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鯨魚 作為職場新人,如果能得到資深前輩的指導與幫助,該是多么幸運? 可誰能想到,那個在你心中萬分敬重的前輩,面具之下竟是一副魔鬼的面孔? 他與你相約餐廳談?wù)摴ぷ鳎槐葡露悄惚泐^暈?zāi)垦?,再醒來時你躺在酒店的床上,性侵已經(jīng)發(fā)生…… 這件事,就發(fā)生在25歲的日本女記者伊藤詩織身上。 四年來,她用盡一切辦法尋求一個公道。 2013年,還在紐約學習新聞學的伊藤詩織,偶然結(jié)識了一位行業(yè)前輩——時任東京廣播公司華盛頓分社社長的山口敬之。 他向伊藤詩織表示,“如果以后需要幫助,可以聯(lián)系我”。 2015年,完成學業(yè)回到日本的伊藤詩織,向多家媒體公司發(fā)送郵件,尋求工作機會。 同時,也發(fā)郵件詢問了山口敬之,“您有招實習生嗎?” 她很快得到了回復(fù),“當然了,如果只是來實習的話,我們一直都要人的。但是我們還缺一個制片人,你有興趣嗎?” 這對于一個剛剛走向職場的新人來說,無疑是難得的機會。 隨后,山口敬之以“討論申請美國工作簽證的事宜”為由,約伊藤詩織見面。 他帶著伊藤詩織去了一家壽司店,點了最小瓶的清酒。 只喝了一點酒,伊藤詩織便感到眩暈,她走向衛(wèi)生間,隨即倒了下去。 伴隨著她醒來的,是巨大的疼痛感。 她借口要去衛(wèi)生間,想找到自己的衣服和東西離開,卻被山口敬之再一次推到了床上。 她試著反抗,但卻連呼吸都感到困難,她感覺“我要死在這了”。 在日本文化中,女性是不會拒絕的,這意味著,“No”就是“Yes”。 于是,她用英語咒罵他,“Fuck off(滾開?。?/p> 但山口敬之用日語回答她,“很好,你過關(guān)了!” 隨之向伊藤詩織襲來的,是無盡的羞辱感。 日本是一個性十分開放的社會,人們可以在街上隨意買到一份體育周刊,上面會列出哪里可以提供最好的按摩服務(wù)。 換句話說,任何性服務(wù),只要你能想到的,都可以在日本買到。 但與性開放相反的是,人們對于任何有關(guān)“強奸”或者“性侵”的犯罪行為,卻緘口不言。
作為世界上最發(fā)達的國家之一,日本關(guān)于強奸罪的立法仍然停留在1907年。 直到2017年,強奸罪的起刑點為三年——比盜竊罪還要低。 而這條法律超過一個世紀都沒有改變的原因是,“人們認為針對女性的暴力并不是嚴重的社會問題”。 回到家的伊藤詩織手足無措。 她嘗試給“強奸救援中心”打電話,但得到的回復(fù)是“除非你能來這里面談,否則不會提供任何信息或幫助”。 巨大的驚嚇和兩個小時的車程,讓她無法走出家門。 五天之后,她鼓起勇氣向警察局報案,并請求向一位女警官陳述案情。 兩個小時里,她不停地哭泣,向警察局里唯一的女警官訴說著自己的遭遇。 聽完她的話,女警官表示,“我對你的遭遇感到抱歉,但我無法幫你立案,因為我隸屬于交通部門”。 隨后,她的案子被分到另外一個警局進行處理,于是她又不得不坐了30分鐘的車前往。 可怕的是,這一次的調(diào)查過程堪稱“二次強奸”——她被要求當著三位男警官的面,重新講述并用“假人”演示事情發(fā)生的經(jīng)過和每一個細節(jié)。 終于在兩個月后,警局拿到了酒店的監(jiān)控錄像、證人陳述和伊藤詩織衣服上的DNA。 出租車司機證實,伊藤詩織上車后一直要求山口敬之送她去車站,而山口敬之則說,“我訂了一個賓館房間,我們還有一些工作上的事情沒交代完”。 隨后,他把伊藤詩織弄下車,拉著她進了酒店。 伊藤詩織懷疑自己被下了藥,但因為沒有及時做藥測,因而無法證實。 好在,已有的證據(jù)足夠逮捕山口敬之,警局簽發(fā)了對山口敬之拘留的逮捕令。 但就在實施抓捕之前,調(diào)查案件的警察接到上司的電話,命令他“不準逮捕山口敬之”。 這出乎人們的意料,又似乎在意料之中。 畢竟,山口敬之不僅是一位知名的新聞官,而且還是首相安倍晉三的傳記記者。 一個是“首相御用記者”,一個是無名之輩,這一場以卵擊石的抗爭毫無勝算。 案子后來被移送給了東京市警察局,但直到2016年8月,一年的調(diào)查過去之后,檢察官以“證據(jù)不足”為由不起訴山口敬之。 