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目說明: 1、孫裕德《梅花三弄》琴簫合奏,吳景略操琴。琴簫,正調,仲呂宮,F調,筒音作5(sol)。 2、孫裕德《平沙落雁》琴簫合奏,吳景略操琴。琴簫,正調,仲呂宮,F調,筒音作5(sol)。 3、孫裕德《熏風曲》即《中花六板》,二胡陳永祿。洞簫C調,筒音作2(re)。 4、衛(wèi)仲樂《鷓鴣飛》 洞簫,C調,筒音作2(re)。 5、衛(wèi)仲樂《妝臺秋思》洞簫,bB調,筒音作3(mi)。 6、金祖禮《中花六板》 洞簫:金祖禮;二胡:陳永祿;揚琴:張正明。洞簫所奏為D調,筒音作1(do)。 7、陳重《高山流水》 洞簫,C調,筒音作2(re)。 8、陸春齡《春江花月夜》 G調。筒音作5(sol)。簫:陸春齡;二胡:陳永祿;琵琶:林石城。 9、董克鈞《柳搖金》洞簫,G調,筒音作5(sol)。 10、陳正生《知音》高明根據王銘為電視劇《知音》所作插曲改編。高明先生原先用D調(筒音作do)和G調(筒音作sol)演奏,本人改用F調(筒音作la)和bB調(筒音作mi)演奏。
陳正生 簫,應該源自漢代直吹的長笛,也就是唐宋尺八之前身。這種“剡其上孔”的直笛,可能宋以后開始分流。漢、魏、唐時期之直笛都是六勻孔,宋代不知怎么出于理學理念搞成了五勻孔,而分流出來的簫仍然是六孔——六勻孔。這種六勻孔的簫笛,一直延續(xù)到上世紀五十年代。隨后,由于“十二平均律”的盛行,勻孔簫笛難于同十二律相協而逐漸式微。為了奏“十二平均律”,勻孔笛挪動了第二孔,制作者又覺得第六孔的叉口指法難于保證一孔雙音而下移,“蛻化”成了今日的式樣。本人通過音律學(實際是涉及音樂聲學的“笛律”)的分析,發(fā)現是原先勻孔笛的制作和校音都不得法,事實上音校得好,吹奏得法,是有其獨特用途的。勻孔笛不是本文敘述重點,略去不談。 【圖一】此笛系根據日本法隆寺藏圣德太子的隋朝之笛,長44.4厘米,與正倉院藏存的“尺八”規(guī)格一致。 六孔的勻孔簫,欲改造成能簡單奏準符合十二律音準之簫,就不像勻孔笛那么簡單。這是因為簫長、孔距大,不方便按孔的緣故。欲說明此問題,得從簫的音孔之孔距來分析。 洞簫比曲笛低四度,筒音的音高為 d1,從吹孔至調音孔之長度一般為50~52厘米;琴簫的管徑細,筒音的音高為c1 ,從吹孔至調音孔的長度約為60厘米。為了說明六孔簫的改制不似笛子那么簡單,就得討論六孔簫的孔距同按孔手指之間的生理機能,就得知道勻孔的六孔簫是如何給音孔定位的。 勻孔簫,六個音孔如何定位?這是幾乎未見有多少人討論的問題。本人制作勻孔簫,定位方法是:第一孔占有效管長的86%,第六孔占有效管長46%,第一孔與第六孔的間距占有效管長便是(0.86-0.46=0.40)40%。將此40%五等分,各個音孔的間距便是8%——絕對是勻孔!音孔的定位方法就如此簡單。 【圖二】1930年前后,鄭芝山長子鄭登榮(步青)和次子鄭桂榮(丹青)制作的玉屏品簫。 如此的音孔定位,與過去勻孔簫的定位基本差不多。值得注意的是各個音孔的調音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音孔的大小得配合底孔(調音孔)和吹孔的深淺,以及吹奏力度的調整。修孔得一點點地修,不能操之過急;尤其是第六孔(后出孔),由于音孔位置過高,全開是#4,開第六孔、按四五孔便是4。校音的關鍵是先校4,此音校準以后開四五孔,基本就是#4了。