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發(fā)布一項新地方標準,《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環(huán)境規(guī)劃設計標準》在突出交通環(huán)境設計的安全性、提升綠色出行品質、引導文明出行等方面作出規(guī)定,該《標準》將于2021年4月1日實施。 為確保行人和自行車的路權,《標準》強制性規(guī)定,既有道路不得通過擠占人行道、非機動車道方式拓展機動車道,已擠占的應恢復;設計速度大于40km/h的城市道路,非機動車道與機動車道之間必須設置安全隔離設施;隔離設施應優(yōu)先選用綠化分隔帶。 同時,為有效縮短行人過街距離,《標準》要求縮小交叉口的半徑,從而縮小交叉口尺寸,既能縮短行人過街距離,又能降低右轉機動車的車速,從而提升行人和自行車過街的便利性和安全性。此外,為強化過街行人的安全與舒適,消除過街自行車混入對行人的干擾,《標準》規(guī)定路段設置人行橫道的,人行橫道兩側應設置自行車過街帶,人和自行車各行其道。 為解決自行車停車空間不足問題,《標準》規(guī)定軌道交通車站、交通樞紐、大型公共服務設施等自行車停車需求較大、地面空間不足的,首先應取消周邊50至100m范圍內占路機動車停車泊位,用來設置自行車停放區(qū)。仍無法滿足需求的,應建設立體停車設施。 在引導文明出行方面,為應對自行車逆行問題,《標準》規(guī)定非機動車道路面的自行車標識前方應增加箭頭,表明正確的騎行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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