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出版社經營管理中的稿酬與納稅管理——2018年度出版專業(yè)職業(yè)資格考試綜合題解析 來源:2019年第1期“職業(yè)發(fā)展” 作者:馬遷 單位:上海出版印刷高等??茖W校 DOI:10.19619/j.issn.1007-1938.2019.01.019 摘要:文章分析了2018年度出版專業(yè)職業(yè)資格考試“出版專業(yè)基礎知識·中級”科目出版社經營管理方面綜合題涉及的知識點,并結合考試大綱及近年來國家關于稿酬、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的政策作進一步解析。 關鍵詞:出版專業(yè)職業(yè)資格考試;稿酬;個人所得稅;增值稅 2018年度出版專業(yè)職業(yè)資格考試“出版專業(yè)基礎知識·中級”科目試卷的第79題是有關出版社經營管理方面的綜合題。該題與2017年度的相應題目類似,都是主要考核稿酬的計付和出版社代扣繳作者稿酬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原理,以及國家關于出版社繳納圖書銷售收入增值稅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但稿酬形式和相關數(shù)據(jù)不同。原題如下: 2016年1月,張云將書稿《嬰幼兒營養(yǎng)指南》交甲出版社出版。雙方簽訂的圖書出版合同中約定:甲出版社以基本稿酬加印數(shù)稿酬的形式支付稿酬,代扣繳個人所得稅后匯入張云指定的銀行賬戶?;靖宄陿藴蕿?00元/千字,印數(shù)稿酬標準為2%,按國家版權局規(guī)定的方式結算。圖書出版后的3個月內結清稿酬;作者除可得到15冊樣書外,還可以按6折優(yōu)惠購書,數(shù)量不限。 2016年7月中旬,《嬰幼兒營養(yǎng)指南》出版。該書為勒口平裝A5開本;除主書名頁用銅版紙外,書心其他部分都用膠版印刷紙印刷,每個頁面排25行,每行排28字。書中有出版前言2面,末尾余空白8行;目錄3面,末尾余空白5行;后記2面,末尾余空白10行;正文部分共216面,各部分末尾的空白共計68行。版本記錄頁標明的相關數(shù)據(jù)為字數(shù)158千字,印數(shù)3200冊,定價20元。 2016年8月初,張云按出版合同約定的條件購買《嬰幼兒營養(yǎng)指南》150冊,請甲出版社從稿酬中扣除購書款。同時,甲出版社按照與某發(fā)行集團所訂圖書寄銷協(xié)議中“所出新書主動發(fā)貨,折扣率均為65%,每年年底結算付款”的約定,主動發(fā)去2000冊。2016年10月,某網上書店要求經銷該書800冊,承諾可以先付款,但希望折扣率為55%,甲出版社同意。 2017年1月,甲出版社重印2000冊,發(fā)行集團要求添貨1200冊。 2017年12月,發(fā)行集團退貨100冊,并結清書款。 問題一:該書第一次印刷后,張云應得的稅前稿酬總額為多少元? 問題二:該書第一次印刷后,張云應為稿酬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多少元? 問題三:該書第一次印刷后,甲出版社應實際匯入張云銀行賬戶多少元? 問題四:該書第二次印刷后,張云應為稿酬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多少元? 問題五:至2017年12月,該書累計收入應繳納增值稅銷項稅(稅率按11%計)多少元? 解答這類題目,不僅要掌握考試輔導教材《出版專業(yè)基礎·中級》關于納稅管理的相關知識點,還要求掌握初級教材中關于圖書付酬方式的相關知識點(參見《出版專業(yè)基礎·初級》第115—119頁)和書刊版面字數(shù)計算的知識點(參見《出版專業(yè)實務·初級》第221—223頁)。 以下結合考試大綱及近年來國家相關政策對考題進行分析闡釋。 一、稿酬計算 根據(jù)國家版權局《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簡稱《作品報酬辦法》),除著作權人與圖書出版者另有約定外,出版圖書的付酬方式有三種——版稅、一次性付酬和基本稿酬加印數(shù)稿酬。 版稅是國際通行的付酬方式(2017年考題要求計算的就是版稅),計算方法是“圖書定價×實際銷售數(shù)或者印數(shù)×版稅率”,一般按照實際銷售數(shù)來結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首次銷售數(shù)不足1000冊,按1000冊支付版稅,但在下次結算時對已經支付的部分不重復支付。另外,如果在出版合同里沒有特別約定,一般是在每年年終結付一次。 一次性付酬是指出版者根據(jù)作品的質量、篇幅,作者的知名度、影響力,使用的方式、范圍和授權期限等因素計算出報酬,并一次性向作者付清。 