事實是,簫無論是不是勻孔,其調音的難度都超過笛,因為笛子的校音還有一個重要輔助手段,那就是調整笛塞的位置(所謂的“海底”深淺)。海底深淺(即笛塞距離吹孔邊沿的距離),不僅關系到音準(好多笛子八度不準,就是因海底不當造成的),還關系到音域。這是一個至今未曾引起人們注意的問題。 【圖3】此簫為1954年前后上海合永興用小水竹制作。 勻孔簫同勻孔笛一樣,被認作“音不準”。這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事實是,不論是勻孔笛還是勻孔簫,音都是可以吹準的。這涉及到兩個問題:一是音準的定義,二是要懂得如何把音吹準的方法——把握好指法和氣口。 從理論上分析,音準是以律制為標準的。如今人們公認的有三大律制:三分損益律、純律和十二平均律。如今通行的是十二平均律,是否就應該依照十二平均律作為音準的依據?樂器的發(fā)音方法不同,所適應的律制也就不完全相同,不能強行一統(tǒng)。實際上無論是演奏還是演唱,要求其音準嚴格符合某一種律制都是不現實的;尤其是簫笛,氣溫和吹奏時氣口的變化,都會導致音高的變化,而氣口的變化還會導致各個音孔之間的音程的變化。因此,在我們的音樂生活中音準只具有相對性。盡管如此,我們對音準還是要求相對的統(tǒng)一。如何統(tǒng)一?那就是小二度100音分左右,大二度200音分左右,小三度300音分左右,大三度400音分左右,純四度500音分略差不遠,純五度則700音分略差不遠。為什么?十二平均律的小二度為100音分,可三分損益律的小二度卻有90音分和104音分兩種;十二平均律的小三度是300音分,可三分損益律的小三度卻有317.60音分和294.14音分兩種,純律則是316音分;十二平均律的大三度為400音分,三分損益律則為408音分,純律卻是386音分!怎么統(tǒng)一?實際上在我們的演奏過程中,音程是允許有誤差的;絕對的準根本就無法實現。 【圖四】此簫為上海民族樂器一廠于上世紀八十年代用小水竹制作。筒音為E,基本調為A,能方便地奏準七調?!盎敢寥闭`作“伊桓三弄”。 盡管如此,音準并不是一個脫離實際的概念,各個音程都有一個大致的制約:以上三種律制的綜合。當然,音準控制的實際意義還遠非于此,它還牽涉到旋律中各個音之間的關系:骨干音的穩(wěn)定性和非骨干音對骨干音的傾向性,以及地方方言對音調的影響,真是不一而足。 有鑒于此,鄭覲文先生在他的著作《中國音樂史》和《簫笛新譜》中談到音準,強調的是十二律,并不強調是三分損益律還是十二平均律,更沒奢談三分損益律同十二平均律之間的差別。這是非常正確的:生動的音樂生活中,音準不可能做到理念化的絕對精確。為此,音準的標準便是:小二度100音分左右,大二度200音樂左右,小三度300音分左右,大三度400音分左右,純四度盡可能為498音分、純五度盡可能為702音分。這就是音準的實際。 【圖5、6】上世紀八十年代貴州玉屏簫笛廠制作的六孔洞簫。上一支為禮品簫。第二孔位置挪動較大,給轉調帶來困難。 弄清楚上述問題,就容易分析六孔簫的制作和演奏實際了。 前文談到,洞簫的有效長度為50~52厘米,琴簫的有效長度約為60厘米。作為勻孔簫,二孔之間的間距占有效管長的8%,那就是洞簫二孔之間的間距(50×0.08=)4(厘米),而琴簫二孔之間的間距為(60×0.08=)4.8厘米。若此,洞簫的第一孔至第三孔的間距為8厘米,琴簫為9.6厘米。假若將勻孔簫三等分,第二孔上移,那么洞簫食指同中指所按二孔的間距為2.7厘米,中指同無名指所按二孔的間距則為5.3厘米;琴簫食指同中指所按二孔的間距為3.2厘米,中指同無名指所按二孔的間距為6.4厘米。