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灸治療 體針(之一) 1.取穴 主穴:子宮、曲骨、橫骨。 配穴:皮質下(耳穴),三陰交、次髎、血海、腎俞、復溜。 2.治法 主穴每次取1~2個,可交替使用,酌加配穴。子宮穴斜刺0.8~1.0寸,曲骨和橫骨均直刺0.6~0.8寸,以得氣為度,施平補平瀉手法,配穴除耳穴用埋針法或敷外,余穴手法同主穴。體穴均取雙側,耳穴取單側輪替。留針15~20分鐘。針刺隔日1次,10次為一療程。耳穴每周埋針或貼敷2次,15次為一療程。 3.療效評價 療效判別標準:痊愈:B超探查,子宮肌瘤已全部消失;基本痊愈:子宮肌瘤體積縮小2/3以上;有效:子宮肌瘤體積縮小不及2/3;無效:治療前后,體積未見縮小。 體針(之二) 1.取穴 主穴:阿是穴、內關、照海。 2.治法 上穴均取、體穴選雙側。先令患者排空尿液,阿是穴針3~4針,直刺入0.6~0.8寸;內關、照海常規(guī)針法,用平補平瀉手法,留針15~30分鐘,隔日1次,7次為一療程。療程間隔5天。 3.療效評價 共治20例,結果痊愈15例,顯效3例,有效2例。 電針(之三) 1.取穴 主穴:關元、子宮、秩邊。 配穴:氣海、血海、陽陵泉、三陰交。 2、治法 穴位局部消毒,以32號毫針2寸直刺穴位。得氣后,接通電針儀,連續(xù)波,輸出頻率為70Hz,每次刺激10分鐘,每日1次,15次為一療程療程間休息7天。 3.療效評價 用上述方法共治療42例,結果痊愈13例,有效29例。 火針 1.取穴 主穴:中極、關元、水道、歸來、痞根。 配穴:曲池、合谷、足三里、腎俞。 2.治法 主穴及配穴腎俞用火針法,余用毫針法。主穴每次均取,配穴酌加?;疳槥殚L2寸,粗0.8mm的鎢錳合金針具,針尖在酒精燈火焰上1cm處加熱約5秒鐘,以針體前3cm處呈鮮紅為度,將針快速地剌入穴位,再快速出針,全過程應在1秒鐘內完成。針剌深度:腹部穴為3cm,腎俞和痞根為1.5cm。腹部穴可加用溫合灸15分鐘。配穴中照海、足三里行提插捻轉補法,余穴用瀉法,留針15~20分鐘。每周治療3次,12次為一療程,一般須三療程。 3.療效評價 共治50例,痊愈7例,顯效18例,有效17例,無效8例,總有效率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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