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是位于山東省西南部魯蘇豫皖四省交界地的地級市,禹城市則是地處山東省西北部的德州市下轄縣級市,一個在山東省西南部,一個則位于西北部,兩者在衛(wèi)星地圖上測量到的直線距離是210多公里,如果需要在兩者間旅行,走高速公路話需要途經(jīng)德州、濟南、泰安、濟寧、菏澤5個地級市的地域,如果選擇鐵路線路的話則繞得更遠了。 菏澤和禹城相距較遠 衛(wèi)星地圖所測直線距離 這樣的距離和路程在今天看來也算得上是比較遠的,并且這兩地在地理區(qū)域上也并不位于同一傳統(tǒng)區(qū)域,但在交通不便的古代它們卻竟然有著上下級的隸屬關(guān)系。 這個朝代就是元代,當時的菏澤市是元朝中書省“腹里”(指內(nèi)陸,元朝的腹里相當于今天山東、山西、河北組成)的直轄路、府、州里的曹州府。按照元朝所確定的州等級,曹州為擁有“一萬五千戶之上者”的上州,所轄縣有5個,附郭縣濟陰、州城周邊的成武、定陶、楚丘,然后就是今天文章的另一個主角、與曹州相距200多公里的禹城。 元朝的曹州及所轄的禹城 在元朝的時候,曹州和禹城之間也并不接壤,也需要隔著濟寧路、濮州、東平路、東昌路、泰安州、高唐州6個路州才能到達,這種治所隔著其他地方才能到達自己所轄區(qū)域的狀況有個專有名詞“飛地”,意思是你自己的地盤卻“飛”離開你的駐地。那么問題來了,既然禹城這塊飛地“飛“這么遠,當時的官員難道不感覺到別扭嗎? 確實這樣遙遠的距離已經(jīng)嚴重影響到了當時的行政管理,當時的著名學(xué)者、詩人王惲在擔任監(jiān)察御史的時候,曾經(jīng)以《曹州禹城縣側(cè)近州郡事狀》上書皇帝,奏明兩地之間的政事不便: “切見曹州所轄禹城縣去本州七百余里。其親管并投下約四千余戶。一歲之間,事為不少。如科撥催征、打算勾集及軍馬詞訟申一切事理,人吏往還一千四百余里。其于難易,不較可知。若官得其人,政平訟理,民受其賜。茍非其人,恃賴上司,窎遠不復(fù)聞知。凡有剖決,鮮不徇情直行。其或枉錯,使無力小民卒不能上訴,有受屈而已?!?/p> 乾隆年間的曹州府城 意思是曹州從州城到禹城縣七百余里,一年之間的事情不少,如征繳賦稅、規(guī)劃建設(shè)、軍事、司法等方面,官員來往需要一千四百余里。其中行路之難是不可想你的。如果在訴訟時遇到秉公執(zhí)法的還好說,人們還可以達到自己的目的,但是如果遇到一些貪贓枉法的官員,把官司判輸,沒有能力來往兩地的小民只能選擇不去上訴,只有自己承受冤屈罷了。 至于為什么會造成這種狀況,就像王惲提到的“投下”這種體制造成的。 投下,是漢語里封地和采邑的意思,出自遼語,蒙古也沿用了這種說法及制度。蒙古諸王﹑貴族﹑軍將其所攻打下的地盤及俘虜?shù)娜丝谝暈樽约褐?,朝廷還把各人所擁有的地域及人口以“投下”的方式以一種制度確立了下來,再加上后來朝廷也經(jīng)常有以賞賜“投下”的方式對王爺貴族進行獎勵,也就造成他們所擁有的各處“投下”并不相鄰,有的甚至相隔很遠。后來在各投下設(shè)置行政管理區(qū)域,也就是設(shè)置府、州、縣,就造成了在元朝的中書省地區(qū)形成了大量的“飛地”。 元朝中書省內(nèi)混亂的轄區(qū),存在大量飛地 曹州和禹城就是這種情況,《元史》卷95《食貨志三·歲賜》記載在太宗丙申年,就有封賜和斜溫兩投下曹州一萬戶。王惲的《曹州禹城縣側(cè)近州郡事狀》也有曹州“本投下和斜、拜答漢”之稱,還說在禹城有“其親管并投下約四千余戶”,可見禹城這屬于曹州有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朝廷賞賜位于曹州的封君以“投下”所置。 康熙年間的禹城 正是因為混亂,王惲在懇請朝廷將曹州封君所屬位于禹城的投下戶口遷到曹州,而禹城則“就令側(cè)近州府節(jié)制照管,官民似為兩便”,劃給禹城相鄰的州府管轄,這樣官、民都感覺十分方便了。但是根據(jù)元、明兩朝的地理方面史籍記載禹城縣直到元末仍隸屬曹州來看,朝廷是沒有采納王揮取消“飛地”禹城縣的建議。 直到明朝洪武初年,明朝朝廷對山東省取消路制、以府代替路、重新劃分府界、廢除直隸州和飛地等一系列大的行動后,禹城縣才歸屬濟南府管轄,結(jié)束了自己屬于七百里地之外曹州管轄的歷史。 您了解的情況是這樣嗎,歡迎在文章底部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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