須知,中指的根腱是連著無名指的,而不是食指,怎么可能舒適地按孔?這也就是洞簫欲簡單地奏準十二律,宜制成八孔的緣由。 簫笛六孔源自傳統(tǒng),六勻孔也是源自傳統(tǒng),但所謂的“七平均律”卻未必是傳統(tǒng);傳統(tǒng)應該是十二律,它符合人們聽覺的審美需要。為此,六孔的勻孔簫所演奏的樂曲,其音準要求便是符合十二律的要求。 【圖7】今年本人制作的六孔勻孔簫。此簫音孔定位方法為:吹孔至調音孔長度定為100%,調音孔至第一孔長度為86%,第六孔為46%,第一孔至第六孔長度五等分。制作時考慮竹節(jié)的關系,第二孔略偏下,這無疑會增加演奏的難度。 勻孔的六孔簫,最大的矛盾就集中體現在第二孔。按照一般的演奏方法所吹出之音,其音高應該介于與7之間,即人們所表達的“↓7”,亦曾被稱作“四分之三”音??蛇@個音孔的講究不小,按上第一孔,并將口風減弱就是“”,而將口風稍揚,并增強口風力度,那就是“7”。將“”通過“叉口”和“氣口”降至“”,那是不難的;而將“”通過氣口增高至“7”,常被視作畏途,實際上這種氣息控制方法早在一千七百多年前就被人認知了。請看《晉書》的記載:公元274年荀勖設計“泰始笛”,所用為雅樂音階,七聲中只有“變徵”而無“清角”,奏清角調便缺少宮音。怎么辦?荀勖便將角音“哨吹令清”,即將角音(3,mi)吹高半音成清角(4,fa)。第二孔是音高最難調節(jié)的音孔,此孔音能調節(jié)好,其余幾個音孔的音高調節(jié)就不十分難了。勻孔的簫和笛,就是憑借“叉口”和“氣口”來轉全七個調的。轉調后的音準,完全憑借聽覺來矯正。矯正的效果,取決于吹奏者音程觀念、對樂器的掌控能力和音準的反應能力。必須引起我們注意的是,如今的教學方式只注意音程的聽覺訓練,符合“十二平均律”音準要求,完全忽視“氣口”的重要作用,要想吹奏好勻孔簫笛,那是絕對做不到的。 老一輩簫笛演奏家,受著傳統(tǒng)的熏陶,對勻孔簫笛奏各個調門的氣息控制是很關注的,且深深地體現出洞簫之韻味。他們的演奏實際就證明勻孔簫笛絕非一無是處。請在文章開頭聆聽幾位前輩演奏的音響。其中的董克鈞雖然年紀較輕,他起初就學于陳重先生,十年動亂之后又就學于孫裕德先生,亦深得勻孔簫之演奏真諦。此處所選的音響,全都是用勻孔簫演奏的。需要說明的是,盡管每人對音準的控制能力不完全相同,但我們現今的演奏家卻已經很難達到他們的音準要求。關于勻孔簫笛的音準,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需作專題討論。末尾,本人不惴谫陋,也用自制之勻孔簫奏一曲,附于驥尾。 陳正生老師在演奏“泰始笛” 陳正生,(1937年2月生)音樂理論家,笛簫制作家?,F為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上海音樂家協會會員、中國民族管弦樂學會竹笛專業(yè)委員會顧問。 退休前曾任《中國戲曲音樂集成·上海卷》編輯部副主任、責任編輯,上海藝術研究所研究部副主任。在上海藝術研究所主要從事民族音樂理論研究工作,在全國各種音樂雜志及臺灣地區(qū)的刊物上,發(fā)表有關律學、音樂聲學、音樂史學、樂器工藝研究(主要為簫笛制作研究),以及音樂考古方面的論文百余篇,深得國內外專家的好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