本題中采用的是基本稿酬加印數(shù)稿酬的形式,茲分別解釋。 1. 基本稿酬 正確計算付酬字數(shù)是本題的難點。首先要區(qū)分哪些文字計算在內,哪些不算。稿酬實際上是出版單位為使用作者的智力創(chuàng)作成果而支付的費用。所以,對圖書中不屬于作者智力創(chuàng)作成果的部分不需要支付費用。也就是說,圖書中的書名頁文字、出版前言、目錄、凡例、出版后記等輔文不在付酬之列,而前言、序文、后記是作者創(chuàng)作的,屬于智力創(chuàng)作成果的一部分,應該付酬。據(jù)此,本題中應該按照正文和后記的字數(shù)付酬。 根據(jù)《作品報酬辦法》,付酬字數(shù)的計算是“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數(shù)乘全部實有的行數(shù)計算”,并且“占行題目或者末尾排不足一行的,按一行計算”。據(jù)此,沒有一個字的空白行不計入付費范圍,而實有行數(shù)的計算,就是每面行數(shù)乘頁面數(shù)再減去空白行數(shù)。本題中,已知數(shù)據(jù)有每行28字,每面25行,正文共216面、空白行共計68行,后記2面、空白10行。于是就有: 全部實有行數(shù)=25×216-68+25×2-10=5372(行) 付酬字數(shù)=28×5372=150 416(字) 然而,計算得到的字數(shù)還不能直接用來計算稿酬。因為計算圖書稿酬時,應該以“整數(shù)千字”為單位,即“不足千字部分按千字計算”;而計算報紙、期刊所載作品的稿酬應該以“0.5千字”為單位,即不足500字部分應按0.5千字計,超過500字但不足1000字的部分才按1千字計。[1]117-118所以,本題中的付酬字數(shù)應按151千字計。這也是本題的難點之一。 知道付酬字數(shù)后,基本稿酬的金額便不難算出,即: 基本稿酬=稿酬標準×付酬字數(shù)=200×151=30 200(元) 2. 印數(shù)稿酬 “印數(shù)稿酬以千冊為單位,每千冊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計算”[1]118,即印數(shù)稿酬=基本稿酬×千冊印數(shù)×印數(shù)稿酬標準。 印數(shù)稿酬的計算容易出現(xiàn)三種錯誤:一是漏算,二是搞錯印數(shù)稿酬標準,三是千冊印數(shù)計算錯誤。 漏算,就是根本沒有計算印數(shù)稿酬,只把基本稿酬作為作者應得的報酬。一般來說,漏算印數(shù)稿酬是由于審題粗疏所致。 搞錯印數(shù)稿酬標準,也是審題粗疏所致。雖然《作品報酬辦法》中規(guī)定的法定標準為“每印一千冊,按基本稿酬的1%支付”,但像基本稿酬標準一樣,“具體數(shù)值應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確定”[1]117。題中已經說明合同約定的印數(shù)稿酬標準為2%,就應按2%計算,而不能機械地搬用1%這個標準。 千冊印數(shù)的計算也是本題的難點。按《作品報酬辦法》規(guī)定,印數(shù)“不足一千冊的,按一千冊計算”[1]118。所以,第一次印刷的印數(shù)3200冊,應按4千冊計算,不能按3.2千冊或3千冊計。第二次印刷的印數(shù)2000冊,便按2千冊計算。 按照前面已經計算得到的基本稿酬數(shù)額,可算出兩次印數(shù)稿酬的數(shù)額: 第一次印刷的印數(shù)稿酬=30 200×4×2%=2416(元) 第二次印刷的印數(shù)稿酬=30 200×2×2%=1208(元) 3. 稿酬總額 采用基本稿酬加印數(shù)稿酬這種方式支付稿酬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基本稿酬僅在第一次印刷后支付,以后加印不需要再支付;印數(shù)稿酬在每次印刷(第一次印刷自然也包括在內)后均需支付。因此: 第一次印刷后的稿酬總額=基本稿酬+第一次印刷的印數(shù)稿酬=30 200+2416=32 616(元) 第二次印刷后的稿酬總額=第二次印刷的印數(shù)稿酬=1208(元) 可見,如果解答問題四時還將基本稿酬計入納稅基數(shù),顯然是錯誤的。 二、稿酬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稿酬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有兩種:總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個人所得稅=(稿酬總收入-800)×20%×(1-30%);總收入為4000元及以上的,應納個人所得稅=稿酬總收入×(1-20%)×20%×(1-30%)。其中的“總收入”是指“每個人從每個品種圖書(或報刊發(fā)表的每篇文章)所取得的稿酬”[2]250。