。 Stoics(公元前4世紀)斯多噶學派:古代的一個哲學運動,主張自制和盡量減少激情,并且準備忍受任何命運。其信徒有芝諾、塞涅卡和奧勒留。 Strawson, Peter Frederick (1919-2006) 斯特勞森:當代哲學家,他的著作《個體》重新把體系形而上學引人到當前的英國哲學中。不過,他稱之為“描述的”形而上學,就是說,它只是被當做對“我們的概念框架"的一個分析和描述,而不是對“實在自身”的分析和描述。在這本書的第三章中,斯特勞森認為,心靈與身體之間的區(qū)分,只有在我們承認“人”這個主要范疇之后才能成立。人并不是心靈與身體的聚合,我們之所以能夠談論心靈和身體,只是因為我們先有一種確定人的不同屬性的方式。 Thales(公元前6世紀)泰勒斯:第一個為人所知的希臘哲學家,他認為萬物的最終構成是水。 Thoreau, Henry David (1817 -1862) 梭羅:美國隨筆作家、自然主義者和哲學家,個人主義斗士,最為著名的作品是《瓦爾登湖》。 Tillich, Paul (1886-1965) 蒂利希:德裔哲學家,后期的大部分時間在美國任教。他是現(xiàn)代最著名的神學家之一,像上世紀的浪漫主義者一樣,他強調情感和“關懷”而不是宗教中的理性。在蒂利希的神學中,上帝不再是經文的超然判官,而只是我們的“終極關懷“的象征。他的作品包括《系統(tǒng)神學》(1953—1963年)、《信仰動力學》(1957年)和《存在的勇氣》(1952年)等。 Watson, John (1878-1958)華生:美國心理學家通常被認為是們?yōu)橹髁x之父,他抨擊“意識”觀念,認為它是對“靈魂”的古老宗教信念的殘余,為此,他要求我們拋棄他所謂的毫無意義的“魔力”,采用完全科學的觀點,即讓我們只談論可觀察之物,也就是說,談論人的行為而不是人的“心靈”,他的著作有《行為主義》(1924年)。 Whitehead, Alfred North (1861-1947)懷特海:著名邏輯學家,與羅素一起確立了現(xiàn)代邏輯的基礎,此后一生轉向了形而上學。然而,為了取代實體概念,他提出并論證了一種過程概念,認為宇宙是不斷進化的變遷。 Wittgenstein, Ludwig (1889-1951)維特根斯坦:奧地利裔哲學家。他對二十世紀的“分析“哲學產生了獨一無二的重大影響。他開始研究哲學時是位工程師,從學于羅素,隨后寫了《邏輯哲學論》。觸發(fā)了后來的邏輯實證主義。在拋棄哲學一些年之后,他改變了自己在《邏輯哲學論》中的論點,因而重回劍橋大學講授哲學,提出哲學是一種“療法”,后來以“日常語言”哲學為名。在他的后期著作中,《哲學研究》(1953年,死后出版)是其頂峰,維特根斯坦對笛卡爾的二元論及其問題發(fā)動了毀滅性的抨擊。他所謂的私人語言論證,事實上是一系列格言的匯集,表明即使有諸如心理事件那樣的“私人”事件,我們也無法談論它們,甚至也沒法知道它們,哪怕我們自己的清形也是如此然而,盡管他常常被說成是一個“行為主義者”,但是他更應該被看做是在全新的人的概念中成長起來的一位哲學家。 Xenophanes (570-475 B. C. E)塞諾芬尼:愛利亞學派的奠基人,希臘流行宗教的嚴厲批評者。 Xun-zi (298-230 B. C. E.)荀子:儒教哲學家,認為文化的重要性就是用德性取代人天生的自私。 Zarathustra (Zoroaster)(公元前5世紀)查拉圖斯特拉(瑣羅亞斯德):古波斯宗教改革家、第一個神論宗教瑣羅亞斯德教的先知。 Zeno of Elea(公元前5世紀)愛利亞的芝諾:前蘇格拉底哲學家,巴門尼德的學生,他認為運動是木真實的,為此,他發(fā)明了許多杰出的悖論加以證明。 Zimmerman, David齊默曼:美國哲學家,任教于溫哥華西蒙菲沙大學,就自由意愿和倫理學問題有大量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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