試問,如果他不是首相的朋友,他能夠逃之夭夭嗎? “我有點想放棄了,或許我應(yīng)該忘記這件事”,一邊是深陷于痛苦、無法伸張正義、甚至想要放棄的伊藤詩織。 而另一邊,是無論名氣、地位、還是社會影響力都高高在上的山口敬之,他如同什么都沒發(fā)生過一樣繼續(xù)工作、出席活動和采訪。 自始至終,他從來都沒有認為自己做錯過。 僅有的一次回應(yīng),是在一檔政論節(jié)目上,做了一次公開聲明,“否認了一切聲稱他動手動腳的指控”,談?wù)撨@件事的口吻就好像在說“午飯吃了什么”一樣自然。 甚至,一旁的男嘉賓,還為“山口敬之好心把伊藤詩織帶回酒店”的紳士做法而表示稱贊。 在日本的文化中,男性物化女性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女性是用來取悅男性的工具。 色情雜志隨處可見,它們與牛奶、面包和報紙一起擺放在便利店的顯眼位置。 讀物中不乏有很多“強奸橋段”,而男人們從這些讀物里得到性啟蒙教育。 人們認為,女性表達自己的觀點是“非女性化”的行為,女性應(yīng)該是“順從的”。 關(guān)于性行為,女性也無權(quán)拒絕,“拒絕就是同意”。
因此,除非對方“使用了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脅”,而且你曾經(jīng)反抗且呼喊求助,否則法官會默認你是同意發(fā)生性關(guān)系的。 但事實上,處于性暴力犯罪情形下的受害者,往往由于驚嚇和害怕難以做出任何反應(yīng)。 社會對物化女性的認同、法律對性暴力犯罪認定的艱難、警察調(diào)查過程的不合理,致使日本警方極少接到強奸案件報警——相比于英國每百萬人口510起,日本只有10起。 同時,這也意味著,伊藤詩織尋求一份“正義”的難度超乎想象。 伊藤詩織決定親自調(diào)查,她花費了9個月的時間,最終把一切公之于眾。 2017年5月,她召開了新聞發(fā)布會,對山口敬之進行指控。 “對此無動于衷、對法律不予修改、還有針對這類犯罪進行調(diào)查的方式,我們不是在對這類案件熟視無睹嗎?” 她的做法曾遭到家人的強烈反對,姐姐說“為什么非要你來做?” 事實上,這件事也引起了軒然大波。
公眾不但沒有對伊藤詩織表示同情,反而將無盡的謾罵和羞辱傾倒在她身上。 “賤人”、“她總是為了上位到處和人睡覺”、“她一定是個妓女”……連同她家人的照片也被公布到網(wǎng)上。 新聞界為此展開了拉鋸戰(zhàn),政府議員開始公開質(zhì)疑她的陳述,反對派利用此事來彈劾首相。 更令人心寒的,是同為女性對待此事的態(tài)度: 她們警告男人們,“有一類漂亮的女人,專門通過與人睡覺來獲得工作,請小心別落入這類女人的圈套”; 她們指責她的過錯,“她作為一名女性有很明顯的問題,因為她在男人面前喝酒了,還失憶了”——這話竟出自一位曾遭受過性騷擾的女政府議員。 原來,生而為女人才是最大的“原罪”。 在日本,每個女性都經(jīng)歷過性暴力。 在公共交通上被拉扯裙子、動手動腳,都是常有的事情,但女性并不會揭露這件事。 因為在她們看來:作為女性,只能接受現(xiàn)實,如果你沒能妥當拒絕不當?shù)囊?,或者受到了傷害,這就是你的錯誤。 事情公布之后,焦慮與不安包裹著伊藤詩織,她無法出門,無法乘坐公共交通,家樓下時常有人監(jiān)視,甚至在房間中發(fā)現(xiàn)了監(jiān)聽器。 2017年9月,由11名公眾組成的審查小組來評估決定針對山口敬之強奸罪的審判是否可以進行,結(jié)果是決定不重新調(diào)查。 那一天,山口敬之接受訪問,人們恭喜他“獲得重生”,他也將繼續(xù)擔任一名記者。 事到如今,他都從未被逮捕或起訴犯有罪行。