這樣,如果稿酬分幾次獲得,每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就要考慮稿酬累計總額的情況而采用不同的計算方式。 第一,累計總額不足4000元(稿酬采用版稅形式時常有這種情況)時,只能有800元的免稅額。就是說,除第一次計算應納稅額時可扣除800元外,以后幾次都應該直接按“稿酬金額×20%×(1-30%)”計算應納稅額。 第二,第一次稿酬已經超過4000元,此后各次都可以直接采用“稿酬金額×(1-20%)×20%×(1-30%)”的方式計算。 第三,如果累計總額起初不足4000元,而后來超過4000元,計算步驟較為復雜:首先,把各次稿酬累加;其次,以累加的稿酬總和為納稅基數(shù),按照“稿酬總收入×(1-20%)×20%×(1-30%)”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總額;再次,減去此前已納稅額,所得差即為當次應納稅額。[3]以往考題中常有第一次版稅不足4000元,而加上第二次版稅便超過4000元的情況,就應該采用這種方法計算第二次的納稅額。 此外,如果出版社曾向作者預付稿酬,其應該視為第一次稿酬,而將圖書出版后結算的稿酬視為第二次稿酬,并采用相應方法計算應納稅額。如預付稿酬暫未扣繳個人所得稅(這是比較常見的),應將兩次稿酬合并計算應繳稅額,并從第二次可得稿酬中扣繳全部稅金。 2018年的題目相對簡單些。這里結合考題中的數(shù)據(jù)略作說明。 1. 第一次印刷后的個人所得稅 據(jù)問題一的答案,可知第一次印刷后的稿酬總額已經超過4000元,因此: 應納個人所得稅=稿酬總收入×(1-20%)×20%×(1-30%)=32 616×11.2%=3652.992(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按公式計算得到的各種應納稅額中有不足‘1元’的‘角’‘分’,則實際繳納稅額時,略去‘角’‘分’不計,只取‘整元’數(shù)”[2]252,所以第一次印刷后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為3652元,而不能四舍五入取3653元。 2. 第二次印刷后的個人所得稅 如前所述,第二次印刷后的稿酬為1208元。由于第一次印刷后的稿酬總額已超過4000元,所以第二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可以直接按“稿酬總收入×(1-20%)×20%×(1-30%)”計算: 應納個人所得稅=稿酬總收入×(1-20%)×20%×(1-30%)=1208×11.2%=135.296(元) 實際繳納稅金取整數(shù)135元。 3. 實際支付金額的計算 出版社“對本社支出的各種稿酬、勞務費和其他所得依法履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2]250,因此出版社實際匯入作者賬戶的金額,應是可得稿酬扣除個人所得稅后的差額。 如果作者要求按雙方商定的優(yōu)惠條件(本題中是打6折,數(shù)量不限)購買圖書,購書款則通常也從稿酬中扣除。需要注意的是,購書款必須從稅后稿酬中扣除。因為若在稅前稿酬中扣除,會降低納稅基數(shù),從而漏稅。 本題中的情況較為簡單,作者可得稿酬扣除個人所得稅后,只要再扣除6折購買150冊圖書的1800元(購書款=定價×數(shù)量×折扣=20×150×60%=1800)。 因此,對本題中問題三“第一次印刷后,甲出版社應實際匯入張云銀行賬戶多少元”的解答是: 匯款金額=第一次印刷后的稿酬總額-應納個人所得稅-購書款=32 616-3652-1800=27 164(元) 這里較容易出錯的,是或者未扣除購書款,或者多扣了15冊樣書的費用。 4. 新《個人所得稅法》的規(guī)定 2019年1月1日起,我國全面實施修訂后的《個人所得稅法》。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稿酬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依然按照上述方法計算,并由出版單位預扣預繳。年度預扣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的,由居民個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據(jù)此,今后出版單位向作者支付稿酬時,應該仍然按照教材中講述的方法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三、增值稅 “增值稅是對從事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從事進口貨物的單位或個人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課稅對象而征收的一種稅。”