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0日修訂《關(guān)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quán)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fā)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規(guī)定》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qū)”的規(guī)定,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以下內(nèi)容主要涵蓋民間借貸利率上限的認定和計算標準,突破或變相突破利率上限的實踐處理,未約定利息時的處理規(guī)則,不同情形利息的計算方法,砍頭息、復利、逾期利息的計算與處理,金融借貸的利息等內(nèi)容。在約定借貸利息時,要準確理解并牢牢把握借貸利率上限的限制,切不可想當然地約定借貸利率,以免出借款項賺取利息的預期落空。答: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0日修訂的《關(guān)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司法保護的民間借貸利率上限不再采用24%和36%的標準,改為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答:LPR全稱Loan Prime Rate,意思是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15號,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國人民銀行授權(quán)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節(jié)假日順延)9時30分公布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利率品種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兩個期限品種。LPR每月20日(遇節(jié)假日順延)9時30分更新,可在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網(wǎng)站查詢,網(wǎng)址:http://www./chinese/bklpr/;也可在中國人民銀行網(wǎng)站查詢,網(wǎng)址:http://www.。2020年8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LPR為年利率3.85%。LPR每月發(fā)布,是一個動態(tài)數(shù)據(jù),并不固定,因此,借貸合同簽訂的日期不同,適用的1年期LPR可能不同,司法保護的最高利率上限也可能不同。例:張三與李四于2020年8月21日簽訂借貸合同,約定張三向李四出借100萬元,年利率24%。根據(jù)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數(shù)據(jù),該借貸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3.85%,則司法保護的該借貸合同的利率上限是3.85%*4=15.4%。因此,張三向法院起訴李四支付利息時,法院最多按照年利率15.4%予以支持,而非24%。Q3: 除“利息”外,借貸合同還約定有“違約金”“服務費”“中介費”“保證金”“延期費”等費用,法院是否支持這些費用?答:對于以“違約金”“服務費”“中介費”“保證金”“延期費”等突破或變相突破法定利率紅線的,即這些項目產(chǎn)生的金額與利息合并計算時,超過了法定的利率紅線的,法院將不予支持,具體支持規(guī)則參考前一問。答:借貸合同沒有約定利息的,視為沒有利息,即不可以主張利息。Q5: 民間借貸合同沒有約定利息,但借款人已支付部分利息的,借款人是否可以要求返還?Q6: 民間借貸合同對利息約定不明的,如何認定利息?答: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又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視為沒有利息。除自然人之間借貸外,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將按照當?shù)鼗蛘弋斒氯说慕灰追绞?、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Q7: 民間借貸合同沒有約定利息支付期限的,如何支付利息?答: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Q8: 返還借款時,若款項不足以覆蓋當期應付的全部本息,應當如何認定?答:合同有約定的依照合同約定執(zhí)行,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順序抵充:(一)實現(xiàn)債權(quán)的有關(guān)費用;(二)利息;(三)本金。答:借貸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zhí)行;沒有約定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答:“砍頭息”是指出借人在向借款人支付借款時,預先從約定本金中扣除借款人應付的部分或全部利息,將剩余款項支付給借款人,但仍按照約定本金計算本金及利息。例:張三與李四簽訂借貸合同,約定張三向李四出借100萬元,年利率10%,借期三年,按年付息。李四向張三提供借款時,先將第一年的利息10萬元扣除,只提供90萬元,但仍按照100萬元的標準計算利息,借款到期時要求張三償還100萬元本金。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shù)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據(jù)此,在前述案例中,應按照90萬元的本金計算本息。Q11: 只有借款時或當天扣減的利息才能被認定為“砍頭息”嗎?答:不是。借款人借款目的是為了取得利益,包括借款的期限利益,如果出借后一兩天即提前償還借款,無疑剝奪了借款人對這部分資金的期限利益。這種情形雖并非典型的“本金中扣除利息”的行為,但對此種行為的認可,無疑是對當事人可以借此規(guī)避法律的縱容。所以,對借款后很短期限內(nèi)即返還的部分,一般也會被認定為“砍頭息”。Q12: 借款人破產(chǎn)的,借款利息的計算是否受到限制?答:自破產(chǎn)申請被法院受理時起,借款停止計息,出借人只能向借款人申報尚未償還的本金及截至法院受理破產(chǎn)申請之日的利息。答:復利是指將前期借款利息結(jié)算后,將本息合并計算作為后期利息計算基數(shù),并以此計算后期利息的利息計算方式。例:張三與李四簽訂借貸合同,約定張三向李四出借100萬元,年利率10%,復利計息,借期三年,到期一次性償還本息。第二年的利息的計算基數(shù)應當是第一年的本金加上第一年的利息,即100+10=110萬元,第二年的利息為110萬元*10%=11萬元;第三年的利息的計算基數(shù)應當是第一年的本金加上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利息,即100+10+11=121萬元,第三年的利息為121萬元*10%=12.1萬元。該案例中,如果是單利計息,則三年的利息合計100萬元*10%*3=30萬元。答:法律并未禁止在民間借貸中約定復利,但復利受到利率紅線的限制。若計算復利后,導致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超過以借款本金為基數(shù)按照法定最高利率標準計算的利息的,超過部分不予支持。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jié)算后,以前期本息作為本金并重新出具債權(quán)憑證,計算后期利息的,仍不得超出前述利率紅線的限制。例:張三與李四于2020年8月21日簽訂借貸合同(合同成立時1年期LPR為3.85%,此時司法保護的最高利率為3.85%*4=15.4%),約定張三向李四出借100萬元,年利率15%,復利計息,借期三年,到期一次性償還本息。第一年利息為100*15%=15萬元,第二年利息(100+15)*15%=17.25萬元,第三年利息為(100+15+17.25)*15%=19.8375萬元,復利計算的三年利息合計52.0875萬元。但按照最高15.4%的利率單利計算3年的利息應為100萬元*15.4%*3=46.2萬元。因此,出借人只能請求46.2萬元利息,超過的5.8875萬元將不予支持。Q15: 借款人逾期還款,但借貸雙方?jīng)]有約定逾期還款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請求逾期利息嗎?答:借款人逾期還款,但借貸雙方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將區(qū)分不同情況處理:(1) 既未約定借期內(nèi)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主張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具體數(shù)額在合同中有約定的,可按約定,無約定的則有賴于律師協(xié)助出借人主張及法院的裁量,我們傾向于認為出借人現(xiàn)仍可按照一年期LPR標準主張逾期還款的違約責任;(2) 約定了借期內(nèi)的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nèi)的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Q16: 法院執(zhí)行時確認的遲延履行債務期間的債務利息,與逾期利息關(guān)系?答:法院執(zhí)行時確認的遲延履行債務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一般利息和加倍利息,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與一般債務利息的計算沒有關(guān)系。一般利息是法院根據(jù)雙方約定和訴訟請求認定的利息。加倍利息是借款人遲延履行生效判決依法應當支付的額外利息,與雙方約定的利率無關(guān),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shù)纳Х晌臅_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Q17: 出借人同時主張逾期利息、復利、罰息等,如何處理?答: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總計超過1年期LPR的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答:目前,中國人民銀行授權(quán)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節(jié)假日順延)9時30分公布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同時,金融機構(gòu)(城鄉(xiāng)信用社除外)貸款利率不再設(shè)定上限。Q19: 金融借貸與民間借貸關(guān)于利率的區(qū)別?答:利率上限不同。金融貸款利率不設(shè)上限,而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受1年期LPR的四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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