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傳.雜卦》在概念上,講究卦之間的兩兩隊里,尚不是符號學意義的分類原理,從漢代起,易學家在象數(shù)研究中發(fā)現(xiàn)了符號學的諸分類原理。其中的飛伏原理、復變原理和錯綜原理是最重要的。 飛伏原理 漢京房提出的飛伏原理,以解釋他的八宮卦序。所謂的飛伏就是兩卦相較其爻陰陽相反對。乾坤互為飛伏,震巽互為飛伏,坎離互為飛伏。虞翻在“旁通”一說中認為,兩卦六爻陰陽相反,則為飛伏卦。按照飛伏卦,可以將六十四卦互為“飛伏”的三十二對。 分別是乾坤、姤復、鼎屯、無妄升、訟明夷、離坎、師同人、咸損、履謙、睽蹇、泰否、旅節(jié)、觀大壯、兌艮、噬嗑井、渙豐、蒙革、比大有、隨蠱、賁困、大蓄萃、恒益、中孚小過、漸歸妹、需晉、小蓄豫、臨遁、剝夬、頤大過、家人解、巽震、既濟未濟。 復變原理 唐孔穎達在研究六十四卦序的時候,提出了易卦的“非復則變”的命題,他在其《周易正義》中,對韓康伯的《序卦》的評注也提出了發(fā)揮: 今驗六十四卦,兩兩相遇,非復則變。復者,表里視之,遂成兩卦,屯蒙需訟,師比之類是也。變者反復唯一成一卦,則變以對,乾坤、坎離、大過、頤、中孚小過之類是也。 這里的復則倒置,則卦序顛倒。而變則是卦爻陰陽性全變,其實就是京房的飛伏同義。這里孔穎達發(fā)現(xiàn)了一個新的原理,稱之為復變原理。易經(jīng)六十四卦中,變者三十二對,復者二十八對。 錯綜原理 明來知德在《周易來氏注》中,提出錯綜兩種概念對六十四卦進行劃分。他的錯卦相當于京房的飛伏,孔穎達的變,他的所謂的綜相當于孔穎達的復。他的新發(fā)現(xiàn)在于,他發(fā)現(xiàn)一些卦既是錯卦,也是綜卦,可以稱之為錯綜卦。一些卦自我相綜,可以稱之為自綜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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