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聊齋之13*朋友1
某張某王,同鄉(xiāng),天命有余也,年相當,性相投,且齊營酒為業(yè),業(yè)務多往來。稱兄道弟,堪為老友,人皆美之。
一日獨酌無聊,張乃邀王小聚,王欣然而來。席間言談甚歡。酒八分,忽言及財富,張盛氣自夸甚豪。王不服,自思近日生意清淡,量其未必能外,且久知張懼內,而其妻掌控甚嚴,因出言諷之,由是爭執(zhí)漸烈。
王遂約張與賭:身帶現金多者贏注百元。張允諾,各取所攜:則張4000,王3800。張大喜擠兌而索其注,王羞慚無以對,抽紙鈔擲其面,負氣欲去。張受辱怒甚,操案側果刀劇刺之,王不及避,胸中而倒,血流如注,勢甚危急。
張驚而酒醒。慌疾呼援之,幸未誤,費數萬三月方愈。有司問責,張判入獄且悉數賠付。均痛悔不已。人皆笑之。
微曰: 噫,吾實未聞有是友也!雖酒亦未可恕,乃記之。
圖片源于網絡 文字凝固時間 鄉(xiāng)土永連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