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被告人表示認罪認罰具結書是在違背意愿的前提下簽署的怎么辦? 法庭上,被告人表示認罪認罰具結書是在引誘或者威逼等違背意愿的前提下簽署的,公訴人應當認真聽取和審查被告人提出的意見和理由。合議庭聽取公訴人意見的,公訴人可以根據(jù)下列情形提出法庭審理建議。 1.被告人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不持異議,但不同意量刑建議或者法庭審理程序的,公訴人可以區(qū)分以下不同情形向合議庭提出建議,并根據(jù)合議庭查明的犯罪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后果、被告人的認罪態(tài)度,以及量刑指導意見的要求,調(diào)整量刑建議,提出對被告人酌情從寬處罰的處理意見。 (1)被告人不同意量刑建議的,公訴人可以建議合議庭不變更法庭審理程序,繼續(xù)法庭審理活動。 (2)被告人不同意審理程序的,公訴人可以建議合議庭變更法庭審理程序,案件審理不適用簡易程序?qū)徖砘蛘咚俨贸绦驅(qū)徖怼?/p> 2.被告人推翻在監(jiān)察、偵查、審查起訴階段的供述,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構成犯罪或者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不是被告人所為的,公訴人可以建議合議庭變更法庭審理程序,案件不適用簡易程序?qū)徖砘蛘咚俨贸绦驅(qū)徖?。公訴人應當以普通程序?qū)徖淼姆绞较蚝献h庭出示、宣讀、播放相關證據(jù),證明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實施或者參與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并根據(jù)犯罪事實、證據(jù)和法律適用,結合被告人的認罪態(tài)度,調(diào)整量刑建議,依據(jù)量刑指導意見的要求,提出對被告人酌情從重處罰的處理意見。 公訴人經(jīng)審查認為,被告人在檢察機關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過程中,檢察人員沒有引誘或者威逼等違背意愿的違法情形,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同意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確有必要向合議庭說明的,公訴人可以申請合議庭指令值庭法警播放被告人在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階段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相關時段的錄音錄像,或者通知參與被告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值班律師出庭作證。 參考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規(guī)范性文件節(jié)錄: 參考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規(guī)范性文件目錄: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97年3月14日) 第六十二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8年10月26日) 第十五條、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百九十條、第二百一十五條、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三條、第二百二十六條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在部分地區(qū)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的辦法(2014年8月22日 法[2014]220號)(內(nèi)部文件) 第二條、第十三條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在部分地區(qū)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的辦法(2016年11月11日 法[2016]386號) 第一條、第四條、第十七條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2019年10月11日 高檢發(fā)[2019]13號) 5至7、9、31、33、39、42、48、53、56 6、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全面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2017年2月17日 法發(fā)[2017]5號) 32 7、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2017年3月9日 法發(fā)[2017]7號) 三 8、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檢察機關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推進會紀要(2018年3月10日)(內(nèi)部) 二 2、3、6、12 9、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guī)則(2019年12月30日 高檢發(fā)釋字[2019]4號) 第十一條、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二百七十四條、第四百三十一條、第四百三十八條、第四百六十八條 10、人民檢察院辦理認罪認罰案件監(jiān)督管理辦法(2020年5月11日 高檢發(fā)辦字[2020]35號) 第五條至第七條 11、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guī)范(2017年9月20日 律發(fā)通[2017]51號) 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百二十三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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