[2]246圖書定價中包含一定比例的增值稅[計算圖書定價的算式中有“×(1+增值稅率)”的因數(shù)項,就體現(xiàn)了這一點],所以出版社銷售圖書所獲收入中也包含一定比例的增值稅,這叫做“銷項增值稅”(有時也稱“增值稅銷項稅”)。同時,出版社購進貨物(如紙張、裝幀材料等)或接受應稅勞務(如書刊的印刷、裝訂,貨物托運等)時,所支付的價款中也包含著增值稅,這叫做“進項增值稅”(有時也稱“增值稅進項稅”),由銷售方收取后繳納給國家。出版社可以憑買入貨物或勞務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以進項增值稅抵扣銷項增值稅。所以,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銷項增值稅-進項增值稅。 進項增值稅的計算與整個出版社在一定時間段內的經營情況有關,面向出版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考試一般不會涉及。銷項增值稅的計算則是出版專業(yè)技術人員需要把握的,因為這在估算某一種圖書產品的盈虧狀況時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所以,本題的問題五便是要求考生計算銷項增值稅。 1. 含稅銷售額 含稅銷售額即銷售實洋,是計算銷項增值稅的基礎數(shù)據(jù),一般按一定的時間段累計。 本題中需要計算的是從2016年7月中旬至2017年12月累計的銷售實洋,相關數(shù)據(jù)有:作者購書150冊,折扣率60%;發(fā)行集團進貨2000冊,添貨1200冊,退貨100冊,折扣率65%;網上書店銷800冊,折扣率55%。根據(jù)這些數(shù)據(jù),可以得到: 累計銷售實洋=20×150×60%+20×(2000+1200-100)×65%+20×800×55%=50 9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銷售渠道有不同的折扣,銷售過程中又有添貨和退貨??忌仨氄J真審題,準確把握每筆交易的折扣率與實際銷售數(shù)量。 2. 銷項增值稅 銷售實洋之所以稱為“含稅銷售額”,是因為它實際上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出版社可得收入(即不含稅銷售收入),一部分是必須繳納給國家的增值稅(下面以X代表),并且后者以前者為基數(shù)按增值稅率計算。如果以A代表銷售實洋,B代表出版社可得收入,T代表增值稅率,它們之間的關系是A=B+BT,亦即A=B(1+T),并可以改寫成B=A÷(1+T)??梢?,只要知道A和T的值,不難算出B的值,再乘上T,就可得到X。所以,X=A÷(1+T)×T,用文字表示,就是:銷項增值稅=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率)×增值稅率。 題目中已說明“稅率按11%計”,銷售實洋在前面也已算出,于是就可得到: 銷項增值稅=50 900÷(1+11%)×11%=5044.14(元) 稅額只取整數(shù)部分,便為5044元。 3. 增值稅率的變化 為扶持出版業(yè)發(fā)展,國家對出版物銷售收入實行增值稅優(yōu)惠政策。在很長時間內,“出版物的銷售收入采用13%的稅率”[2]247,而同期許多貨物或勞務的銷售收入增值稅率為17%。2017年7月1日起,出版物銷售收入的增值稅率降為11%,2018年5月1日起,又進一步降低至10%。 2015年版輔導教材反映教材修訂時的增值稅率,而該稅率在考題中設定的“2017年12月”已經不適用。因此,題中特意括注“稅率按11%計”。但是,有部分考生根本不顧這個提示,增值稅率仍然按13%計,甚至按17%計。顯然是審題粗疏。 可見,考生要想能夠通過考試,不僅要認真學習輔導教材(中級考生也要學習初級教材),而且考試時必須認真審題。 參考文獻 [1]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版專業(yè)資格考試辦公室.出版專業(yè)基礎·初級[M].武漢:崇文書局,2015. [2]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版專業(yè)資格考試辦公室.出版專業(yè)基礎·中級[M].北京:商務印書館,2015. [3] 黃靜,靳瓊,馬遷,等.2016 年度出版專業(yè)職業(yè)資格考試綜合題難點解析(中級基礎知識)[J].出版與印刷,2017(2):8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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