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步 證明勞動關系 ?申請期限:自勞動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次日起1年內(nèi)。 ?證明材料:勞動者可以提供勞動合同、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考勤記錄、工作證、服務證等,其中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可以自行到銀行打印(加蓋公章)、社保繳費記錄可以自行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公大廳免費打?。ㄗ詣蛹由w公章)。 ?受理主體:市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處理期限:受理期限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仲裁期限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nèi)結束,案情復雜可以延長十五日。 ?異議處理: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決定,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逾期未作出決定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jù): 《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2008》第二十七條。 <關于確定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fā)[2005]12號》第一至二條。 《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2008》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三條。 第2步申請工傷認定 ?申請主體: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或勞動者方,企業(yè)工會。用人單位怠于履行申請工傷認定的法定義務,此時勞動者可以自行申請工傷認定。 ?申請期限:自傷害發(fā)生次日起單位申請為一個月,勞動者方1年內(nèi)。 ?受理主體:市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提交材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者可以在市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方網(wǎng)站自行下載或到局辦公大廳領取。 勞動關系(含事實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醫(yī)院醫(yī)療資料等證明材料 ?處理期限:事實清楚且權利義務明確15日,否則60日。 ?異議處理:勞動者不服工傷認定,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則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jù): 《社會保險條例2011》第十六條第1至3款。 《社會保險條例2011》第十八條第1至2款。 《工傷保險條例2011》第五十五條、《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2008》第二條、第五條。 第3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申請前提:勞動者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且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 ?受理主體: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提交材料:申請書、工傷認定決定書、醫(yī)療資料。 ?處理期限: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60日,可以延長30日。 ?異議處理:勞動者不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可以自收到鑒定結論次日起15日內(nèi)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法律依據(jù): 《工傷保險條例2011》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至二十六條。 第4步領取工傷待遇 法律依據(jù): 《工傷保險條例2011》第三十至四十五條。 各省級《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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