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在中國古代寫的文章都比較簡略,這種文體一般都統(tǒng)稱為文言文;最初的文字是刻在竹簡上的,可能是因為刻字的功夫比較費時,為了追求一定的效率,不得不簡略字句,就成了文言文這種形式。后來盡管發(fā)明了毛筆和紙張,也許因為約定俗成,文言文體也就一直保持下來,直到近代五四新文化運動之后,它才漸漸衰弱,退出了歷史舞臺。當然文言文體形成的原因可能很多,還有一個主要的原因可能最初是起到結繩記事的作用,所以文體簡略,跳躍性強,高度靈活;不過要據(jù)有這些特性,主要是中國的文字決定的,它的象形性決定了它一個字就代表了一個完整的意思,起到了以一抵十的作用,所以它簡略之后也能傳情達意。據(jù)說文言文體還有一個特點,可稱之為怪癖了,那就是沒有用標點符號隔開句與句的含義,因為整個傳統(tǒng)社會,漢語一直沒有發(fā)明標點符號,現(xiàn)在實行的這套標點,也是在白話文興起時借鑒西方得來的。這樣留傳下來的文言文體產(chǎn)生了一個讓后人頭痛的問題,稱之為斷句;就是給文言文標上現(xiàn)代的標點符號。別小看這些不起眼的小小符號,它們的標法不同對文言文的意義理解也會不同,有時甚至會產(chǎn)生相反的意思;有關這些標點符號的神奇的故事傳說,我們從小就耳濡目染不少,這里就不再贅述。 我這里要解密的一個千古之謎,就是來自《道德經(jīng)》的所謂殘章,其實也就是標點符號的標法的正誤,就是斷句問題,我摘錄如下:“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保ǔ鲎浴兜赖陆?jīng)》第四章)。一般書上對這句話的注解是這樣的:不露鋒芒,消解紛擾,含斂光輝,混同塵世。因為是這樣的理解,自古以來的文人學者便假設這句為其中缺失了字詞,即鑒定為斷章或殘章,這一擱就擱了幾千年,成為一個千古之謎。 而我的解釋是這樣的:挫折反而尖銳,分解反而紛亂,掩飾反而暴露(光明),統(tǒng)一反而分散(塵土般崩散)。再用文彩潤色一下便是:挫折,它反而變得尖銳;分解,它反而更紛亂;掩飾,它反而會光明暴露;統(tǒng)一,它反而如塵土般崩散。這樣解釋,不僅符合文字上的含義,也是與整章甚至整本《道德經(jīng)》的邏輯是一脈相承的,闡釋了道的物極必反和道的辯證思維。這樣,斷章、殘章之說自然瓦解,千古之謎就此解答,快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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