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 “限定大小者不寫” 蘇東坡認(rèn)為求書之人不宜限定字大小,可見他的用意根本不在乎筆法的工拙。書法表現(xiàn)不能被框死。 蘇軾 “未曾謀面者不寫。” 東坡曾經(jīng)回答劉元忠一封信,說道:“白云居士是不是你的號稱?或者是你替他代求的?不管怎么說,我既然不認(rèn)識他,就不便隨便落款贈送,如果真是你的名號,我卻不喜歡你輕易使用這個我不知道的別號?!苯Y(jié)果自然沒有寫啦!這大概是怕別人別有居心,或誠意不夠,不知珍惜。東坡深知:假如字落在一個下里巴人手中,豈不是對牛彈琴,他如何舍得? 蘇軾 “綾絹不寫。” 東坡認(rèn)為綾絹該用來做衣服, 不該用來寫字、暴殄天物。 蘇軾 “藉此揚名者不寫。” 用今天的話來講就是“蹭熱度”“炒作”,古代也有啊,有些文人想憑借他的書法,書寫自己的文章,以求彰顯于后代。東坡認(rèn)為這種方式未免太卑鄙無恥了,不憑正當(dāng)手段求得門徑,卻只會鉆營、巴結(jié),這種邪風(fēng)杜絕還來不及,怎么能再助長呢? 蘇軾 “文無深意者不寫。” 如果所寫的內(nèi)容,欠缺深意, 必然格調(diào)淺陋,當(dāng)然寫不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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