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zhàn)爭打開了國門,可中國實在太大,加上交通不暢,列強想攫取更多的利益,只能想辦法興建鐵路。但是在中國人眼里,列強是侵略者,帶來的新鮮事物也一定具有侵略性,鐵路也是如此。所以,盡管清朝官員見識到了鐵路的厲害,仍堅決反對興建鐵路。 當時,大清官員反對的理由主要有三點:一是“資敵”,認為侵略者可以借助鐵路長驅直入;二是“病民”,因為修建鐵路必然會占用大量農(nóng)田,拆毀民宅墳墓;三是“危害社會”,鐵路一旦完工,沿途的舟車挑夫、客棧鋪房都將失業(yè),必然會聚為流寇,危害治安。 洋人可不這么想,當時上海有不少外國商人,他們抱怨黃浦江太淺,運貨卸貨都不方便,于是提出修建一條鐵路,連接吳淞口和租界。當然,這一請求很快遭到清政府的拒絕。洋商一心想在中國賺大錢,可修建鐵路的事屢屢碰壁,便動了歪腦筋:既然不能合法的修建鐵路,那就買一塊地,自己偷偷修,等到“生米煮成熟飯”,沒準清政府就忍下來了! 1872年,美國駐上海副領事奧利維·布拉特福成立“吳淞道路公司”,并向上海道臺沈秉成提出申請,說要買塊地用來修建“普通馬路”。沈秉成不知其中有詐,既然說是修建馬路,自然是給錢就批。很快,“吳淞道路公司”征購了一大塊土地,總長14.88公里、寬13.7米。不久之后,土地又轉讓給英國商人,另組建“吳淞鐵路公司”,開始動工修建鐵路,但表面上仍說是修建“普通馬路”。 1876年2月14日,鐵路鋪軌至天通庵以北地段,“先導號”機車上路試運行。不過汽笛一響,美英合伙的騙局也就露了餡。洋人擅自修筑鐵路的事傳到了總理衙門,清政府多次交涉,洋人都置若罔聞,工程始終沒有停下來。同年7月3日,吳淞鐵路江灣段正式營業(yè)。 鐵路修好了,麻煩事卻一件接一件。7月18日,鐵路公司圈占村民土地引起公憤,洋人被打傷。期間,電業(yè)公司一名洋人騎馬路過,遇眾人堵路,又開槍打傷一名中國人。8月3日,火車軋死一名行人。8月16日,又發(fā)生一起貨車與客車相撞事故。 短短運營一個月就發(fā)生各種事故,英國方面終于暫停運營吳淞鐵路,同時停止鐵路續(xù)建工程。1876年10月17日,在李鴻章、沈葆楨的交涉下,兩國簽訂《收買吳淞鐵路條款》,清政府將鐵路收歸國有,總計花費28.5萬兩規(guī)平銀。 清政府贖買鐵路之后,如何使用成了眾人關注的焦點。令人大跌眼鏡的是,兩江總督沈葆楨下令,一個字:拆!于是,鐵路被鏟平,車站被摧毀,鐵軌運送至臺灣,留著以后建設臺北鐵路使用。然而,由于后來無力籌款,臺北鐵路工程被長期擱置,運送臺灣的鐵軌也因風吹日曬,最后銹蝕不堪,無法使用了。 有一說一,清政府在處理這件事時,所做的工作還是很出色的。收回鐵路,相當于收回了主權,若當時能好好研究一下鐵路運營,對日后是十分有利的。遺憾的是,清政府卻下令摧毀鐵路,像沈葆楨這樣的洋務派中堅力量,也如此的短視和武斷,實在是讓人震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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