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說2020年2月2日是個難得一遇的好日子,相信有很多情侶會選擇在這個時間段登記結婚,但因彩禮而談崩鬧掰的情侶可能也不在少數(shù)。在彩禮的問題上,男女雙方及家庭達不成一致意見最終導致分手甚至離婚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我們曾經(jīng)的一個當事人,和丈夫結婚不久就離婚了。原因是夫妻倆人在婚前就已經(jīng)有了嫌隙。男方原本答應女方結婚時給5萬彩禮,可沒想到在雙方父母見面后,談到彩禮的問題時,男方父母竟然當場“砍價”2萬,并表示只能在領證之后給!這讓女方的父親覺得很難堪,認為自己的女兒居然“廉價”到被人當場砍價的地步,甩了女兒一巴掌后,要求兩人分手…… 女方覺得很委屈,但也不想因為這點小事就毀了兩人多年的感情,領證后只能忍氣收了這3萬塊的彩禮??墒沁@積怨卻埋在了心底,婚后每次吵架,女方都會拿彩禮來說事兒,夫妻間的裂痕越來越大,最終還是沒有逃過離婚的宿命…… 熱戀時,你的錢和我的錢都可以看作是我們的錢;可在離婚時,每一筆錢可就都要分得清清楚楚了。那這彩禮,到底是女方的婚前財產(chǎn)?還是夫妻的共同財產(chǎn)? ↓無法觀看視頻的小伙伴,文字整理看這里↓ 根據(jù)我國傳統(tǒng)的風俗習慣,彩禮是給女方的個人財產(chǎn)。但是,從嚴格的法律角度上來說,彩禮只有在婚前給到女方時,才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chǎn)!如果是在領取結婚證之后,那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了。 易律 說婚姻 彩禮,可以看作是男孩對女孩的一種尊重與認可,并且一般都是在領證前給到女方的。男孩家如果一分都不想出或者只想出一點點,那多半是娶不到媳婦的。女孩家如果將彩禮作為一種攀比的手段和斂財?shù)姆绞?,加重的不止是男方家的負擔,自己嫁過去也會跟著受苦。更重要的是,因談不攏的彩禮而產(chǎn)生的別扭心理和嫌隙,也將一直伴隨婚姻生活。因此我認為,彩禮應該有,只要適度就好。 其實,彩禮和陪嫁,應該是兩個家庭幫助一個新的家庭,而不是一個家庭給另外一個家庭扶貧。不要不看重彩禮,也不要過于看重彩禮,這是從情侶過渡夫妻面臨的第一次考驗。 我是婚姻家事律師易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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