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一柱 第998期】 調查顯示,只有七成受訪學生家長支持教育懲戒制度折射了啥? 報道對這個比例仿佛非常滿意,由此得出結論“中小學引入教育懲戒制度是完全可行的"。 對此,我并不感到高興,反而覺得有些悲哀。因為對于教育要不要懲戒?其答案的肯定性是毋庸置疑的。而現(xiàn)通過調查,竟然還有三成被調查者對此持有異議,這說明有許多人,對教育并不真正了解,對教育沒有完全正確的認識。 何為教育?教育學上說,教育指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影響人身心發(fā)展的社會實踐活動。 兩千多前的孔子曰:“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于至善。” 教育家蔡元培說“教育是幫助被教育的人給他能發(fā)展自己的能力,完成他的人格,于人類文化上能盡一分子的責任。” “教育是依據生活、為了生活的‘生活教育’,培養(yǎng)有行動能力、思考能力和創(chuàng)造力的人。”教育家陶行知如是說。 美國的杜威說:“教育即生活。”英國的斯賓塞說:“教育為未來生活之準備。” …… …… 從中不難看出,無論以何種理念指導下的教育,“規(guī)”——規(guī)律、規(guī)范是其應有的核心之義。自然有道,社會有則,一個人在這個地球上要學會生存,在這個社會上自由生活,就當遵循自然之道,遵守社會規(guī)則。 一個小孩子呱呱落地之初,除了生理上的需求,大腦像身體上其他細腦一樣,只是一種物質,就如剛出作坊的白紙,沒有生理之外的任何“意識”,更沒有任何思想,孩子成長、生活的一切知識、技能都是通過后天“教育”獲得的。他們要想在這個世界上自由自在地幸福生活,前提就是要學會遵循自然規(guī)律、遵守社會規(guī)則……… 但是,孩子畢竟是孩子,不可能沒有缺點,不可能不犯錯誤,因此,在對孩子的教育中,批評和懲戒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只是一味地順應孩子,要上東不上西,要星星不給月亮,甚至對孩子的錯誤也大加贊賞,那只能縱容孩子的任性,其實是在害孩子,使他們變得弱不禁風,難以通過挫折的考驗,一旦遇到風吹浪打,便會折戟沉沙,現(xiàn)代孩子稍不如意就跳樓,不能說與沒有批評和懲戒教育缺失有關。 我國古代教育專著《學記》有云,“大學始教,皮弁祭菜。”“夏楚二物,收其威也。”這里的夏(念jiǎ),是指楸樹枝,楚是指荊條,泛指對學生進行懲戒時可用的木條。《學記》的意思是,小孩子一入學,就把這兩樣東西擺到他們面前,告訴他們,如不接受教育,就會受到“夏楚”責笞,也就是先給學生以“下馬威”,讓他們對教育產生敬畏之心,使他守禮儀,遵規(guī)范,約束自己。 懲戒和賞識是一樣,本就是教育的必要手段,是每位教師教育權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也做了規(guī)定:“教師有教育的權利,學校有處分的權利”。 現(xiàn)在,教育部發(fā)布《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guī)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是對教師實施懲戒教育的原則、懲罰措施“征求意見”,并非是教育該不該有懲戒,能否賦予教師懲戒權“征求意見”。而現(xiàn)在調查顯示,竟然還有家長不認可教育懲戒,這不得不說是中國教育的一種悲哀,這也解釋了這些年,孩子在學校稍稍受點委屈,家長就揪住學校和老師不放的背后的原因。 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對學校來說,教育沒有懲戒,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就難以維系,就不能為學生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學習環(huán)境;對學生來說,就不可能培養(yǎng)起學生的規(guī)則意識、紀律意識,法制意識,從而會導致學生任性所為,不僅辦錯事,犯錯誤,更會影響他們的健康成長,使之難以成才甚至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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