人們說,山口敬之“才是受到巨大傷害的一方”。 事實上,在日本,人們根本沒有“同意”的概念。 即使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63%的人認為親吻是表示“許可了性行為的發(fā)生”,11%的人則認為如果喝了酒就表示“許可”。 而日本公共電視臺的調(diào)查顯示,人們認為,如果出現(xiàn)了兩個人“單獨用餐、單獨飲酒、單獨乘車”的情形,對方就是在表示“同意上床”。 上訴失敗后,伊藤詩織決定提起民事訴訟,這是她最后的、也是唯一的能向山口敬之問責的途徑。 漸漸地,伊藤詩織看到了改變。 日本議會110年來首次改革了強奸法,將最低刑期從3年增加到5年,并且男人也可以主張被強奸; 越來越多的人們走上街頭,呼吁社會關(guān)注女性權(quán)益; 伊藤詩織收到了越來越多尋求幫助的郵件,她們向她講述著自己的遭遇; 庭審之前,伊藤詩織收到了從遠方寄來的聲援信,“我們都在背后支持你”。
直到2019年12月18日,伊藤詩織迎來了法院的民事判決——判處前東京廣播系統(tǒng)電視公司(TBS)記者山口敬之賠償33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21萬元)。 終于勝訴了! 伊藤詩織面對鏡頭,高舉“勝訴”字樣,眼睛里噙滿了淚水。 這場勝利來得太不容易了! 但她真的贏了嗎? 伊藤詩織不是第一個性侵案件受害者,也不會是最后一個,而過去的傷害會一直停留在她的身上。 事實證明,性侵受害者非常容易陷入自我懷疑、抑郁的情緒中,甚至自殺。 對她來說,真正走出這件事的傷害,重新變得幸福起來,也許還要很久很久。 在這件事情上,除了日本法律的不健全,我們更多看到的是,社會對于女性平等地位的不認可。 就在12月21日,日本歌手大黑摩季宣布離婚,并且前夫的現(xiàn)任已經(jīng)懷孕。 她說,
作為一個以“變革、自由、抗爭”為追求的搖滾歌手,她卻說出這樣的話,更不知道還有多少女性,認為自己的唯一價值是“生育”和“取悅男性”。 相比于男性的打壓,女性對于“自我獨立”的不自知和對“附屬身份”的認同,才是最可怕的。 作為女性,是否結(jié)婚、是否生育,都是應(yīng)該是個人選擇。 你要成為什么樣的人,你要做什么樣的事情,都應(yīng)該由你來決定,而不是別人來定義。 女性不是物品,不是行走的子宮,更不是男人的附屬品。 女性是具有獨立思想的“人”,當她說“不”的時候就是在拒絕。 這樣的話,也許你聽過很多遍了,但是在當下,我們強調(diào)再多遍也不為過。 同時,如果你的身邊發(fā)生了性侵案件,請施以援手。 前兩天,她姐寫了一篇關(guān)于電影《誤殺》的文章,文章末尾曾呼吁家長們,當性侵事件發(fā)生時,“請及時存證,舉報訴訟,尋求法律的幫助”。 但后臺的一條留言,讓她姐沉默了許久。 留言說,“中國人好面子,家丑不可外揚,法律能不能幫上忙不知道,女孩子一生不得幸福卻已經(jīng)知道了”。 這或許也是中國性侵案件報案率極低的原因——怕女孩遭到非議,更怕自己家丟臉。 但我們要知道,作為受害者,從來都不是“她”的過錯,更不是“她”的“丑事”, 她應(yīng)該得到的是支持和幫助,該受到譴責和感到羞恥的是施暴者; 無論她穿了什么衣服、化沒化妝、看起來是否開放、喝沒喝酒、是否獨自一人,都不意味著她可以被侵犯。 當事情發(fā)生時,請不要第一時間質(zhì)問她“是不是你穿的衣服太暴露了”,或者嘲諷她“為什么沒發(fā)生在別人身上,卻發(fā)生在你身上,還不是你的問題”。 她能夠把這件事情說出來,已經(jīng)拿出了最大的勇氣。 當一個人站出來的時候,如果我們沒有幫助她,那么就會有千千萬萬個受害者無法獲得幫助,也會有無數(shù)個施暴者逍遙法外。 當我們沉默時、當我們嘲諷時,我們就成為了罪犯的幫兇。 最后,她姐想再一次提醒女孩們和家長們,請一定要警惕“熟人”作案。 在中國,近兩年起訴性侵未成年犯罪3.25萬人,但這絕沒有涵蓋所有的性犯罪案件。 數(shù)量如此龐大的案件中,85%以上是熟人作案;而未成年人性侵案中,56%是家庭成員作案,15%是鄰居。 當出現(xiàn)可疑的情況時,女孩們請一定要保護好自己,家長們也一定不要放過任何“蛛絲馬跡”。 也請家長們在教育孩子保護自己的同時,也一定要告訴他們,不要傷害別人。 預(yù)防大于治療,平安成長比成功更重要。 希望每個孩子能平安長大。 也希望每個人都能被平等對待,無論男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