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宋朝在中國歷史上有文宋之稱,以文化領域為代表,其發(fā)展可以說是登峰造極,在文化上的成就,大家可謂是耳熟能詳,諸如唐宋八大家,宋朝就獨占六席。 那么文化領域之外的成就呢,可能就很少有人知道了,那么宋安之今天就以宋朝城市的消防制度,來說說宋朝時期的城市是如何防火的,其城市在當時是發(fā)展如何的。 以今天來看,大眾的物質(zhì)生活無疑是很好的,以夜生活來說,晚上想吃點什么了,足不出戶點外賣就可以吃到,如果出去娛樂,則是選擇更多了,可以去看電影、唱歌、吃飯喝酒等等,可以說晚上的娛樂項目還是很多的。 在古代這種夜生活無疑是沒有的,直到唐宋開始,才出現(xiàn)夜市等夜生活公共場所,還有其坊市制度的發(fā)展和演變,已經(jīng)初步具有現(xiàn)代城市的雛形。 就以城市夜禁來說,唐朝的夜禁時間大概為九個小時。宋朝的夜禁時間具有爭議,部分學者認為宋朝在仁宗時期取消了夜禁,部分學者認為一直都沒有。但根據(jù)宋太祖時期關于開封夜禁的相關記載來看,可以肯定的說宋朝的夜禁時間大概四個小時,較之唐朝大為減少,這樣一來人們晚上可以出來活動的時間就更多了。 宋朝的城市發(fā)展如此迅速,密集的人口加上開放的市場,如果發(fā)生了火災怎么辦呢? 這時候宋朝城市優(yōu)越的消防制度就開始體現(xiàn)出來了,宋朝的消防制度其實是一個完善演變過程,大概定型于北宋末年,延續(xù)發(fā)展于南宋,接下來宋安之就以南宋的消防制度來說說。 南宋建立之初,城市的行政、治安、消防等,都沿用于北宋末年的制度。杭州城內(nèi)最初分左、右兩廂,每廂設巡檢一人,負責治安和消防事務。 宋高宗建炎三年,杭州升為臨安府,成為南宋的行在。什么是行在呢,意思是臨時都城。當然說歸說,杭州實際上就是南宋的都城,并非是什么臨時性質(zhì)的,只不過南宋小朝廷為了表示不忘收復北宋故土的決心,所以并沒有定都,只是定了一個行在而已。 杭州升級為行在以后,在紹興二年正月,城內(nèi)由兩廂增加為四廂,各設廂官和巡檢,下面又設了軍巡鋪一百二十個,屬于是當時杭州具體的消防單位。史書記載:“每一鋪差禁軍長行六名,夜擊鼓以應更漏,使聲相聞,仍略備防火器物”。 具體來說,就是當時杭州的街道大概每隔二百余步,設有一個軍巡鋪,每鋪有固定的巡邏兵,來巡視檢查周邊情況。當時還劃分為二十三個消防區(qū),叫做“隅”,各隅分別有消防兵一百或數(shù)百人,也稱為“潛火兵”。當時每隅還建有望火樓一座,以方便及時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 值得一提的是,宋朝的望火樓是按照當時國家工程標準《營造法式》建造的,質(zhì)量上還是有要求標準的,由此可見宋朝的制度還是很全面的。 說完都城,再說說其他城市,根據(jù)《州縣提綱》記載來看,杭州以外的各州、縣城是“市民團五家為甲,每家貯水之器各置于門,救火之器分置必預備,立四隅,各隅擇立隅長以轄焉,四隅則又總于一官”。 總結來說,南宋城市的消防設施在北宋的基礎上很是完善,中小城市設“隅”單位來劃分消防區(qū)域,大中城市設“廂”單位來劃分消防區(qū)域,還設有巡檢、都監(jiān)、監(jiān)押等。都城杭州更是在此基礎上,添加了軍巡鋪軍士巡警。 當然再好的制度也有其漏洞之處,南宋的消防制度雖然完善,但當時行在杭州也發(fā)生了數(shù)次火災,最嚴重一次甚至燒毀了五萬多戶房屋。 不過南宋也一直在完善消防制度,諸如開禧二年二月,當時太皇太后謝氏所居的壽慈宮發(fā)生火災,謝氏被迫移往皇宮內(nèi),消防問題因此被朝廷所重視。 同年知府廖俁創(chuàng)建“帳前四隊”,專門從事消防行動,共有消防士兵三百五十人,隊部就設在知府衙門大門內(nèi),類似于近代的消防總隊,可以說是歷史上第一支專業(yè)的消防隊。 最后總結來說宋朝的消防制度還是很不錯的,發(fā)展到最后越來越完善,可以說是當時城市發(fā)展先進的一個縮影。 正所謂以史為鑒,宋朝不只是文化上昌盛,以消防制度來看,城市發(fā)展在當時放眼全世界也是數(shù)一數(shù)二的,更是說明中國古代在很長時間一段內(nèi)就是當時的領頭羊,但為什么到了清末卻是一塌糊涂呢,這中間發(fā)生的事情,還是值得當下的我們反思的,所以切不可生于憂患死于安樂,而是要時常居安思危。 謝謝觀看宋安之獨家原創(chuàng)文章,專注于明清史及其中國大歷史,喜歡以不一樣的角度來說說那些一成不變的歷史,覺得可以的朋友記得點贊關注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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